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混在城里那些年>第13章 兵不血刃
  “是吗?”女警官似乎是看透了大家的心思,对我玩味一笑,说道:“看来,你的本事不小啊,那么厉害,一个人居然把那么多人都吓跑了,需不需要我们给你颁发一个‘见义勇为’奖?”

  “那倒不必,”我摇摇头,大言不惭地说道:“维护社会治安,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至于拿什么奖,我并没有那方面的爱好和兴趣!”

  一名年轻警察见我一副大义凛然,夸夸其谈的样子,早就按耐不住了,立即向女警官提醒道:

  “周队长,少跟这小子啰嗦,他是故意在拿我们开涮!”

  “话不能这么说,凡事都得一分为二嘛,”女警官一脸笑意地看着我,讥诮地说:“那帮小混混的确是被这位‘兵不血刃’将军吓跑的,我们应该将他请到局里去喝杯热茶,然后,再好好感谢他……”

  俗话说,最毒不过妇人心,我见这个女警官的笑容里有一种不怀好意的成分,顿觉心里有些慌张。

  “不,我不喜欢喝茶,”我急忙替自己解释说:“其实,那帮混混是听说有人报警后,知道你们很快就赶来了,才主动离开的。”

  “哦,原来是这样的啊,”女警官笑着说:“既然是这样,我们就不请你去警局喝茶,也不跟你说了,以后有什么事情,记得找警察,千万别逞能,耍个人英雄主义。”

  面对这位被称之为“周队长”的女警官,望着她那双漂亮的眸子,我不再言语,只是不屑一顾地看了她一眼。

  女警官似乎对我这样一个油腔滑调,夸夸其谈的男人一点也不感冒,甚至有些厌恶,也就不再与我说话。

  她见这里的事情已经处理好了,没必要再兴师动众,影响这里的客人用餐,老板做生意,便向其他人吆喝一声:

  “收队!”

  全数的警察纷纷离开李家饭店,坐上警车,按原路返回,警笛声由近而远,很快俺没在喧嚣的大街上。

  那些站在大门口看热闹的群众见警车已经离去,四处散开、

  李家饭店又恢复了热闹非凡的摸样。

  坐在我对面的张瑶,始终一言不发,待风波已经平息,她才直愣愣地望着我,一脸严地问:

  “向阳,你刚才对方警察这一套是从哪里学来的?你是不是在外面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你是不是有事情瞒着我?”xiumb.com

  我心一紧,急忙解释说:“姐,你刚才也看见了,是那帮混混自己跑的,我没有说假话,我没什么骗警察,更没有事情瞒着你。”

  “好了,你什么也别说了,”张瑶对我这种无聊的解释不感兴趣,急忙打断我的话,说道:“时候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嗯。”我点了点头。

  正欲起身,老板娘李冬梅拿着自己珍藏了多年的一瓶法国红酒,来到我和张瑶坐在的餐桌前。

  她像见了老熟人那样,先往三个高脚杯里倒了大半杯,然后,一屁股坐到张瑶那张沙发椅上,端起其中一个高脚杯,说:

  “小兄弟,谢谢你,你今天帮我摆平了那帮混混,我得好好感谢你,以后有你罩着,他们恐怕再也不敢来捣乱了,来,我先敬你一杯!”

  “这个女人还真有意思,有事情的时候,她不在现场,出了事情之后,她却像是从地缝里钻出来的幽灵似的,”我对这种缩头乌龟型的人并无好感,暗自思忖道:“她该不会把我当成黑帮老大了吧?”

  然而,这位老板娘在自己面前表现出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只让我心里有点茫然,忍不住多看了她两眼。

  她的年龄大约在30岁上下,身高与张瑶姐差不多,却比她丰满一些。

  她的身材有致,皮肤细嫩白净,鹅蛋脸,丹凤眼,柳叶眉,肩膀平直光润,脖子不粗不细,长发平直顺滑,腰身盈盈一握,大腿笔直修长。

  她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的香奈儿v字领的体血衫,下身穿一条黑色的裙子,走路的姿势特别完美,气质不凡。

  “美女,你也来。”老板娘与我碰杯后,又对着坐在自己身边的张瑶碰了下杯,先将自己杯中的酒饮干。

  既然是老板娘前来敬酒,人家又将杯中酒喝光了,我一个大爷们家,如果不把这杯酒喝下去,有点不尽人意,于是与她手里的杯子碰了一下,一口甩干。

  张瑶也爽快地拿起酒杯,一口干掉。

  喝完酒,张瑶站起身,对坐在自己旁边的李冬梅说道:“李老板,我们今天晚上还有点事,就不打扰你们了。”

  “那……好吧!”老板娘见我也跟着站起身来,不便执意留我们,冲我感激一笑,说道:“今晚真是谢谢你了,请你们经常光顾本店,以后所有的消费免单!”

  我皱了下眉头,犹豫着说:“这恐怕不好吧?”

  “没事,少不了麻烦你,以后有你罩着,就再也没有人来捣乱了。”老板娘对我嫣然一笑,还真把我当成黑帮老大了。

  张瑶没有吱声,径直朝餐厅外面走去,我跟在她的后面,老板娘满脸堆笑地送我们到餐厅门口。

  “你……你这么快就要走啊?”服务员郝丽丽见我们准备离开,放下手里的工作冲出来,向我们道别。

  我见她一脸红霞,急忙回答说:“是……是啊,我们还有其他事情,到时候再来看望你……”

  “那好,我等你!”郝美丽羞得满脸通红,转身回到餐厅。

  与老板娘告辞后,张瑶领着我来到停车场,坐上了她那辆红色的三菱车,一口气将我载到了城市花园小区301房间。

  进屋后,张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然后,一屁股坐到客厅的沙发上。

  “臭小子,你老实告诉我,你和这些人是怎么认识的?”张瑶让我站到她跟前,冷冷地问:“这些年,你到底干什么去了?”

  原来,她在李家饭店里表现出一副很有耐心的样子,完全是装出来的。

  我见自己再也瞒不过她,便将刚才在李家饭店里遇见那个看起来文质彬彬的老大,就是当年我用刀子刺伤杨崧逃跑时,将我骗到刀疤脸手里,后来,人贩子将我们带上火车,准备卖到新疆时,我们一起从火车上跳下来逃跑的宋飞。

  “哦,原来是这样,”听完我的叙述后,张瑶不无感慨地说:“看来,你们都是苦命的孩子,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我疑惑地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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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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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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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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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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