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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股浓郁的猪骚味扑面而来。

  赵婧头晕眼花,听到有人说话。

  “我是为了你好,这次回城名额又不多,你和沈括离了婚,回城可以找个更好的,你为啥不愿意?”

  赵婧定了定神,才发现自己在猪圈里,破破烂烂的猪圈打理的算干净,她手里还拿着瓢舀猪食,脚下一大桶猪食冒着热气,周小语在劝她。

  “一辈子待在乡下能有啥出路?你以后有了工作,抱铁饭碗,到时候再把娃接过去不就行了?”

  周小语穿着土布衣裳,两个又粗又黑辫子搭在肩上,小嘴一张一合,神情却满是焦急。

  以前她这么说,赵婧都会恨不得马上从乡下飞回去,今天怎么没半点反应……?

  她当然不知道,眼前的赵婧已经重生了。

  上辈子赵婧17岁下乡,20岁嫁给了村里的汉子沈括,后来生了两个娃,却因为听了周小语蛊惑,抛夫弃子回城,结果回城后户口没落实。

  哥嫂不乐意她白吃白住,把她嫁给了一个老男人。

  老男人嫌弃她跟过其他男人,每天对她拳打脚踢,而周小语在她走后,不光和沈括在一起,还和沈括搬到了城里。

  后来,沈括成了全国首富,周小语还和他有了自己的孩子。

  赵婧去找沈括,却被自己两个小孩奚落嘲讽,赵婧一气之下投了河,死了才知道她竟然是一本年代文里的炮灰前妻。

  她死后,她的两个孩子因为被周小语骄纵,一个成了杀人犯,一个被渣男伤害,自生自灭。琇書網

  而周小语亲生骨肉,一个成了翻译官,一个成了艺术家。

  周小语,是当之无愧的人生赢家。

  赵婧觉得太荒谬了。

  上辈子,她所作所为,就像是失了智,如同一个被掌控的提线木偶。

  现在看来,一切,都只是个笑话!

  看着赵婧没动,周小语也慌了。

  其实这是她写的年代文,《穿越七零锦鲤妻》

  当初写的时候,她就把自己设定成了锦鲤女主,而女配,就是自己这个高中同学赵婧。

  赵婧高考考上了名牌大学,而她只能读个普通三本,毕业后,赵婧找了个同是名校毕业的丈夫沈括。

  出来参加同学会,大家眼睛都盯直了。

  沈括年轻有为,长相帅气,高大英俊不说,还很有责任心,她经常看到赵婧在朋友圈里晒出门旅行,开车自驾。

  情人节生日,沈括都会给赵婧准备浪漫惊喜。

  这些,都让周小语看红了眼睛。

  看着看着,她就想,为什么沈括不能是她的男人?

  她就用沈括为原型,写下了这本书。

  她让赵婧变成一个恶毒女配,让沈括终于看到她的好,从此以后,只能一心一意对她。

  不仅如此,她还把赵婧和沈括那一对儿女写了进来。

  让他们以后都变成人渣败类。

  她写的倒是解气了,却没想到……

  她竟然会真正的穿到书里,变成了女主。

  周小语对自己信心满满,她是二十一世纪新女性,对未来一切了如指掌,赵婧现在只是一个村妇,要操控她轻而易举。

  况且,她还有一个随身空间,里面可以种植瓜果蔬菜,要什么有什么。

  她已经对赵婧洗了好几天脑,只要赵婧答应走,她会立马准备好介绍信,让赵婧滚回城里,按照原剧情那样,嫁给一个老男人,然后被打,过得万分凄惨。

  想到这,周小语眼里满是笑意。

  赵婧却瞄到了提着桶过来的马红。

  马红男人叫沈武,算起来和沈括有点亲戚关系,沈武腿脚不好,队长就让马红来喂猪,每天喂了猪还能干点其他活,马红虽然五大三粗,但勤快能干,一张嘴就是个大嗓门。

  赵婧揉了揉眼睛,眼泪快要掉下来,“小语,我们是朋友,你怎么能让我丢下自家男人和娃娃回城?沈括对我好,两个娃娃是我亲生的,我不能丢下他们啊!”

  提着桶的马红动作一顿,双眼跟几千万瓦大灯泡似的扭了过来,周小语没想到赵婧会突然冒出这话,一下愣住。

  赵婧又哭,“我不想回城!回城我爹妈也不会管我,哥嫂更不要说了,柳清村就是我的家,请你以后不要再来鼓动我了!我死也要死在这!”

  周小语嘴巴动了动,马红冲上来,手轻轻一推周小语,周小语就差点滚在地上,扶住猪圈栅栏才站稳,腰却狠狠撞上栅栏。

  两头猪受了刺激在里面嗷嗷叫。

  马红把赵婧拉在身后,指着周小语鼻子骂:“人家日子过得好好的,干啥让人离婚回城?!你这种人,心肠真烂!”

  “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

  周小语急了,不能让村里人知道是她让赵婧回城的呀!

  赵婧捂着脸,“我知道,当时我和沈括结婚,你就说沈括配不上我,你说他是个泥腿子,但是我觉得他人好,对娃也好,我不想走,你别逼我了,别逼我了行不行……”

  周小语:“……”

  她傻了眼。

  不知道赵婧怎么变脸这么快。

  马红几个推搡过来,周小语被推下坡,马红大着嗓门骂,“害人精啊,成天就想着怎么嚯嚯别人,怪不得村子里那么多年轻后生你看不上啊!”

  巴拉啦骂了一堆。

  干活儿人都朝着她看过来,周小语被摔得浑身疼,又骂不过马红,夹着屁股跑往外跑。

  赵婧还在哭,村民们问啥情况,马红这一说,大家都在骂周小语不是人,然后又劝赵婧想开点。

  赵婧眼圈红红抹了眼泪,当然能想开了。

  要是沈括和周小语早就有一腿,她让个男人没什么。

  但他们以后也别想过什么安生日子。

  什么破女主。

  自私恶心三观不正。

  回家路上赵婧顺便去采了些水芹菜,水芹菜在乡下人人抢着吃,要不是地方偏早就被娃娃们薅光了。

  她走得匆匆,倒也没人注意,赵婧加快了步伐,迫不及待想看到自己两个崽子。

  她和沈括之前就和公婆分家了,沈括是沈家养子,结婚了她不乐意和公婆一起住,就分了出来,沈括转业回来被安排去修三线工程,一年回来一两次。

  她得照顾小孩,喂猪相对而言比其他活儿轻松一点。

  她和沈括住着沈家老房子,没翻修,下雨天漏水,就一间屋子,一张大床。

  外边院子围了篱笆,院子里养了两只鸡,赵婧一进院子,女儿安安就从屋子里溜了出来,“麻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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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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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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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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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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