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在接近五月的草长莺飞中,他们一家带着朱雄英参观了整个燕王府,从马厩到营房,从园子到书堂,甚至还在演武场,象征性的检阅了燕王府的八百府兵。
这一份应尽的地主之谊,让朱棣的脸上颇为光烫,自矜的笑意一直挂在脸上,就连捋胡子的手也颇为勤奋。
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大孩子,在向朋友分享他最喜欢的玩具。
看着兴致极佳的朱棣,朱雄英眨了眨眼。
你说这个人吧...小时候调皮捣蛋不读书,又是掏鸟窝又是炸马粪,长大了还怕老婆,嘿!好不容易折腾了个燕王府,又因为是前元大内改的过于逾制,自己叮叮哐哐的拆了不少...
不过话又说回来,燕王府虽然金碧辉煌,屋宇错落,可却几乎是军中做派,气度有之,却也有些几近寒酸。
话赶话之间,他们一路走过了西厢配殿。
配殿往前的数十栋屋子,从石板和门框的磨痕上看,似乎常常有人走动。
这是下人和杂役住的地方,平日里不会有人看守,可太孙来了,谨慎一些总没有错,所以燕王就也安置了一排按刀而立的兵丁。
这些兵丁看见朱棣一行人,肃穆的行着军礼。
朱雄英笑呵呵的回应着,在路过一处低矮的屋子前又耸了耸鼻子:
“嗬,什么味儿这么冲...四叔,你在家里炖屎了?”
听见朱雄英的话,朱棣摸了摸鼻子,还没说话,八岁的朱高煦就眼前一亮,走上前拉着朱雄英的手就往那栋低矮的小屋子里闯,看他那副着急的做派,就像是在奔向一处惊人的宝藏。
“大哥,给你看看我的宝贝儿!”
朱雄英由着他的劲往前走去,对于朱高煦这幅自来熟的模样,他不但不讨厌,相反还十分欣赏与喜欢。
该防了防,可毕竟血浓于水,朱家又起家草莽,子孙之间就应该是这么一副亲近亲爱的样子,一笔写不出两个朱字。
当然,这是在本分,不能造反也不能僭越的前提下,更重要的,也不能有造反和僭越的能力。
推开门之后,一股海枯石烂的气息扑面而来,这让朱雄英觉得,比军中军马营的味道还要上头。
可瞥了一眼朱高煦,他不仅不受影响,甚至朱雄英还在他十分俊俏的小脸上,看到了浮想联翩和口水横流。
屋子有些闷,也有些暗,在屋子的中央,站着几个挤在一起的人,他们身后是几只硕大的架子,架子上站着几只棱角分明的海东青,颜色虽然各异,可却都是一水的神俊。
在它们底下的笼子里,放着几只活的鹌鹑、鸽子和灰兔。
看见朱高煦和身后的朱棣一行人,这些忙着逗鹰的鹰把式慌忙的躬身行礼:
“参见燕王、王妃、世子、二王子、三王子...”
朱高煦不以为意的摆摆手,又指着他们身后鹰架上的海东青:
“起来起来...把我那些大宝贝儿拿来让我大哥瞧瞧,快!”
这时,朱棣才姗姗来迟的迈过了门槛,他先是狠狠的瞪了朱高煦一眼,又干笑着捋了捋胡子,看着朱雄英说道:
“这是高煦想要,缠了好一阵子...手下人就捉了几只送来,嗨...几只鹰,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
“嗨...”朱雄英笑着回了一句:
“那四叔得分什么鹰,朱雄英就值钱”
“噗呲...”小胖墩朱高炽没忍住,笑了一声又猛的憋了回去。
这时,那几个鹰把式用皮兜,遮住了几只海东青的脸,又把一只厚厚的可以包裹住整个小臂的手套套在胳膊上,然后把鹰架在了上面。
其中的一只神俊异常,也极为漂亮,浑身雪白没有一丁的杂毛,乌青的爪子明亮的泛着光,正抓在鹰把式的手套上用膀子扑棱,爪脖子上挂的铃铛也嗡啷嗡啷的响。
铃铛声声、羽毛飘飘。
朱雄英对这一套没什么兴趣,可李景隆却深谙此道,记得他说这种浑身雪白的是海东青中最名贵和难得的一种。
看朱雄英看的入神,朱高煦第一次有些后悔,他觉得自己太冲动了,怕是朱雄英看上他的宝贝了!
他轻轻拉了拉朱雄英的袖口,又抬头看着朱雄英的眼睛,瘪着嘴咬着牙说道:
“大哥要是喜欢,走的时候可以带一只!随便挑...一只!”
看他一脸肉疼的咬牙,朱雄英有些称心满意。
听说这小子是个混蛋,天生的坏种儿,可目前看...还不赖,嗯...这几年生辰的礼物没白送...
他笑着摇了摇头,又伸手摸着朱高煦的后脑勺:www.xiumb.com
“算啦,君子不夺人所爱,况且这玩意到我手里也是杀了吃肉的命,犯不上...”
......
之后,他们来到了后院,这也是朱雄英今晚下榻的地方。
走过一个拱门,朱棣着重的指着一处古韵韶华的阁楼,对朱雄英介绍道:
“你四婶喜静爱看书,四叔就在这修了个书阁,专门给你四婶看书用,外头常见的书,这里边都有,冬暖夏凉...”
“唔,你看,这周围的树枝上,也都让四叔专门绑满了红穗,风一刮,开窗就能看见火树银花,红缨飘飘,可漂亮啦!”
说起这个书阁和树上的红穗,朱棣看向落后一步的徐妙云,脸上,带着难以言传的轻柔与童真。
朱雄英又挤了挤眼。
朱老四,你还好意思说你不怕老婆?
看着朱雄英挤眉弄眼的怪模样,朱棣面色如常,甚至不顾小辈的孩子和侍从,再次捋了捋胡子,然后嘴角上翘的看了一眼身后的徐妙云。
这种场面见多了,让朱高炽面无表情,甚至有些怀念之前桌上的荷叶鸡...
他贪吃、好吃,可却不是不会吃...
那可是裹了满满几层的猪网油,还有专门从西湖送来的荷叶...那上面有股特有的清香,味道可做不了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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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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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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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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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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