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出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的男人,他比李四小一岁,比嘉嘉大两岁。
黄中盛这个名字是他爷爷取得,他出生后不久,他爷爷沉吟了一会儿说:“就叫‘中盛’吧!即‘中华兴盛’之意。”早年,他爷爷瞒着家人,跟随哥哥,从上海北上到延安参加抗日。到了延安不久就加入了八路军,投身革命,身经百战,战功赫赫。他爸爸则出生在新中国成立初期,那时国力虚弱,民生凋敝,百废待兴,他爷爷给他爸爸取名叫“黄国强”,寓意“新中国国富民强”。他爸爸没有给他爷爷丢脸,先在地方从政,后调某央企任高管。他无论是从政,还是任职央企,都干得风生水起。老爷子把他对新中国的美好愿望都寄托在了子孙身上,他认为:下一代有希望,国家才会有希望!
嘉嘉和李四失眠的那一夜,黄中盛也失眠了。他躺在小宝身旁,看着熟睡的女儿,深感不安,内疚和自责就像孙悟空的紧箍咒一样勒得他头胀脑裂。
这一夜,黄中盛脑子里总是浮现两个人——嘉嘉和韩莺,但更多的是韩莺。
对于嘉嘉这个女人,他实在是太熟悉不过了,她聪明、睿智,既知书达理,又精明干练。她心地善良、贤惠孝顺,既自立自主,又持家顾家。她端庄淑雅、漂亮冷艳,既懂得拿捏分寸、知进退,又懂得取舍,舍小顾大。不可否认,她是一个多么难得的好女人,是一个好妻子,是一个好母亲。
嘉嘉虽然很好,但是她的性格也有让他受不了的一面。在旁人看来,嘉嘉温柔体贴,说话柔声细语。但在他眼里,她外柔内刚,很要面子,是个很难伺候的主。在外,嘉嘉对他人热情大方,温文尔雅。可一回到家,她对他就是不苟言笑,不冷不热,除非当她想要爱爱的时候,她才会热情似火。嘉嘉对他的冰冷,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自从十三年前他认识她的时候就是这样的。那时,嘉嘉是学校里出了名的大美女,她的高艳、冰冷,吸引了不少帅哥酷男追求。十一年前,当他用了两年时间,像饥饿难忍的金钱豹追赶矫健的羚羊一样紧追不舍,辛辛苦苦地追到嘉嘉时,她还是这样。五年前,当他们经历六年的爱情长跑后,他像宝玉娶亲似的热热闹闹地迎娶嘉嘉时,她还是这样。这十多年来,嘉嘉对他基本上就是这么一个态度,对他关心甚少,很少问寒问暖,这让他感受不到嘉嘉及这个家的温暖。如果不是四年前女儿的及时降临,给嘉嘉带来了温馨,给这个家带来了许多欢笑的话,他们的这个家估计早就散了。
嘉嘉除了像终年白雪皑皑的天山上的冰川一样冰冷外,还有一个让黄中盛难以接受的生活习惯——洁癖。从他们相恋时开始,嘉嘉就有轻微洁癖,结婚后她的洁癖较之以前更甚。嘉嘉强迫他和阿姨都要按她的要求去做,也只有按她的要求做才是卫生的。黄中盛和阿姨都被嘉嘉的挑剔逼得近乎崩溃,害得黄中盛很怕回家,他一回到家就总会因个人卫生问题被嘉嘉指责,唠唠叨叨地说个不停。阿姨也很惧怕她的这一习性,要不是她觉得嘉嘉人很好,对她也很不错,她开给她的月工资又比别人家高一两千的话,她恐怕早在四年前就不干了。她记得她是嘉嘉刚怀孕不久后到的她家。
黄中盛回忆起,他是上大四时认识嘉嘉的,她那会念大二。嘉嘉从大三开始就在学校附近摆地摊。每当学校没有课时,她就跑去大红门服装批发市场和动物园批发市场,淘些物美价廉的新款时尚女装,然后拿到学校周边的高校去卖。那时,他上大四,为了追求嘉嘉,他每天像烤糊的猪头——死皮赖脸地缠着嘉嘉,跟着她去进货,帮她大包小包的提货,陪着她去摆地摊。嘉嘉出身在一个普通工薪家庭,父亲是骨科医生,母亲是小学教师。她本对像黄中盛这样的高干子弟或是富家子弟无任何好感,也不想高攀。所以,她对这些像纨绔子弟一样的追求者凛若秋霜。让她匪夷所思的是,他不仅缠着她不放,还常常跟她去练摊,并极有耐心地坚持了两年,风雨无阻,竟毫无半点怨言,也从不叫苦叫累。他的非凡表现,让嘉嘉刮目相看。她冰冷似冰锥的心也慢慢地被他融化了,这才下定决心跟了他。
黄中盛和嘉嘉同甘共苦十多年,感情深厚,他们之间有着坚实的感情基础。对于这一点,嘉嘉和他都从未否认过。黄中盛心里明白,如果不是韩莺的出现,他也不会和嘉嘉走到今天这一步,他们坚如磐石的感情基石也不会由此动摇。
说起韩莺,还是不得不再说嘉嘉。
韩莺是嘉嘉在生意场上认识的一个朋友。她常到嘉嘉店里光顾生意,出手阔绰,每次都要买上一两万元的新款服装。一来二去,她就和嘉嘉及店里的女孩混熟了,慢慢地成了嘉嘉的好朋友。据她对嘉嘉亲口所言,她尚未婚嫁,亦无男友。但嘉嘉隐隐约约觉得她所言不实,只是不好佐证。再说,她与她也不会有什么利益牵扯,实与不实也就无所谓了。
某回,她遇到了一些糟心的麻烦事,不可终日之时,无意中和嘉嘉提及此事。嘉嘉是个热心肠,一听这事她老公或许可以帮忙,就劝她不要焦虑,说她老公应该可以帮忙解决。韩莺四处请托无望,正像骆驼进鸡窝——没门时,忽听嘉嘉这么一说,正求之不得。她恳求嘉嘉帮忙,让她务必和黄中盛说说,请他动用一点关系帮忙打个招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韩莺的事情对她来说是个大麻烦,很不好解决,但对黄中盛来说这压根就不叫个事。他才听嘉嘉简单说明原委,就立马爽快地应承了下来,仅仅打了一个电话就把事情轻松搞定。
此后,韩莺以感谢嘉嘉和她老公帮忙为名,非要请他们吃顿饭以表谢意。嘉嘉架不住她三番五次的盛情邀请,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了。韩莺和黄中盛就此认识了。在嘉嘉的印象中,韩莺和黄中盛好像也就只见过这么一面。此后,她就再也没有带韩莺见过黄中盛。嘉嘉还依稀记得,韩莺请他们吃饭的时候,她和黄中盛只是像普通朋友一样客套了一番,没有留下对方电话和名片,也没有添加微信,他们也仅是一面之缘。怎么后来她和他会走在了一起?嘉嘉大惑不解。
黄中盛对那一晚上,请他和嘉嘉吃饭的韩莺并没有留下什么深刻印象。以至于一个多月后的一天下午,他正和朋友在办公室里喝茶闲聊时,公司前台接待员进来汇报说有一个叫韩莺的女子打电话到公司找他,问他是否需要转接进来。黄中盛听韩莺这个名字有些耳熟,但一时又想不起她究竟是谁?于是,不加思索地指示前台说:“你就说我出去办事了,不在公司。”
到了第二天下午两点多,韩莺的电话又打了进来,还是指名道姓找黄中盛黄总,只是这一次她多说了一句:“麻烦你转告黄总一声,我是冯嘉旖的好朋友。”韩莺这么一说,黄中盛终于想起她是谁了。他让前台把电话转接进来,与韩莺简短说了几句就挂了电话。
放下电话,他细细回想,才隐隐约约地想起,韩莺那天晚上好像穿了一件白色束腰短裙和一双白色高跟鞋,提着一个白色皮包,笑吟吟的。
约摸过一个多小时,韩莺如约出现在了他的办公室。这次,她是专程给他送礼物来的,说是要亲自登门拜访,感谢他上次的倾力相助。
当韩莺停好车,袅袅婷婷走进富丽堂皇的写字楼大堂后,又像股清凉的微风飘进了电梯里。出了电梯,她就在笑容可掬的前台接待员的引导下来到了他办公室。
这是一间坐北面南窗明几净的大办公室,进门即见一个敞亮透明的落地大玻璃窗,窗外整个三里屯片区尽收眼底。不远处,朝阳公园就像一块绿色的印花毛巾铺在地上,绿油油、毛绒绒的。楼下,高矮不一的钢筋混泥土建筑就像堆大小不一的积木玩具规则地摆放在一起,密密麻麻的。一旁的建筑工地上,一栋正在建设的数百米高楼,就像孙大圣的金箍棒一样,在一点点的长高变大。楼顶上几个黄色的大塔吊在忽左忽右地摆动着长臂,像台受磁场扰乱了的时钟,在胡乱摆动指针。m.χIùmЬ.CǒM
整间办公室古色古香,中式风格。柠檬红大红酸枝定制的大办公桌、办公椅、书柜及一组大沙发、茶几、边几等整整塞满了一屋子。办公桌一旁的一个角落里还有一个衣帽架,上面挂着一件灰色休闲西服外套,一个藏青色的gucci男士单肩包及一顶灰白色的棒球帽。这些明式红木家具,既富有简洁的流线美,又高雅厚重,无不彰显出主人的沉稳与儒雅。正对办公桌的南面墙壁正中,挂着一幅某名家的书法,颜体,上书四字:厚德载物。进门左侧,也就是正对落地玻璃窗的西面墙壁上,又挂着某国画大家的“四君子”条幅。
韩莺目测,这间办公室少说也有一百三四十平米。
黄中盛见韩莺款款而来,不紧不慢起身相迎,笑说:“美女驾到,有失远迎!”
韩莺坐下后,见红木茶几上摆放着一套紫檀茶盘,上面有一套产自云南建水的紫陶茶具。茶盘一侧,还摆着几盘精致的小点心和一个时鲜小果盘。
他们二人边喝茶边闲聊。
这时,黄中盛才趁机仔细端详韩莺一番。她瘦高个,约一米七左右,一头搭肩长发,微卷,染着哑光亚麻色。她五官精致,皮肤白皙,柳叶眉,狐狸眼,鼻直瘦长,鼻头圆润。嘴大,嘴唇略薄,涂着玫红色的口红。韩莺爱笑,一笑就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嘴角还挂着两个小酒窝。
她今天穿了一件白色体恤衫,一条紫色短裙,一双白色休闲鞋,随意地挎着一个紫色小包。这身时尚的打扮,将她的曼妙身姿展露无遗,使黄中盛生出许多贾瑞垂涎王熙凤美色一样的遐想空间来。
黄中盛发现,韩莺不属于那种非常漂亮的女人,显然她没有小旖长得标致,但却非常耐看。看久了,会让人有种赏心悦目的感觉。特别是当她朝他微微一笑,眼睛里的秋波晃动时,他就觉得浑身舒畅,有种说不出来的恬静舒适感。这种感觉,他在嘉嘉身上从来没有体会过。
这一天晚上,黄中盛请韩莺务必赏光留下,晚上他请她吃顿便饭。这才有了他和她后来的故事。
这天下午,当黄中盛笑问韩莺怎么不打他手机时,韩莺如实说道:“我没有你手机号码。”他又问她怎么知道他公司电话号码的,她笑而不答。
直到一个月多后,当他和她就像西门庆与潘金莲在王婆屋里同床共欢的那个晚上,她才对他耳语说,她是去嘉嘉店里买衣服,与店里女孩聊天时,打听到他们公司的名字及在什么地方办公的。随后,她又打114查询到了他们公司的电话号码,这才冒昧地给他打了电话。
这大概是两年前的八月下旬发生的事情了,具体时间黄中盛记不太清楚了,时间已过得太久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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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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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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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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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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