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邸,顾名思义,它是众神的府邸,神之归宿。天地初开,混沌伊始时应运诞生。彼时神邸上并无多少生物,更不提鸿蒙这等荒古大神。等轮回了一个沧海桑田,这才又生了许多人神。
每个人神皆有灵力,灵力等级不同,故而他们的修为又因灵力后分为灵者,尊者,还有大帝。
灵者遍地而生,普遍而弱小,在神邸这片大陆上仅仅能够存活的一类。其上为尊者,相对于灵者,尊者便难见的多却也受大帝的限制。
荒古孕育的大帝,身份尊贵,掰开十指都能数的尽。然其中几个却是后来机缘造化而晋升大帝,先天大帝看不起后天造就的大帝,而后天大帝又不屑先天诞生的大帝”
这也因此牵动了许多大帝间的争斗,领着手下的尊者们明里暗里,不止不休。
以灵为首,以武为尊。神邸本宁静闲寂的大陆,逐渐变得血腥,弥漫杀戮。
鸿蒙,原本只是天地初开时在混沌之中诞生的一抹神识,那一日,天河倒流,山云变换。世间本就不多的灵气全数归于他的身上。只听嘭一声,如同破茧,又似重生。承载了天地之间最为精纯的混沌灵力,鸿蒙应运而生。可以说,他代表了这片天地,更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所以,在当时已经成名的大帝皆不敢造次,都自发的以他为主,大帝之主,唯有帝尊。
遂,四海八荒皆拜他名为,鸿蒙帝尊。
渐渐的,他的名号在整片神邸传遍开来,人人都知道他的存在,敬他崇拜他。天地主宰的孕育造化,鸿蒙这个天地之主,当之无愧。短短千年,神邸被他治理的井然有序,
但是,高处不胜寒,越是站在高处的人,就越是寂寞。千万来,鸿蒙似乎早就习惯了独自一人,独自欣赏,感叹着这片美景。梨台的景致可以说是整个神邸最好的一处,尤其是那棵已经生长了千年的老树,那粉红色的花朵,临水的山崖,无不让人惊叹。
然,再美的美景,经过千万年的欣赏,也早就失去了它原本让人惊艳的感觉,鸿蒙便是如此。
因而往往他这一坐,就是百年,甚至千年,每天的周而复始,看桑海桑田轮流周转,让他觉得腻烦,却又像是早已经习惯了这种寂寞,习惯到了,不知道要如何去改变。
如果硬要说这千万年之中有什么乐子的话,那么无非就是在自己无所事事,又心血来潮的时候,拎来几只刚刚晋升尊者,前来报备的人一些术法。
犹记得,上一个他教法术的是一个刚刚晋升尊者的一个小道士,只是一个制造空间术,就让那个小道士兴奋异常,连连叩谢。那小道士也委实争气,一连制造了许多虚有时空的阵界,见其天赋不错,他就干脆把这个小道士收在天尊宫,又因他无名无姓,恰好当时日光正声,于是赐名荣光。
可是,就因为荣光天赋不错,学东西也快,教会他根本不用多少时间,鸿蒙又觉得无趣了。
一日偶然间,鸿蒙来到了他当初诞生的地方,却发现,不知何时,那片古老的洪荒之地,竟然孕育出了一株七色绛珠花。
七片花瓣七种颜色,通透自然,柔嫩的花瓣向四周伸展,绽放出一种妖娆又纯净的美感。
“混沌之气?”真正吸引住鸿蒙视线的,并不是这神奇的花瓣,而是花蕊上萦绕的混沌之气。他向来无波的面容微有差异。他本就是混沌之气的孕育,这说明,这朵七色的绛珠花跟他同出一脉。
也不知道是因为寂寞使然,亦或者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鸿蒙将这朵七色绛珠花带回了天尊宫,就栽在了梨台旁的那棵千年老树下。并且,他吩咐宫里的一位随身小侍仔细的照料着。
日子并没有什么变化,他又过起了以往坐在梨台天海之滨上的生活,看着日升西降,潮起潮落。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混沌之气的缘故,栽在老树下的绛珠花生长的及其缓慢,眼看着千年过去了,绛珠花也不过是长大了半寸左右。可虽然只有半寸,却也让鸿蒙觉得愉悦,甚至是……希冀!
他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一种名为情绪的涌现,不经意间,他的寂寞感也越来越少。
绛珠花虽然生长缓慢,但是盛开的却及其细致。精心照料之下,绛珠花终于在某一天凝结出了一缕神识,哪怕还只是非常少的神识,也已经让鸿蒙欣喜若狂。
这份欣喜,是因为绛珠花的改变,又何尝不是因为他自己的改变呢。
因为绛珠花有了神识,或者是终于看到了希望,鸿蒙愈发的喜欢呆在这里,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只是因为习惯了寂寞。渐渐的,他的占有欲越来越重,就连之前照顾绛珠花的小侍,他也再不允许靠近。
他变得亲力亲为,每天跟它在一起的时间,要比任何其他的事情都要长。甚至不需要沟通太多,只要一看见它,看到它在风中摇曳的样子,他就觉得欢喜。
他不知道这种情绪是什么,也琢磨不透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他只知道,自己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它,哪怕分开只有半刻,他就会觉得思念。甚至,他希望自己可以每时每刻的都把它带在身边,一刻也不分离。
这似乎已经成了一种执念,深入骨髓。
可是,绛珠花还没有成形,这个想法他只能在脑袋里想想,却不能实施。于是,身为帝尊的他,每天都毫不犹豫耗费近一半的灵力,渡给绛珠,只为了它尽快凝结成人。
这一天,鸿蒙被清霖大帝请去剿灭北荒刚孕育出的几头凶兽,他虽不愿,却也不得不面对自己的使命。不得已,临走前他又把先前照看绛珠花的小侍叫到跟前,命他照顾好绛珠花,这才离开。
可是鸿蒙没有料到,不过百年的时间,再回来,绛珠原本已经凝结的神识几乎溃散!他的整颗心都在颤抖,俊朗的面容早已经不复以往的温和,好像北寒之地的万年冰坨。
他知道自己在乎这株绛珠花,却没想到,它在自己的心里已经重要到这种地步。
他狠狠的捂着自己的胸口,却似乎没有什么作用,心好像缺了一大块,似乎随时都会有鲜血涌出。只有绛珠花的平安,才能把他猛然破碎的心重新填满。
看着眼前的小侍,这位向来清冷的帝尊大人终于第一次露出凛然的杀意。就算是面对凶兽的时候,他也不曾这样有过的激烈情绪。因着害怕,小侍颤颤巍巍的说出了一个人的人名。
月姬女帝,南荒主的女儿,自从万年前第一次见到鸿蒙,就纠缠不休,发誓一定要得到他。
神邸达到大帝修为的女子非常稀少,况且她的模样在整个神邸也是数一数二的。所以,在月姬的心里,能配得上她的,必然是举世无双的人物。而说到举世无双,作为这个世界之主,身为帝尊的鸿蒙自然是不二人选。
哪怕鸿蒙从来不予理睬,她却依旧不管不顾的,每隔一百年,都会来天尊宫一次,求见鸿蒙。这几乎是整个神邸人人皆知的事。尽管,每一次她都被拒之天尊宫的门外。
月姬依旧没有放弃。
她早就被别人的恭维冲昏了头脑,她以为,只要鸿蒙跟她多接触几次,就一定会跟那些其他的男人一样,被她的魅力所折服。而恰巧这次,鸿蒙去剿灭凶兽的时间,就是百年一次的她登门时。
来之前,月姬早听说了关于七色绛珠花的传闻,浓浓的嫉妒让她发狂,看到绛珠花已经凝结出了神识,她的危机感更重,在小侍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月姬已然出手。
小侍的修为只是尊者,面对月姬女帝那么强的修为,也不敢阻拦。可是,关键时候不能保护好主子让他保护的东西,还贪生怕死,已经是事实。鸿蒙震怒,正要赐死他。关键的时候,被鸿蒙渡以灵力恢复了一些的绛珠给拦住。
因为鸿蒙跟绛珠花原本就是一脉相承,他的灵力,对绛珠花是最为有益的,当然恢复的也要快很多。
“鸿蒙,他一直都那么尽心尽力的照顾着我,也阻拦不过月姬女帝,你不要杀他好不好。”糯糯的女声响起,柔弱的花瓣随着说话的声音不住晃动,撩人心神。
鸿蒙不可置信的看着绛珠花。欣喜若狂的发现她竟能口吐人声。要知道,以前他们都是用神识交流,每天不过几句,没想到,这一次因祸得福,绛珠竟然可以吐露人声了。琇書蛧
这还是绛珠花第一次跟他说话,同样,也是第一次开口说话,鸿蒙当然会听她的。
一个小侍而已,哪里比的过他的绛珠重要?但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还有那个月姬,敢把主意打到她身上,鸿蒙怎么可能放过?
没有告诉绛珠,鸿蒙在她好不容易恢复之后,立刻通传四海八荒。后来,整个神邸都知道天尊宫里的绛珠花是帝尊的,谁都不可以碰,敢打绛珠花主意的人,罪同叛出神邸。
叛出神邸,这是多大的罪名啊。而且,跟这个通传一块下来的,还有对月姬女帝的惩罚。
念在南荒主的面子上,月姬女帝强闯天尊宫,迫害绛珠花,禁足千年。这令一下,当事人没有反省反而,更加的嫉妒。
凭什么?一株野花难道还比得了她月姬女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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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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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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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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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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