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c位上有一点小小的争端内斗,这都是小事,不影响大家展现自己的帅气。
苏冬虫以极为苛刻的代价拿到了这个位置。
因为苏冬虫觉得自己堂堂的白衣剑神,只有c位才能配的上自己。
当一群古装美女出现的时候,谁还管什么重要的位置,齐齐的望过去。
众男生第一的反应就是无良商家毁我青春,这特么的有些性别歧视啊,为什么女生的服饰都是这么好看的。Χiυmъ.cοΜ
而我们的这么的差劲。
每个人看的人都不一样。
就连觉得苏冬虫很胡闹武峰大哥也在看自己的老婆,一身红衣李路路。
这是和平时不一样的感觉。
穿个古代的服饰,在这桃花朵朵开地方,携手游玩,谈天说地,才子佳人是不错的选择。
众人都产生了自己的计划,不由的浮想联翩,开始行动了起来。
顷刻间大家全部的分开,去自己想要去得目的地。
连冬夏和张菲菲都有自己的计划,开始寻找自己认为最美的景色,留下自己最美的样子。
阿达和王胖子开始寻找自己的缘分,渴望一场偶遇,装作古人模样游览的样子,贼眉鼠眼的开始寻找目标。
独留下了徐柳和苏冬虫。
徐柳一身青衣,有种古典雅韵的魅力,映着身后粉红的桃花,皮肤被衬的娇嫩白皙。
苏冬虫的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
果然徐柳这样的美女驾驭得了任何的服饰。
苏冬虫整理自己的衣服,不容许自己有瑕疵,却看到自己挂的酒壶有点幼稚了,再看看手中的剑,只觉得碍事....
徐柳不会以为我虫子是个幼稚的人吧。
“柳柳,咱们去转转?”
苏冬虫干咳一声问道。
“可以。”
徐柳似是有点不舒服,这还是第一次穿这样的衣服,不知道样子怎么样,毕竟女人都是爱美的,无论在何时何地。
“很美,自信一点。”
苏冬虫并排着不知道说什么,小声的说了一句。
“真的?我还以为你会笑话我。”
按照徐柳的想法,苏冬虫无时无刻的想整蛊自己,这一次不知道憋着什么坏呢。
“自然是真的,我苏冬虫从不说谎话。况且我现在是书生,是君子,君子无戏言。”
苏冬虫说道。
“古代的君子可不是你这样的。”徐柳揭穿苏冬虫的。
“古代的美女也是温柔的,起码是三从四德的。”
苏冬虫意有所指。
“要是你这样说,古代的男子和女子都是忠贞不渝的呢。”
徐柳表示如今的渣男这么多,容不得我们女子不进化一下,以防被伤害、
“你要是这么说,你把古代娶好几个的男子置于何地。”
苏冬虫和徐柳的话题逐渐的偏离,一边走路,一边聊天,不再欣赏桃花。
“那是你看电视剧看多了,古代纳妾的是少数的,大部分还是好的,至少是有有规矩的,纳妾了,地位也是不行的。正妻就是天,遇见纳妾的直接卖掉就可以。”
徐柳霸气的回击。
“是,古代的人遵守誓言,会发毒誓,现代科学知识让大家知道毒誓并不可怕,所以敢随意的乱发,根本不怕诅咒。”
苏冬虫被徐柳驯服,苏冬虫不想和美女争论,丢点面子怎么了,只要博美人一笑,咱什么都愿意做。
现在斗嘴是不和风景的,在这桃之夭夭的美景中,应赏花赏美人,说词写文讲故事。
徐柳发愣,苏冬虫的脑子今日是变正常了,态度变得这么好,嘴不硬了么?
的确现在的人说的爱你的誓言就像是空头支票,随口就来,已经变成了无用的毒誓。
“柳柳,其实我大概知道里面的秘密。”
苏冬虫神秘的说道。
“手拿出来。”苏冬虫要求徐柳伸手。
“这古代男子和女子发誓,手法是需要用对,才能起效果,否则也是无用的。”
苏冬虫伸手示意。
“看好,中指、食指、无名指,要并列紧贴在一块儿,小拇指需要在大拇指之上,只有这样发誓才能起作用。”
苏冬虫很认真,轻易的就能做到。
“看我,这说明我就是恪守誓言的君子。”
苏冬虫很得意。
徐柳听的很认真,可能苏冬虫说的这个事情徐柳很感兴趣,还有这么多的细节呢。
徐柳试了一下是很难的事情,大拇指在上很轻松,小拇指在上做不成。
这很奇特。
、“看到了吧,这就是说我天生能信守承诺,可以让小拇指压着大拇指,这样的人对于自己的爱人承诺一定能做到,天性如此。”
徐柳狐疑,有这个传说么?我怎么不知道?难道苏冬虫看史书看到的?
几个人看着苏冬虫和徐柳的样子,赶过来看热闹,谁知道听说了这个事情。
苏冬虫的兄弟们眼睛一亮,证明自己的时候到了。
几个大男人开始摆弄,怎么样也搞不成。
这就尴尬了。
苏冬虫还在一边口若悬河。
“传闻,唐朝的时候,白鹿书院的一位书生,和一个官家的小姐相爱,且因为种种的原因要天各一方,所以这书生在离别之际发誓,终身不离不弃。”
“可惜世事无常,女子因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迫不得已嫁了人。”
“这男子听到消息以后心痛万分,可是依旧遵守了自己的誓言。”
“上有青冥之长天,下有渌水之波澜,这男子在自己的小拇指上刻上青冥,在大拇指刻上渌水,以李白的《长相思》表达自己的誓言不变。”
“然而他是君子,自然知道不能逾越的,所以就守在这位女子的城市,当了一位教书先生,终日不见,唯一的一面就用的这个手势打招呼,以表达自己的思念之情。”
“后来,这女子早逝,男子终于有了光明正大相见的理由,终日陪伴孤坟,以此手势来怀念曾经,从不忘誓言。”
“所以后来人们佩服这书生的气节和忠贞不渝的坚守,都开始这个手势来发誓言,以表达自己的不离不弃之誓言。”
苏冬虫一连串的说辞,起初大家以为苏冬虫在胡扯,后来苏冬虫越讲越有根据,脸色认真,并且还引用了大家不懂的诗句。
听着好厉害的样子,大家也不知道这手势的来历,所以已经信了大半。
原来这发誓还要看天赋的么?这让我们做不到的人怎么办?
这是真的么?
听着的人很多,苏冬虫的声音不小,引来了很多人围观。
大家认出了苏冬虫,却不想打扰苏冬虫讲这样古代的爱情故事。
“哎,如今的男的啊,经常不遵守誓言,手形已经改变,再也不能这样用了。”
“看我的,依旧完好无损。有着古代男子信守诺言的基因。”
苏冬虫骄傲的扬起头。
很多人开始学苏冬虫的样子,大部分是做不到的。
苏冬虫内心狂笑,小爷我天生手指柔韧度高,自然是能做到的....
哈哈,编这个故事,废了我好多的脑细胞,幸亏写书写的多,经验丰富,临机应变,拿着李白大神的长相思扯虎皮,成功的忽悠住了众人。
我虫子就是这样身具古代遗风的男子,优秀的不能再优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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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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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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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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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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