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民间山野怪谈>第九十二章 采参
  老哥这回没有立即说话,而是思考了一会儿,然后问我:“就只是带你到神庙山的山脚下?”

  一见他动了心,我就知道有戏,于是急忙点头说:“对,如果你怕的话,就只要带我到神庙山的山脚下就行。其实你也不用害怕,你上回都去过,而且还把人家的孩子都偷回来了,你这不也是好好的啥事没有么?”

  说到这里,老哥倒时突然满面愁容的,瞬间就好像涌起了什么焦心的心事一般,哀声叹气了起来。

  看到这,我心里大感奇怪,心说这人咋突然就满脸的焦虑了呢?于是问他:“老哥这是怎么了?难道有什么心事不成?”

  老哥叹了口气,说:“老板,要不……你就把我这支人参给买了吧,能卖大价钱你拿去卖,我也不贪心,只要五千就成了。”

  一听这话,我顿时一惊,心说这是怎么了,怎么明知道这参得卖大价钱,这老哥还愿意五千块就卖给我啊?难道这老哥等钱用等不及了?还是说丫的就是个傻子不成?

  当然,我也知道,谈了这么老半天话了,这个虽然有点憨厚,人倒不傻。心里奇怪,就好像这支人参在他手里是烫手的山芋似的。

  想着这里,于是我就问他:“老哥是急着钱用么?说实话,如果你是等着钱用,我倒可以先借给你五千块,只要你愿意带我去神庙山。”

  老哥想了想,于是说:“老弟,我也见你是个好人,实话告诉你吧。老哥也知道这支人参是挺值钱的,但是我就是想尽快出手,不敢久留,哪怕卖个万把块也值。”

  “为什么啊?”听到这,我真是糊涂了。

  “因为……因为留着它就是个祸害,这是山神老爷的小孩,如果被山神老爷知道是我抓走了它,一定会怪罪我的。”老哥惊恐后怕的说到这时,脸都变得一片煞白,就好似真有这么一个山神老爷似的。

  听到是这个原因,我倒是心里不免感到好笑,于是安慰道:“老哥别怕,如果你真的担心的话,那我倒可以收了你这支人参,但是我也明话告诉你,这人参肯定不止是值个万儿八千的,你会亏的哦。”

  既然我也没骗他,如果他还是打算要卖的话,我倒是可以捡这个漏,好好赚一笔何乐而不为呢?

  “成,不怕不怕,只要有个万儿八千就满足了。”老哥一听,顿时高兴了起来,说着就把人参从桌子上推了过来,满脸的兴奋。

  看到这样,我也就点头同意了,心里也很开心,能遇到这么好的事,谁不乐啊?这可真的捡了天大的便宜啊,只要转手一卖,兴许我就是个有钱人了,然后再找到爷爷,让他老人家过个好晚年。

  心里这般想着,当然,我也知道我只有半年的性命,就算有再多钱也白搭,于是我说:“这人参我可以买下,不过咱们之前说过的话,带我去神庙山……”

  说到这,我看了他一眼,哪知此时的他倒也痛快,当下就点头说:“成,如果只是要我带你到神庙山的山脚下的话,倒是没问题,咱也不要你的钱,反正神庙山的山脚下也还是比较安全的。”

  听到他愿意给我带路,我心里也十分的开心,同时我也问他,到了神庙山的山脚下,去神庙山里头还得走多远的路。他告诉我,神庙山很大,想进到深处的话,得百八十里山路,听得我直冒冷汗,他娘的,这山也太大了吧?

  虽然得知就算到了神庙山的山脚下,离神庙山的深处也有百八十里,但是我也还是很高兴,就好像完成了一件大事似的。是啊,毕竟咱知道了有灵参的地方,也有人给咱带路,这就足够了。

  当下,我们喝了点酒,然后我就带他上了楼,在包里把我所有的现金都给他了,一共六千多元。我告诉他,这人参我会给他一万,剩下的钱明日天亮后到信用社取了钱再给他。同时,日后人参卖了大价钱,我还会给他分个一两成。

  是的,这人参远远不止一万块,他也是个憨厚老实的人,我也犯不着欺他。而且我这条命就全指望着他能带我去神庙山了,这种救命的恩情,我更是不会欺他。

  本来我是叫他人参他自己先保管,等明天钱结清了,参再给我的。可是他早就把这人参当成了祸害,哪还敢多留一晚啊,摇头说没事没事,说信得过我,于是就把人参交给我了。

  我将人参收下,他明显大松了口气,就好像了却了一桩心事一般。人也开朗了许多,开始话多了起来。

  如此,我也得知了他的姓名,他叫王全,是一个叫忘石村的村民,离此处田山镇有三十多里山路。

  我对他明知道神庙山去不得,却还去到了神庙山挖到了这棵人参很好奇,于是就问他是怎么搞到这棵人参的。因为此时我们也算熟络了,他倒是放开了将这人参的来历讲来起来。

  在王全的村子里,很大一部分村民都是靠采参为生的。每年八月金秋,秋风送爽,丹桂飘香时,是人参籽成熟季节,参籽油青变红,像珍珠似玛缁,金光灿烂,异彩纷呈,既好看也好找,这时,村里进山寻宝挖参的村民就开始到了旺季。

  说话王全虽然已近四十多岁了,但却并非是放山人(采参人),而是以农为业。就在一个月前,村里有个人采到了一支大人参,卖了很多钱,所以一直靠农为业的王全也动了心思,于是也想进山去试试。

  就在五天前,王全也进了山找人参想发个财,在山上转悠了一天,连个人参的影子也没有看见。慢慢地天变黑了,当他想赶紧下山回去时,却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间竟然迷了路,平时本来一个小时就能回家的山路,竟然走到天黑都不见到家,反而走进了自己从未到过的大山深处了。

  “迷路了,肯定是迷路了”,王全心里想着。要知道这种原始森林里可没有什么正式的道路,山林中有几条通往田地和必须买生活用品才去的镇店土路就不错了。在这里就是翻山越岭走野林子,在近乎原始森林中迷路当地叫迷瞪山是常有的事情。

  发现自己迷了路,王全吓坏了,可是自己在黑夜里又辩不明方向,结果是越走越深,直到看到了一座老庙。他原本以为庙里头会有人住着,于是就想进去打听一下这是什么地方,结果进去一看,庙里空荡荡的连个人影都没有,阴风阵阵,把王全吓得就掉头就跑。

  可是这一跑可不像无头的苍蝇一样么,一头钻进密林里就乱撞,最后自己到了哪里自己也不知道了。

  越着急越辨不清方向,林子太大树木又高看不出去多远,很难确定现在的位置。一直到半夜了,还是没有跑出大山深处,连回家的方向也没找清。最后,王全找了处平坦点的山梁(山脊高处),胡乱吃了口带着的干粮和顺手采的野果,再喝了几口山泉,就准备生火在这过夜了。

  也许是着凉加上迷路火大,王全闹开了肚子。解决完生理问题,他顺手撅了棵草棍搽了搽屁股,没搽干净再来一棵,再来一下。

  咦?这几个草棍挺光滑的不拉屁股(野草棍、小树棍很少有光滑的)!挤上裤子再撅了棵草棍,用手摸摸还是挺滑溜的,王全有些纳闷,黑灯瞎火的看不清是什么植物,就拿到火堆旁去看,一看给惊呆了。那是什么草棍啊,这分明是棒槌杆啊!

  光滑的杆,手掌样的叶子,还顶着几颗红红的人参果(人参的种子黄豆大小,初始绿色成熟变红,可不是现在吃的所谓人参果的水果)。wWW.ΧìǔΜЬ.CǒΜ

  一看到这,虽然王全是个初把人(第次放山),但是他也知道自己这回发财了,看这参杆的长势,应该还是个大货啊!起出来换了钱,建栋房,在置办些家具是没问题的,要是品相好还要多卖好的钱的!

  想到这里,他就赶紧打着火把跑到刚才发现人参苗的地方,结果一看,那还真是一棵人参苗,只不过人参的苗上缠着一个好长的红线。看到这,王全心都凉了,因为人参苗上绑了红线,就代表这棵人参是别人的了。这是放山这行当里的老规矩,谁都遵守着,百来年,一直都是这么过来的,凡绑人红绳的,就是有主了,没有人会再去动它的。

  王全心里很犹豫,心里有些失落,不过当他一想,这个地方荒无人烟,这绳子又这么旧了,显然很长时间了,或许当初那个人也长不到这个地了,又或许那人早被猛兽吃了呢?

  犹豫了半天,最后王全还是去动了,结果手一碰,红绳就断了成了粉未儿,显然这红绳在这有些年头了。看到这,王全就知道这人参是无主的,以前那个主人显然是不可能再来了,于是就把人参给取了出来。

  俗话说人参是“七两为参,八两为宝”,这颗人参少说也有几百岁了,不但个头大,形状也很奇怪,和人长得一摸一样,有鼻子有眼,有胳膊右腿有腿,王全欣喜若狂。

  当下也睡不着了,就摸黑找路回家,就这样一头乱撞,最后还真被他摸回了家。当然,回到家时已经是两天之后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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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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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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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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