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钱?”杨凌本想擦身而过,但见所谓的玉塔做得还挺精致,不由得想起了整天缠着自己要玩具的小侄子。
“不贵,两百八十块,可以保佑你和家人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五块钱!”杨凌松松脖子上绳子般的领带,打断滔滔不绝的骗子,“不卖拉倒!”
刚找到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工资还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到手,杨凌现在是真正的月光一族。也许从明天开始,吃五块钱一顿的路边快餐是不错的选择,如果还不行,那就只有白开水送馒头了。
.....
一番讨价还价后,杨凌以十块钱的价格买下了玉塔,还要求附送了一个标价八块钱的帆布袋。他一脸轻松,苗民则苦着脸嘟囔几句,这玉塔几年都卖不出去,连收破烂的都嫌重,无奈之下只好跳楼大甩卖了。ωωω.χΙυΜЬ.Cǒm
下班时刻,公交车简直就是一大瓶人肉罐头,人们脚碰脚,彼此紧紧地挤在了一起。为了赶上姗姗来迟的公交车,为了早点到家,白天小资般的淑女们也顾不了那么多了,不惜和众多汗流浃背,或高或矮的臭男人们紧紧地挤在一起。
挤在杨凌面前的,是一个身穿黑色套装的精致女人。脸上画着淡妆,眉毛细长,但从他的角度看下去,可以看到一丝丝若有若无的修刮过的痕迹。天气炎热,女人们都穿得很少,*无处不在,何况是在肉贴肉的公交车上。
不知什么时候,杨凌感觉手里的玉塔散发出了一股股热气,凑巧的是,塔尖不偏不倚,刚好顶在了前面那个女人高翘的屁股上。他本人没什么,但很快,套装女人就感觉到了异样。
随着有公交车的颠颠簸簸,套装女人感觉屁股上传来了一股股热流。要命的是,自己艰难地往前移一寸,那东西也跟着顶进一寸。那种感觉,就像是.....
回头瞪杨凌一眼,见他装作若无其事,套装女人又羞又气,满脸通红。想骂又不知该如何开口,忍又忍不下去,偏偏躲又躲不开。
套装女人踹揣不安,感觉下班前刚换的‘护舒宝’几乎就要被捅出一个洞来。她今天只穿了一条薄薄的套裙,万一流出来,绝对一染一大片,把人羞死。
羞耻、焦急、恐惧、愤怒、无助.....
套装女人百感交集,虽然下一站就到家,但她感觉就像度日如年,号称豪华空调车的速度比蜗牛还慢。
“小姐,你没事吧?”无意中看到套装女人脸色通红,不时回头看着自己,杨凌还以为她抓不到扶手,被人群挤得浑身不舒服,好心地说道:“如果不舒服,那你到后面来,我到你前面试试!”
到前面试试?
套装女人差点当场晕倒,这个男人看起来眉清目秀,但实在是太无耻了。现在居然大言不惭,要到自己前面试试!莫非,现在的公车色狼都升级为公车流氓了?
“嘟.....”
公交车一个急转弯,整辆车瞬间往左一倾,在惯性的作用下,人们挤得不可开交。套装女人感觉身后那根东西像锥子般刺进来,死死顶住了海绵般的‘护舒宝’,鲜血一点一点地渗透了出去。
“你这个色狼,卑鄙,无耻,下流的大色狼!”感觉身后那根东西像熊熊燃烧的火把般越来越烫,套装女人实在是忍不住了,恨不得找把剪刀用力剪下去,让身后可恶的杨凌做二十一世纪第一个太监。
卑鄙,无耻,下流的大色狼?
套装女人这么一叫,别说身旁的男男女女,就连开车的司机都好奇地回头看过来,差点就把一个闯红灯的老女人撞飞出去。
我是色狼?
看看泪盈满框的套装女人,再看看挤得无处可放,刚好顶在她屁股上的玉塔,杨凌摇摇头。本来只想买个玩具,现在倒好,闹出了这么一个天大的笑话。
“小姐,你是说这个烫乎乎的大家伙么?”在人们的注视下,杨凌把温度异常的玉塔举起来。
烫乎乎的大家伙?
亲眼目睹杨凌把玉塔从套装女人屁股后举起来,人们恍然大悟,随即哄堂大笑。至于气愤的套装女人,霎时间脸色比猪肝还红,恨不得车上有条缝钻下去,刚到站就像逃难般跳下车门。
顺利洗脱色狼的罪名后,杨凌对烫手的玉塔好奇不已,一到家就放到破烂的二手电脑桌上仔细观察。
玉塔通体漆黑,虽然只有筷子般长短,但表面刻满了图案。有匍匐在地上,笃诚祈祷的祭祀;有举手呐喊,状若疯狂的苗疆土着;还有许多凶猛的野兽,其中就包括了几条张牙舞爪的五爪金龙,全都栩栩如生。
此外,塔尖上还有一丝丝血迹,散发出一阵阵淡淡的血腥味。想起羞愧不已的套装女人,想起她那染了片片血迹的短裙,杨凌隐约明白了怎么回事。想起她,心中不由得一荡。
“啧啧,比菜刀还硬,这到底是什么玉石做的?”用切肉的菜刀刮几下后,见没有丝毫划痕,杨凌不可思议地看着神秘的玉塔。失神之下,菜刀一不小心在右手食指上划了一下。
“说什么保佑身体健康,妈的,真晦气!”
杨凌摇摇头,准备把玉塔放到一边。不料,带血的右手刚按上去,玉塔就发出一道耀眼的亮光,通过伤口疯狂吸收他体内的鲜血,像强力PU胶一样死死粘住他的右手。更诡异的是,眨眼就凭空出现了一道肆虐的龙卷风。
被卷到半空后,杨凌惊恐地发现四肢僵硬,浑身麻木,紧跟着脑袋一阵撕裂般的剧痛,瞬间就失去了知觉。凑巧从门外路过的房东大叔目瞪口呆,看着犹如黑洞般吞噬杨凌,却不卷走其余物品的龙卷风,‘啪’的一声摔到不知多少年没洗过的走廊上。
朦朦胧胧中,杨凌做了一个古怪的梦,梦见一名古老的祭祀在原始森林中四处游走,眉心处有一块奇怪的塔形印记。
刚开始的时候,每遇到凶猛的野兽,祭祀就咬破食指滴血在猛兽头上,驯化张牙舞爪的猛兽;到后来仅仅捏一连串手印就隔空降服猛兽,手印越来越快,也越来越玄奥。最后甚至呼风唤雨,上天遁地,像传说中的神仙一样强大无比。
不知过了多久,杨凌感觉一阵冰凉,慢慢地睁开了眼睛。
湛蓝的天空飘着几朵时聚时散的白云,清澈见底的小溪蜿蜒曲折,从参天大树蜘蛛网般的根部流过,附近不时传来几声“嘎、嘎、嘎”青蛙般的叫声。显然,这里不是附近进门就得两块钱的破公园,更加不是出租房后面那个养鸡的小山坡。
看着周围的参天大树,杨凌不可置信的揉揉眼睛,虽然老家的山上到处都是针叶松树,但他从没见过这么高大的松树。树干卡车般大小,估计十几个人也无法环抱,裸露在地面上的树根像蜘蛛网般密密麻麻,随便一根就比自己的腰身还粗。
“西双版纳原始森林?”在大腿上掐一把后,杨凌明白这不是自己的幻觉,也绝对不是在做梦。
回过神后,杨凌摇摇头,蹒跚地走到清澈的小溪旁。刚想洗把脸,突然浑身一震。只见自己的眉心处不知何时多了一块塔形印记,跟梦中的祭祀一模一样。再仔细一看,塔尖上有一丁点若有若无的血迹,似乎正是从苗民手上杀价买来,差点让自己成了一个大色狼的玉塔,只是缩小了十几倍而已。
见鬼了?
就算神经再大条,他也不由得目瞪口呆,不明白塔形印记从何而来,也不知道怎么会被黑洞般的龙卷风卷到这个古怪的地方。隐隐约约间,感觉一切似乎都与所谓从万年苗疆古墓挖出来的玉塔有关。
百思不得其解之下,杨凌捧起清澈的溪水洗了几把脸,精神一振后听到一阵若有若无的嘶叫声,同时,还闻到一丝淡淡的血腥味。好奇地赶过去一看,立马就头皮发麻,只见一群拇指般大小的变异大黄蜂正围着一头犀牛般的巨兽肆意撕咬,一口就咬下一大块肉。
剧痛之下,犀牛疯狂地四处乱撞,像推土机一样撞倒一棵棵几人环抱的参天大树,无奈可怕的大黄蜂像吸血的苍蝇一样紧追不放,怎么都甩不掉。
大黄蜂头上长了一只锋利的黑角,每次从半空中俯冲下去都像刺刀一样在犀牛身上扎出一个洞。紧跟着锋利的牙齿一咬,就连皮带肉撤下一大块,痛得犀牛声嘶力竭地大声哀嚎。
慌不择路之下,犀牛笔直地冲到了杨凌藏身的灌木丛前。就在他担心会不会被疯狂的犀牛踏成肉泥的时候,这头拖拉机般大小的猛兽‘嘭’的一声摔倒在地上,再也没有力气站起来。
定神一看,杨凌身上的汗毛一根根全都竖了起来,只见犀牛前腿关节的肌肉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大黄蜂啃光,露出一大截惨白的腿骨。
接下来,杨凌目睹了毛骨悚然的一幕。只见密密麻麻的大黄蜂紧紧地扑到犀牛身上撕咬,‘咔嚓、咔嚓’的声音此起彼伏,不久,就把庞大的犀牛活活啃得精光。除了一滩鲜血,连根毛都没有留下。
非洲食人蜂?
大惊之下,杨凌趴在地上缓缓后撤,小心翼翼,唯恐引起大黄蜂的注意。退出十几米后,刚想站起来狂奔而去,不料‘啪’的一声轻响,一不小心竟压断了一根拇指般大小的枯枝。
“不好!”杨凌大惊,抬头一看,只见一只斥候般的大黄蜂像阵风一样扑了过来,锋利的牙齿清晰可见。
死无葬身之地?
看着越来越近的大黄蜂,杨凌冷汗直流。连皮粗肉厚,力大无穷的犀牛都不是对手,自己就更不用说了。打不过又跑不掉,怎么办?
生死关头,杨凌突然想起了梦中神秘祭祀的动作,鬼使神差地咬破食指,死死按在扑过来的大黄蜂头上。刹那间,大黄蜂身上银光大作,浮现了一个个神秘的符文,然后在他的手臂上乖乖地停了下来。
虽然仅仅滴了一滴鲜血,但杨凌感觉全身的精血仿佛瞬间就一泄而空,筋疲力尽,头晕脑转。与此同时,随着一股炙热的感觉透体而入,眉心处的塔形印记一烫,紧跟着脑海里就多了一段陌生的记忆。
模模糊糊中,杨凌感觉来到了一个神秘的空间。一座高耸的巨塔面前,异变的大黄蜂正在欢快地上下翻飞,看到自己的身影后兴奋地飞了过来。
巨塔的大门上方刻着“巫塔”两个龙飞凤舞的古字,塔身刻满了各种图案。有神秘的祭祀,有凶猛的野兽,全都栩栩如生。尤其是顶部那几条张牙舞爪的五爪金龙,更是呼之欲出,甚至还能隐隐听到它们雷鸣般的咆哮。
好奇之下,杨凌轻轻推开玉塔的大门,身后,驯化的大黄蜂兴奋地跟了进来。大门后面大雾弥漫,隐隐约约看到一块一人高的方尖碑,上面刻满了蝌蚪般的古汉字。
“混沌巫塔,得天地之造化,夺日月之精华…..”杨凌竭力辨认方尖碑上的古字,“混沌巫术,以精血为引,夺魂炼魄.....”
当年,为了追一名中文系的校花,他背诵了无数古诗,顺带认识了不少七拐八弯的古汉字,没想到现在却派上了用场。
方尖碑前面是一段解说,接着是一段玄奥的口诀,最后是一幅幅动作古怪的浮雕。一眼看上去,杨凌就有一股似曾相识的感觉,似乎跟梦中祭祀驯化猛兽的动作差不多,
仔细辨认半天,杨凌大概明白了怎么回事。原来,方尖碑记载了一种神秘的巫术,共分血巫、灵巫、地巫、天巫、神巫、魂巫和巫神七重境界。巫力越深,驯化野兽的速度就越快,能驯化的野兽的数量和等级也跟着越高。修炼有成后不仅可以驯化各种猛兽,还可以吸取它们的能量和炼化它们的灵魂,甚至可以像梦中祭祀那样呼风唤雨。
沉思片刻,杨凌明白自己得到巫塔后无意中成为了刚刚入门的血巫,虽然离强大的巫神就像天和地那么远,但毕竟跨过了修炼巫术的门槛。不仅侥幸地逃过一劫,还鬼使神差地用鲜血驯化了一只蝗虫般的变异大黄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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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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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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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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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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