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雅间...
说是雅间,可也就是几个木头板子搭出的隔间,关上门勉强隔音。
雕花的门板,实木的高几,窗台上放着两盆金菊,还有主座的上方,挂着一幅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
酒保先一步进来,手脚麻利的擦擦桌椅、倒上茶水,又点头哈腰的舔了朱棣几句,才扭身离开。
走之前,朱棣又笑呵呵的摆了摆手,让侍卫给了他些散碎银子。
刚进屋要通通风,所以酒保走的时候就没关门,只是把珠缀的帘子放了下来,算是有个遮挡。
朱雄英在主座上坐下,和朱棣唠着家常。
因为没关门,不远处几个喝多食客的议论,就透着珠帘顺着风吹了过来。
什么卖驴肉的老张因为续弦和两个儿子干了三年的冷仗,爹不认儿,儿不亲爹。
什么卖豆腐老李的小闺女,睡觉的时候被老鼠咬掉了一个奶头...
还有什么油坊的老吴因为菜籽涨价,榨油挣不着钱关了张...什么从蒙古草原来的牲口伢子入赘了北平,又被谁说了谁家的媒...
除此之外,还有谁家的小舅子偷了姐夫的东西被打折了腿,谁家的儿媳妇偷人被婆婆堵在了被窝里,谁家的谁为了一条小花狗出了人命...
茶馆酒楼,五行八作,聚在一块话头就像是流水,不论道听途说还是言之凿凿,反正说起来就没有边际。
看朱高炽听得仔细,朱雄英笑着问他:
“怎么,喜欢这些家长里短?”
朱高炽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弟弟没什么本事,只是想让百姓过的更好一些,吃饱饭,穿暖衣,不受战乱侵扰...”
徐妙云轻笑着点了点头,朱棣也笑呵呵的捋了捋胡子,端起茶碗抿了一口。
他这个大儿子,虽说喜静厌动,没有自己的武略本事,可关键时候,还是很为他这个燕王长脸的...
朱雄英也轻笑着点了点头。
这小子也是个顾左右而言他、插科打诨的高手,我是问你喜不喜欢,谁问你想干什么了?
他对朱棣说道:
“诸藩子嗣,皇爷爷最喜欢的就是高炽,屡次提及,都说高炽端重沉静,言行识度,有朱家的大义之风...”
朱棣笑的脸上都起了褶子。
儿子给他长脸,他与有荣焉。
一旁的朱高煦却远没有这种政治头脑,他只是觉得大哥来了应该高兴,大哥来了还能上街玩,更应该高兴。
尤其是那一对男女唱的戏...刚进酒楼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
大明战乱方熄,民间风气正是开放的时候,北平又是军镇,尤其这种茶馆酒楼里用来热场子的乡音俚曲,都是唱给泥腿子听的,也多少会带点荤腔。
朱高煦不是没听过戏,可朱棣怕儿子学坏,管的严,就连正儿八经的戏都让他听的很少,更甭提是这种不怎么正经的戏。
虽说是文戏,戏台也小,没有什么武斗场面,可地方折子戏的唱腔也是不错的,唱的紧簇,时不时还会有一句高腔,压过满堂的喧哗声音。
所以这次上楼来,他特意选了个门口的位置,时不时还要伸长脖子看一眼。
戏也很简单,讲的是南北朝的一个官员,因为几句口角,拔刀囊死了自己媳妇的故事。
看朱高煦听得热闹,朱雄英也捎带着听了几耳朵,可最后又无奈的摇了摇头。
他不是听不懂,可不知道为什么,这种东西对他完全没有吸引力。
如果有可能,他觉得看上一本书或者听那些大学士讲讲经义,都比这好的多。
他甚至以己度人的觉得,那些喜欢听曲的人,懂个屁的风雅,他们就是馋人家姑娘的身子!
直到最后,听见那个男人唱了一句:
‘呔!哇呀呀呀呀...贱人!毒妇!某说何事你都犟,不如送你见阎王!’
朱高煦下意识的喃喃自语道:
“唔!这一手...大丈夫当如是也,敢犟嘴就该把她杀喽!”
朱棣虽然一直在和朱雄英说话,可这个戏他是听过的。
他常来,这个酒楼也天天唱,来来回回也就那几出,他哪个都听过。
听见儿子的嘟囔,他一直都在浅笑的脸瞬间阴沉的可怕,搂都搂不住。
朱雄英也诧异的看了朱高煦一眼。
他知道他这个堂弟不是个东西,可没想到他能这么的不是东西。
杀媳妇?
徐妙云伸手就扯住了朱高煦的耳朵,虎着脸教训:
“谁教你的浑话!”
朱高煦低着头咽了口唾沫,不敢去看他爹一副要吃人的眼神,听戏就是听个情绪,他也是有感而发。
甭说什么妻妾丈夫的,那个妖妇确实是该死啊!
“算啦四婶,高煦说着玩呢...”
朱雄英拦了一把,又冲朱高煦挤了挤眼睛:
“高煦,去催催菜,什么厨子,烧个菜能把人饿死...四叔,咱们刚才说到哪了?”
“四叔...?”
朱棣用吃人的目光盯着儿子,并且追随他的背影出门而去。ωωω.χΙυΜЬ.Cǒm
换个场合这一顿揍就得三天下不了床!
直到听见朱雄英的呼声,才干笑两声调整了情绪,又捋了捋思路,才接着说道:
“唔...呵呵呵...”
“这几年是不少用兵,可钱嘛...嗨...没有就印呗...”
朱雄英眨了眨眼。
你要不是我四叔,单这一句话就能值四百个嘴巴子!
他摇了摇头,有些无语问:
“钱能印,粮食能印吗?”
“渍...!”朱棣叹口气,又紧皱眉头,颇为感慨的说道:
“前宋老赵家,半边天下、远割近赔...活成那样,就差被...已经被人骑在脖子上拉青屎了...可好像没听说他们因为钱发愁,娘的怎么琢磨的都是...”
说到最后,朱棣还摇着头连连咋舌,一片迷茫的神色。
这件事情让他十分不理解,并且百思不得其解,怎么琢磨都不理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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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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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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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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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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