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顿晌饭,吃的都是清一色的干粮。
最常见的,是一碗水泡饭或者死面做成的锅盔,再加上一把干炒的黄豆。
为了更好的恢复体力,军需的干炒黄豆,会加大盐和少部分的香料,姑且算是一道用来佐餐的菜品。
但是重复的吃一样军粮,会让人感觉到厌烦,所以一些经验丰富人也机灵的军卒,会偷着藏一些鱼酱、豆酱,或者是一些肉类。
雷大虎就是其中的一个。
他是个老兵油子,有足够的经验,也有足够的权力。
他揣了些肉,一直贴身的放着。
听到开饭的军令后,他就从怀里掏出了一个油纸包,油纸包里包着一些切了片的羊肉和肘子。
他把这些羊肉和肘子分别夹在大饼里,然后又往饼里放进去一根大葱,看上去就像是饼里长出了大葱。
他把饼递给朱雄英:
“少爷...”
朱雄英张了张嘴。
有一次在路边,看见一个老汉在吃山东煎饼卷大葱,话赶话说了一嘴,可只那一次,就被雷大虎深藏不露的记住了。
他很想告诉雷大虎,其实那一次他只是想尝一个新鲜,他不喜欢吃大葱,尤其是不喜欢吃生的大葱。Χiυmъ.cοΜ
可他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只是伸手接过了大饼。
雷大虎憨厚的笑了笑,看朱雄英接过大饼后,然后继续忙活。
他的马鞍两侧,除了强弓、箭壶和盾牌外,还挂了很多羊皮的水壶。
但这些水壶里边装的却不是水,是把肉丝撕成了细条,然后顺着壶口塞了进去,又灌满了肉汤。
他解下一个水壶,摇了摇之后,递给了朱雄英:
“干吃饼噎得慌,顺顺...”
“唔...”朱雄英点点头,没有拒绝这种细致入微的善意。
他轻轻抿了口肉汤,然后四下看着匆忙赶路的将士。
每个人都是看着本部的纛旗沉默的行军,在长达二十多里的草原上,阵型丝毫不乱。
百骑环绕,可裹万众,千骑分张,可赢百里。
蓝玉带兵有方啊...
蓝铁心也轻轻的走了过来,他吃饭的时候,是把马鞭别在腰上,然后用右手拿了饼,左手抓着一个罐子。
他微微侧头问朱雄英:
“少爷,再要点鱼酱不?昨儿个军士们在潢水捕的鲜鱼...”
“唔...”朱雄英把饼递过去:
“少来点...”
“诶...”蓝铁心笑呵呵的答应一声,又低头在罐子里搅和一阵,夹出一根比手掌长但是比手掌窄的白条鱼。
这条鱼似乎是一直被油沁着,刚拿出来的时候,还哩哩啦啦的往罐子里滴油。
朱雄英震惊:
“囫囵个的呀?不是,谁家鱼酱囫囵个?”
蓝铁心挠了挠后脑勺:
“炸的,囫囵的有嚼劲,您不喜欢?”
“这么着吧,比没有强...”朱雄英说着,又扭头看着蓝玉笑着说道:
“说起鱼,我倒是想起来了,父亲...老是惦记西湖的醋鱼,说是什么酸甜爽口,鲜嫩美味...”
“可我总是吃不惯那玩意,太腻了,也老是听旁人说西湖醋鱼不好吃,又腥还有股子土气...”
“嗨!”蓝玉摇摇头:
“那是因为他们没吃过正宗的...”
他自得的一笑:
“正宗的,更难吃!”
......
在大军的中后方,有一队骑兵,他们簇拥着一条长而且宽的辎重队马车缓缓而行。
在每辆马车上,都是用厚实的防水帆布盖的严实,在帆布的下面,是一些随军用的物辎,刀、盾、磨刀石、铁锹、绳子、炊具和水袋等等...
物辎的两侧,是一群捆绑着双手的人,人数约莫百十上下。
这些人中,是清一色的孩子与女人,其中,以妙龄女子与少妇居多,但是也有穿着羊毛衫的老妪和身怀六甲的孕妇。
她们穿着肥大的袍子和高领的长袖,脸上的皮肤黑黄,五官也很平坦,但是颧骨却很突出,明显的高原样貌。
她们是之前被俘虏的牧民。
她们的男人被杀后,她们却活了下来,留作纵兵欢乐的消遣。
比起一些需要送进京城的军官家眷,作为牧民的她们地位更低,命运自然也会更加凄惨。
草原上更加尚武,部落之间的彼此征伐并不罕见,一筒盐巴、一方茶砖或是一块背风的放牧地,都有可能成为两个部落交战的导火索。
所以被俘虏后,精通事故的大人们自知命运,只是顺从的一言不发,麻木又踉跄的跟随大军行止。
只是孩子们有些恓惶,他们跟在母亲的身旁,看着母亲手腕和脚踝上的麻绳,又看着四周凶神恶煞的大兵,想哭又不敢哭的小声啜泣。
但在沉默行军的队伍中,细微的哭声,显得十分刺耳。
这队骑兵的主官叫蓝烈,他也是蓝玉的义子,年龄比蓝铁心他们大上一些。
而这多出的年齿也让他比蓝铁心那些初出茅庐的牛犊多了些沉稳,能够独挡一方了。
他粗粗算了算路程,然后下令让手下的骑兵队伍下马步行。
这是规矩,在行军途中,为了节省马力,马军骑十里,牵马步十里。
但是没走多久,孩子们的小声啜泣吵的他心烦意乱。
他回头看了一眼,然后用马鞭点了点那些孩子:
“像话吗,嗯?”
“这打仗呢,哭哭闹闹成何体统?”
“去,把他们给本将军摔死!”
跟在两侧的十几个兵丁拱了拱手,然后手持腰刀和长枪往人群中走去。
他们走入人群,抓起孩子后,将他们高高抛起,又重重落下,然后弯腰将他们再次高高的抛起,再次重重的落下。
直到最后孩子们口鼻喷血、气若游丝,眼中也失去了光泽。
这些从死人堆里滚出来的人,从来就不惧怕活人,自然也不会对活人有什么怜悯和共情,无关老弱妇孺。
菩萨心肠的人,当不了将军,也不能从沙场上活着回来。
人群中的哭喊震天,让蓝烈更烦躁了,他亲自动了手。
他抓起一杆长枪,从一个刚落地的孩子脖颈处捅进,捅到颅骨后,然后两臂用力,枪尖上挑的将这个孩子高高挑到半空。
滑腻的鲜血透过了长枪的红缨,然后顺着枪杆流下,流到了他的手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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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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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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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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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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