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场毕竟是在八十里外,需要给士卒们节约到足够厮杀的体力,所以蓝玉依旧慢慢的行军。
但是为了更快的铺开战场,他把炮、铳、骑兵、弓兵、步卒进行了拆分和整合。
除了前锋外,骑兵的队伍冲在了最前面。
奇袭,打的就是一个快。
只要时机合适,这些精锐骑兵就可以在一炷香的时间在几十里的营地里冲杀几个来回,元军根本就来不及集合部队。
况且他坚信,元军没有料到他会来,营地也根本不可能布置什么防御骑兵的工事。
......
在离元军大营还剩下三十里的时候,突然刮起了沙风。
肆虐的大风将沙土卷到了半空,让空气变的粘稠,刚才还亮堂的天色瞬间就黑透了。
“吁...聿...”
这股肆虐的风,让朱雄英被沙土颜射了一脸。
看着眼前的沙风,像是一个瀑布席卷而来,他很震惊。
蒙古高原上气候恶劣,风暴也是常见,可像现在这样,几乎能把人都给卷起来的沙风,确实是他第一次见到。
没有人可以在这种天然的大势下反抗。
蓝玉却极为高兴。
这些沙暴,就是大规模骑兵的天然屏障。
“天助我也!”
他吐出一口沙子然后当机立断,让骑兵马上开始冲锋。
“传本帅军令,直薄元营,沿途下马者斩!”
......
而这时,王弼带着三千人,一步一个坑的艰难走着。
刚才一股奇怪的沙风,把这些人吹了个灰头土脸,看上去就像是刚从沙子里钻出来一样。
可也是这股风隐蔽了他们的踪迹,让他们已经摸到了元军的营地之外。
“这风真他姥姥的怪...”
王弼嘟囔着,一边把脖领里的沙子往外倒腾,一边看向元军的营地。
看着营地四周人影寥寥,连巡营的哨兵都不见影踪,明显是毫无防备的样子,他喜出望外。
此时大风依旧在肆虐,能见度极低,连几十步以外的情况都难以看清。
“杀!”
王弼喊了一声,然后当机立断的命令士卒闯进去,顺着蓝玉指的大概位置就冲进去见人就杀。
他带的人虽然少,可全都是精锐的重甲兵,又是打了一个不防备,一时间如过无人之境,一直杀到了元军的禁卫军驻地。
王弼手提双刀冲在了最前面,鲜血溅得他满头满脸,显得格外的狰狞。
他丝毫不担心孤军深入,把这些精锐折进去。
全身执甲的兵,寻常刀剑根本破不了甲,要是没有锤、锏这样的重器,恐怕死都是累死的。
况且,蓝玉的大部队就在后头跟着。
冲杀了一阵,王弼吐掉一口带血的唾沫,站在原地查看战况。
这时,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从他身旁的大帐里跑了出来。
“呔!”
他大喝一声,伸手一刀就砍掉了孩子的头,孩子的鲜血喷流而出,女人浑然不觉,抱着无头孩子的身体四下奔逃。
都这会了,谁还关心是不是妇孺。
......
直到这个时候,脱古思的汗帐才收到了明军袭营的消息。
刚才的那阵大风着实厉害,没有人会在那样恶劣的情况下出门做工、打猎,所以他正躺在温暖的营帐里惬意的喝酒。
年轻的蒙元太子天保奴急匆匆的走到汗帐前。
比起他父汗的魁梧,他很瘦,清瘦的简直不像是吃牛羊肉长大的孩子。
“滚开!”他直接推开了门口的侍卫,然后闯进了汗帐,单手抚胸的跪在地上,一脸焦急的说道:
“父汗!明军...是明军攻过来啦!”
“什么!”脱古思帖木儿猛的坐直了身子,有些不可置信。
明军大部队进入草原的消息,他是知道的。
可明军竟然能趟过戈壁和沙漠打到了营地,这让他有些始料未及,根本没有想到。
甚至为了躲避刚才的那股黑毛风,所有的人都藏在帐篷里,他连守卫都没有安排。
这会听说明军来的消息,他的酒意瞬间醒了一半。
“你的脖子上长得是一颗牛头吗!”
脱古思帖木儿嘴里骂着,抄起一旁的弯刀就要迎战:
“迎战!”
“我要踏翻他们的炉灶,踩死他们的牛羊!”
“父汗,来不及啦!”天保奴一脸的心急火燎:xǐυmь.℃òm
“他们杀死了禁卫军的蛮子太尉,马上就要到汗帐外了!”
话音刚落,脱古思帖木儿就已经听见了帐外的喊杀声。
“啊!”他怒火冲天,又难掩悲凉:
“长生天!”
“这简直就是乌云遮住了太阳,羊群里闯进了恶狼!”
“父汗!”天保奴又催了他一把:
“河水已经枯干,玉石已经破碎,枯干的河水养不活鱼虾,破碎的玉石失去了光泽,我们快走吧!”
......
随着大地剧烈的震颤,大队的骑兵蒙着马眼,裹挟风雷之势冲进了元军的营地。
在一马平川的草原上,这样的部队,只要跑起来,就没有人能拦得住。
其中,一个看上去四十五六岁的胡子兵一马当先。
他借助马势,把手里的马槊冲着一个元兵的脖子就扎了进去,然后将他挑起,带着跑了十几步。
一转枪头卸了力,在马上一个扭身,把槊磕在了另一个元兵的头上。
在一旁的矮山上,朱雄英把这一幕瞧了个满眼。
人过一万,无边无沿,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这样阵容的大军厮杀和骑兵冲锋。
他很震撼。
只有人,才能组织这么多的生命,进行这样规模的战争。
说实话,他刚才踅摸了一杆马槊,非常想要带着骑兵冲一阵。
打仗嘛,既然来了,能干看着?
那这不是白来了?
可他刚把这层意思试探着说出来,他就发现蓝玉的脸,瞬间拉的比驴脸还长。
甚至为了防止他作妖,蓝玉对他寸步不离。
朱雄英有些感叹,他从来没有见过,作为一个人,他竟然可以把脸拉长到那种地步,脸色,竟然可以臭到那种地步。
看着尘土飞扬,听着喊杀声,雷大虎的心,痒痒的不得了,他眉心发红,魁梧的身躯也都在微微的颤抖。
他是真想下去杀上一阵,可他又不敢去。
朱雄英是他看着长大的,他一直把朱雄英当儿子看,他比蓝玉都害怕朱雄英胡求来。
可他嘴上的埋怨一直没停:
“我就知道,跟着殿下捞不着什么好,大军在厮杀,臣在干看着,那臣不是白来了吗...”
“不是...”朱雄英斜睨了他一眼:
“我就说你们这些丘八爷不讲究...”
“刚出京那会,你可不是这么说的,那会你可是天蓝、草绿、大粪香,这会儿你...”
说着,朱雄英突然眉头一凝,指着一个方向问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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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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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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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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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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