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混在城里那些年>第684章夺取舰船
  黑魁见我游得比较慢不说,还小心翼翼地观察四周,便自告奋勇地说道:“老大,还是让我游在前面吧!”

  我正欲阻止,黑魁已经游到了前面。

  突然,一个球形物体从水里冒出来,像八爪鱼那样,粘贴到了黑魁宽阔的前胸。

  这个球形物体上面有一块液晶屏幕,一串红色的数字正在飞快的跳动着。

  “这是什么东西?”黑魁没见过这玩意儿,正想伸手去将这东西拨开。

  “黑魁,别动,这是水雷!”张天顺大叫一声,急忙游上去。

  “啊?水雷!”黑魁吓得直打哆嗦。

  他知道,一旦引爆水雷,自己粉身碎骨,葬身大海不说,还会惊动军舰上的人,连累同伴。

  张天顺仔细一看,眼看液晶屏上显示,再有三秒钟就会爆炸,立即从潜水服中摸出一只锋利的匕首,然后使劲的往液晶屏上一戳。

  液晶屏瞬间便暗了下来。

  在液晶屏的碎片之下,露出红、黄、蓝这三根不同颜色的电源线。

  张天顺知道,一旦剪错任何一根线,水雷就会爆炸。

  这种水雷的威力很大,可以炸毁十米范围内的任何物体,幸好他曾经研究过这种水雷,如果切断红色和黄色这两根电源线,就可以排除,否则,就会爆炸,于是,毫不犹豫地用匕首将两根线挑断。

  张天顺排除水雷后,我这才松了一口气,暗自庆幸自己这次把张天顺带来是正确的,如果换了别人,完不成任务不说,大家都得玩完。

  突然想起这几个人中,只有张天顺才会排雷,急忙用对讲机喊话:“叶龙、高翔注意,军舰附近出现水雷,请尽快向我们靠近!”

  叶龙和高翔接到指示后,急忙游到我们三人跟前后,大家再次合并成一组,缓缓的向军舰游去。

  接下来,几乎是每隔十来米,便会有一枚触发式定时水雷悬浮在水面,大约又过了半个小时,大家才避开水雷,才靠近军舰。

  大家在军舰附近脱下了潜水服,然后,各自从潜水服中掏出了一副手动式吸盘,握在手中。

  大家轻轻往船体上一吸,双手用力一拉,我们的身体便悬在了舰体之上,随后双手交替着,往上爬,爬到了甲板上。

  有两名海员在军舰的一个小房间里值班,坐在一台42吋的电视机前看电视。

  由于海上刮大风,下暴雨,电视信号不好,两人都显得有些焦虑。

  一个金发碧眼,身材高大的白种男人对一个身材肥胖黑人说道:

  “舰长也太不够意思了,把大家都带去岛上参加罗伯特的婚礼,吃好的、喝好的和玩美女去了,却把我们这十来个人留在军舰上值班,”

  “哎,谁叫咱们天生就是做奴才的命呢?”黑人抱怨一声,说道:“据说,逍遥岛岛主罗伯特娶那个新娘相当漂亮,你以前去岛上的时候,见到过没有?”

  “没有,”白人摇头说:“岛主的女人,是我们这种人随便见的吗?我倒是听说,这个女人是前不久才从华夏国弄来的,名字叫秦岚……”

  “啊?秦岚?”一听见这个名字,率领队员们来到房门口偷听的我心里就是一紧,差点没叫出声来。

  “没想到,秦岚竟然被他们弄到了这个岛上,”我感到有些不解,暗自思衬道:“秦岚怎么会和逍遥岛的岛主结婚呢?”

  “先别管那么多,把这两个家伙抓起来,问问情况再说吧!”我心中暗想。ωωω.χΙυΜЬ.Cǒm

  于是,向黑魁招招手,再向其余三人打了一个手势,示意他和黑魁进攻,其他人站在外面把门。

  几个人迅速分散开来,我和黑魁犹如一道闪电,出现在两个人的背后。

  两个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见两道黑影如铁塔般地出现在他们跟前,还没来得及说话,两把锋利的匕首分别划在了他们的脖子上,且有两只大手分别捂住了他们的嘴。

  黑魁用匕首架在他脖子上那个黑人很健壮,块头虽然没有黑魁那样大,但还是比较吓人,是一个危险因素。

  我示意黑魁直接将这家伙做掉,黑魁也觉得自己与这家伙没什么交情,留在身边是一个祸害,匕首一抹,直接将这家伙的喉咙割断。

  一摊鲜红的血迹从他的喉咙里喷洒出来,黑人还没来得急嘶吼出声,笨重的身体倒在地板上,抽搐了几下便不再动弹了。

  黑魁用匕首在他身上抹了抹,鲜血擦干净后,这才将匕首放回身上。

  白人被眼前发生的一切惊呆了,见黑魁杀一个人跟杀一头猪那么简单,吓得全身颤抖,小便失禁。

  我见这家伙如此胆小,继续将手中的匕首抵在他的脖子上,松开捂住他大嘴那只手,用一口不算太流利的英语,说道:

  “告诉我,军舰上一共有多少人?否则我就杀了你!”

  特种部队的战士,一般懂多个国家的语言,幸好我跟师父学过不少国家的鸟语,英语又是国际通用语,相信这个白人能听得懂。

  白人努力稳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这才用一口流利的英语回答说道:“包……包括我们两个人在内,一共有十个人……”

  “其他人呢?”我虽然偷听到两人的谈话,还是要从他嘴里证实一下,万一是这帮家伙设计的圈套,让我们这五个人往里面钻,不是被人下饺子了吗?

  “他们去参加逍遥岛岛主罗伯特的婚礼了。”白人如实回答。

  “罗布特啊,罗伯特,我要让你的婚礼变成葬礼,”我从心里骂了一句,问:“新娘是谁?”

  尽管我偷听到这家伙提到新娘的名字,但还是想从他嘴里亲自说出来。

  “秦岚!”

  “秦岚是什么人?”

  “是从华夏国抓来的一个漂亮女人。”

  “什么时候来岛上的?”

  “没多长时间,大概是一个月前吧,”白人如实回答说:“岛主对她一见倾心,就和她结婚了。”

  “果真是她!”这个时间与秦岚失踪的时间差不多,我顿觉心里一震,问道:“他们在哪里举行婚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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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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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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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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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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