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真的假的?两方在那里打了那么久了,怎么那么容易就被攻下来?”
“唉,不是被攻下来了。哦,不对,是原本被攻下来了。我听那里逃出来的人说,那天忽然有一只巨大的妖兽破城而入。整个守卫军都拿它没办法,泸沽帝国的军队就趁这个时候攻了进来,可令人没有想到的是,一道白光从天而降,顿时把整个城市夷为平地呀。你不知道?我朋友说那场景真的是三世难见。我估计,是泸沽的军队勾结妖兽,惹得天怒啊!”
“我去,真的假的?”
“那还能有假?是逃出来的人传的。当时城里的达官贵人撤退,他们在船上亲眼看到这副场景。”wWW.ΧìǔΜЬ.CǒΜ
“我的天,他们要招惹得天怒的话,泸沽帝国,恐怕要遭受天罚了。”
“可不是嘛,唉,老天爷终于开眼一次,也不容易啊!”两个男人聊到兴处不得感叹一番。
这里是官路上的一个茶馆,因为人通量大,所以说消息很灵通。来往的路人都喜欢在此处纤细喝上一杯凉茶,讲一下路上的所见所闻。在这一路上,也只有这种受官府保护的茶馆,才能给他们一些轻松的时刻。
“唉,你看那边。”男人不明白同伴的意思,便向着他指的方向望去。
只见从门口进来了两个人,一男一女,衣着华丽,一看就知道不是来自寻常百姓之家。女方带着面纱,光看眼睛的话,应该是一个美人。另一个男子带着帷帽,看不见他的长相。看着对方衣着华丽,却没有任何佣人,男人就猜了个大概。
“唉,又是对苦命鸳鸯。”男子的感叹并非没有道理,在这个世道,相信爱情的男男女女太多了。看着样子,又是哪家大小姐和哪家的少爷私奔了。不过这些小年轻不知道的是,这些茶馆竟然受了官府的庇佑,那肯定会为官府做事。
每当官服遇到这种情况,都会向路上的茶馆打声招呼,让他们注意这种男女结成一对的人。碰到就上报,如果核实的话,就直接会被抓回去了。
像这种初出茅庐的小年轻,一般出来不到半个月都会被家人给逮回去。
这种事情男人又不是没有见过见过,相反,他见的不少。为爱情而牺牲家事的大小姐和家中的佣人私奔,一个家族的继承者和青楼小姐私奔的事都多了。在这个婚姻受父母之令的时代,追求爱情是非常不容易的。
两个人点完菜,店小二就贼眉鼠眼的向后台报告去了。
不过不一会儿店小二就回来了,让店小二没想到的是,最近根本没有在跑的富贵子女。两个人看见店小二失落的回来就猜到了个大概,不禁有些吃惊。
难不成两人?是受到家族允许的吗?可正常情况下,不会有家族允许,少一辈子单独出行啊。难不成他们两个人,是有高手在暗中保护?
想到这里,男子不由得对这两个年轻人重视了起来。他和同伴相视一望,显然两个人是想到一块去了。不止他们两个人,茶馆的其他人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一瞬间,茶馆安静了下来。毕竟现在不确定这两个人所属的势力范围,如果聊到他们家族不高兴的事情的话,自己就要倒霉了。
“为什么?在我们进来之后就变得好安静啊!”
“谁知道呢?”
路铭雨此时无聊的把玩着手中的水杯,陆明宇在观察周围的环境。
此时的他们已经赶了半个月的路了,刚开始陆明宇对路铭雨还是有些防备的。但慢慢的他就把防备放下了,一路上路铭雨所做的事情陆明宇都看在眼里,他明白路铭雨并没有害自己的心思,慢慢的两个人就混熟了。
至于他此时为什么带着帷帽吗?陆明宇此时是一头白发,耳朵还是尖尖的精灵耳朵。至于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路铭雨给他说这是使用力量的代价。
路铭雨给他的解释是,这副身体的原主人,原本是某个组织的战争工具,每当他们进入战斗时候,都会变得嗜血无情。而当他们完全并发出力量之后,就会造成短暂的记忆缺失,并且之后会改变部分样貌。陆明宇就处于现在这种状态,无论是此时的白发和精灵耳朵,还是当时对战酸与时丧失的记忆,都属于使用力量的副作用。之所以陆明宇他们现在可以自由移动,是因为那个组织已经完蛋了。
路铭雨还告诉他,这个世界上只有黄种人,白种人和黑种人三种人。像陆明宇此时的状态,如果不想产生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的话,还是伪装起来比较好。
至于路铭雨为什么会带着面纱吗?这是她自己带的,至于什么原因,单纯是因为对自己的长相过于自信。
“我长的这么漂亮,到时候几个大汉把我围住,你能保护的了我吗?”
这是她的原话,虽然,别说几个大汉了,几十个大汉都未必是陆明宇的对手。但为了防止意外发生,同时也是陆明宇不想管那么多的事情,所以陆明宇就没有反对路铭雨带面纱这件事。
他们在这半个月的行程当中不断确定撤退人群的具体情况,并且一直跟踪到此。
“奇怪,按理说到现在的话,我们应该追上了才对,而且在路上还能看到些许他们留下的痕迹,可为什么越来越少?”陆明宇此时看着地图思考的这些问题。
“既然有痕迹的话,就说明他们确实往前走了,但按理说带着那么多难民,移动速度应该不会有那么快才对,除非……”
“除非他们抛弃了难民。”陆明宇经过路铭雨的指点一下子想明白了。陆明宇一直把这里当成原本的社会准则,但是这种封建社会,又怎么会遵循人道主义呢?
想清楚这一点陆明宇急的直挠头,虽然他现在戴着帽子挠不成就是了。原本就不好找了,现在更不好找了。鬼知道他们在哪里开始疏散难民的。
“你不是有个毛叔在军队里面吗?只要有他在,你的小未婚妻就不会脱离军队的。”想起陆明宇还有一个未婚妻的事路铭雨就生气,才一个月这个家伙就给了自己一个女人,才一个月!这还是以前的那个木头吗?
没错,陆明宇把徐欣怡的事告诉了路铭雨。陆明宇当时问她和这个身体的原主人是什么关系,当路铭雨说是同事关系时陆明宇就放心的把徐欣怡的事告诉了她。毕竟只要不是原主人的未婚妻这个消息就没必要向她隐瞒,陆明宇还问了路铭雨原主人是否有别的红颜知己,路铭雨回答没有。陆明宇没注意到的是,路铭雨眼中的杀意。
“对呀!我怎么把这件事忘了。只要有毛叔在,小徐她们就不会脱队,多谢你提醒我了。”
“呃呃,不用谢。”
“两位客官,你二位点的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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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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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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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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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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