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转了半天,到了最后依然没有买什么东西,本就不是冲着买东西来的。
唯一让他提起些兴趣的是一支放在他怀里的簪子。
将要回宫里的时候,朱元璋突然扭头看着朱雄英:
“大孙,你出城看看吧”
朱雄英有些疑惑,而朱标一愣神后有些欲言又止。
“去吧,看一看,看一看真实的江山…”
朱元璋的语气有些萧索。
他有些矛盾,他不知道他的这个决定是对还是错。
因为他要把他的大孙,亲手推进一个人间炼狱之中。
他心里清楚,他是踩着白骨上位的,杀戮过重是实在没有办法的事情。
可他希望自己的储君,要有求仁之心,求善之念。
他要让朱雄英知道,刑部公文的背后,是一具具冰凉的尸体,大明盛世的背后,是残酷的现实。
他更希望朱雄英能在红尘炼狱中磨炼己身,在杀戮中不迷失本心。
欲戴皇冠,需承其重。
就像册立太孙时候对群臣说的那样,他对朱雄英寄以厚望。
而这次的大案,是个不错的机会。
血流成河,惨绝人寰,无尽的杀戮与无边的血腥。
这个决定他想了很久,也是在朱雄英对锦衣卫大加赞赏后做出的决定。
“是…”
朱雄英拱拱手,带着一半的骑兵拨马出了城。
直到他的背影再也看不见,朱标才扭回头,脸上带着些担忧:
“父皇,这是不是…”
朱元璋摆摆手,神色显得有些疲倦:
“不经历,他怎么长大呀,他终究是大明的太孙…”
他很清楚,朱雄英对他与朱标有依赖,所以这一次他刻意让朱雄英自己独担这一切。
作为爷爷来说,他享受被依赖的过程,可作为储君来说,朱雄英更需要天下我当先的魄力,而他正在培养朱雄英的这种魄力。
甚至于有些东西,他需要朱雄英去要,不是自己去给。
别人能给的,永远都靠不住,他希望朱雄英明白这个道理。
……
朱雄英出了城。
从城门到远处的荒山,他看见了绿树、稻田还有一群看热闹的百姓。
如今大明最不害怕的,就是这些看热闹的百姓。
他们是最底层的人,这种大案本就和他们没有关系。
而他们看热闹的对象,是一条长长的、望不见头的送尸队伍。
送尸队伍是用牲口拉的车,牲口什么都有,其中马匹居多,但是也有毛驴与骡子。
这是马匹不够,征召村庄里拉庄稼的牲口,甚至还有一些耕牛。
每辆车是由五个兵丁在看着,一个赶车,其余四个两两相对,站在板车的两侧。
他们都用一块白布掩住嘴巴和鼻子,慢慢前行。
这长长的送尸队伍,可能是朱雄英见过最震撼的场景。
车上的尸体发着臭味与血腥味,沿途滴下的鲜血,改变了泥土的颜色,也吸引到了无尽的蚂蚁争相啃食。
然后这些蚂蚁,在一道道车轮的碾压下,粉身碎骨。
天空中盘旋着一群又一群的苍鹰、秃鹫与乌鸦。
其中一些胆大的,会小心翼翼的落在车架上,警觉的张望过后,会用坚硬的喙,啄击着车架上死人的眼睛与头骨。
稻田里十几条野狗,也红着眼睛吠叫着,一跳一跳的耸动,舔食着地上的鲜血。
“去…哧…哧…”
锦衣卫和五城兵马司的兵丁,时不时挥动小锤与马鞭,让啰声与鞭声,惊走那些苍鹰、乌鸦与狗。
蜿蜒曲折的官道,马车颠簸的很厉害,朱雄英看的分明,一只长着绒毛的手从一辆驴车上耷拉下来,紧紧贴着地面,不一会就摩擦的血肉模糊,露出皮肉里头的指骨。
他看的出神,眼睛里没有远处的大山,也没有旁边的稻田与绿树,只有这只长着绒毛的手。
可也不知道这具带有绒毛的尸体是不是没有摞好,还是道路颠簸的太过厉害,‘哐当’一声,尸体从板车上滑落了下去。
板车两边的衙役眉头一皱,又互相点了点头,血腥味弥漫,他们没有说话的兴致。
站在左边的两个兵丁走到尸体旁,一上一下,用手中的铁爪勾,勾住了尸体的琵琶骨与腿骨。
然后膀子一用劲,把尸体重新甩到了缓慢而行的车上。
“你们别勾他呀!”
一声凄厉的哭嚎吸引了朱雄英的目光。
他扭过头,一个妇女跪在地上双手前伸,看着马车的方向嚎啕大哭。
这声嚎哭宛如晴天霹雳,充满了怨毒、凄婉与绝望,在这一瞬间仿佛盖住了城外的嘈杂。
这让李景隆顺着脖颈子往上冒着凉气。
他拨马向前,咽了口唾沫给朱雄英解释道:
“这些是案犯的家眷…是太子爷亲自过问了此事,予以保全…”
“除一些罪大恶极的以外,大部分家眷都被释放,一些发回了原籍…一些发配到了云南与辽东…”
朱雄英点点头没吭声。
略一思索,他就明白了朱标的意思。
朱标是个政客,他只在乎利益。
他要的是官场政治清明,而这些对于大明江山没有威胁的案犯家眷,他不介意网开一面,给满朝文武看一看太子爷的厚道与仁义。
这也是堂而皇之的告诉满朝文武,只要跟着太子混,就算出了事,孤保你的家眷与血脉。
“又他妈学一招…”朱雄英无声呢喃一句,摇摇头顺着车队接着走。
……
前边再走不远就是运尸队伍的终点了。
那是一片山脉,山上郁郁青青、林木茂密。
植物多,就会有很多动物生存在山里,麋鹿、野兔、野猪等等…
但本地人从来不上山砍柴与捕猎。
这片山古来就有,叫什么名字说不上来,但大家都知道,在山北避阴的地方,有一个乱葬岗,阴风阵阵,长年累月荒无人烟。
历朝历代,本地的一些没有土地的穷苦人家或者老绝户、横死之人都是在这埋着,逐渐的,就有了一些名气。
后来前元兵荒马乱,死的人就更多了,人也都是埋在了这。
慢慢的越传越邪乎。
本地人都说这片乱葬冈中,厉鬼太多,人若经行,每遭横死,所以后来应天府就有些士绅集资捐献,在山脚下盖了一座关公庙,镇压厉鬼。
如今的北山上,是一个刑部的郎中和锦衣卫的千户在这主持。
锦衣卫的千户姓关,可能是因为关公庙就在山脚下,而他也姓关的缘故,他在满是血腥与尸骸的地方,吃的香睡得着。wWW.ΧìǔΜЬ.CǒΜ
他是千户,不用干活,这会也不是吃饭的点,所以他就蜷缩在一片树荫地,把一片干荷叶盖在脸上睡得胡子朝天。
刑部的郎中却没他这个心情。
挖坑、砍柴、烧尸、埋尸,什么都要他安排,忙的脚不沾地。
“哎呀你们…北边背阴,就去南边嘛…见天的日头照着,总归会有些干柴…湿柴怎么烧?”
“对了,猛火油带了没有?找来…”
“哎呀,你们那个坑怎么刨的,埋耗子呐?”
刑部郎中四处转悠,不时的还要吩咐几句,腿肚子转筋不说,这会连嗓子都快冒烟了。
这会儿他从北头绕过来,又看见在树荫下呼呼大睡的关千户。
他喘口粗气撇撇嘴,羡慕中又带着埋怨:
“妈的憨夫,到哪都能睡得着,怎么不他娘的睡死你!”
抹了一把脸上的汗,又抬头看了看天色,他的心里有些发愁。
虽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可…听说这地方很是邪门啊…还有这么多的尸体…唉…
得赶紧干,干完赶紧走!
念叨着心思,他走到关千户身边,陪着笑脸轻轻拍了拍关千户的肩膀:
“千户…千户?…”
“唔…唔…”关千户睡眼惺忪的拿下脸上的荷叶。
这会儿阳光有些刺眼,他眯着眼看了半晌,才辨认出这个人是刑部的官差。
他瓮声说道:
“埋完了?那走吧,回京交差,明儿早再来,爷们肚皮饿了…”
“嘶…”刑部郎中倒吸一口冷气,脸色多少有些不好看。
吃吃吃…就知道吃!遭了瘟疫的匹夫憨货!
可想了想,他压住了脾气,依然是陪着笑脸说道:
“还没,只是如今…”
他的话没说完,就被关千户打断了:
“那你叫爷们干什么…”
他说着,又躺到了原地,把荷叶重新盖在了脸上。
我草你大爷!
刑部郎中脸色难看至极,他的心里,已经把关千户千刀万剐了。
……
最终,也不知道刑部的郎中是怎么劝动了这个军中的滚刀肉。
他站起身,仰天打了个哈哈,虎步狼巡一圈之后,厉声喝道:
“都给老子快点,尸首不处理好,等天热了,就要起大疫!”
“每一个埋尸的坑,要方圆三丈、上下两丈,不够数的重新返工!”
“要加快进度,日落前干不完就在这山上扎营,每个兵给个死人脑袋,都给老子抱在怀里睡觉!”
听见厉喝,锦衣卫和五城兵马司的兵丁脸都绿了。
这几天,他们挖不完的坑和烧不完的尸,每次觉得活要干完的时候,京里就会再来一批,然后接着挖坑。
甚至每个人铁锨上的实木把都用折了好几根,如今累的连腰都直不起来了。
看他们动作快了不少,关千户又说了几句分工与颁赏许愿的场面话。
看兵丁们手上的动作更快了些,像是有了主心骨的样子,他满意的点点头,然后扭头翘起一只眼睛看着身边的刑部郎中,话语中有些炫耀:
“带兵就是养狼,要想把兵带成嗷嗷叫的狼崽子,那就得钢刀加肉片”
“军令如山、军法无情,得让他们知道,完不成军务,不光要骂娘,老子还要砍了他!”
“都跟你似的?…什么事都商量,那样只能把兵带成狗!”
说到这,关千户看着刑部郎中的眼神有些莫名,黢黑的脸上也带上了怪笑。
他停顿了一下,学着女人的样子捏起兰花指,惟妙惟肖的学着:
“…王百户,求求你把这个坑挖好,要挖的圆圆的哦…不圆的人家可不要的呢…”
“还有…江把总…请你去砍些柴火好不好?好不好嘛~…”
他一个军中杀人不眨眼的糙汉,做那种欲拒还迎的姿态本来就好笑,更何况他还刻意的学女人说话的腔调细着嗓子说话。
这更让人忍俊不禁。
只是刑部郎中却丝毫不感觉可笑。
他知道,这是这个糙汉在腌臜他,也是个下马威。
所以他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就是不吭声。
看他不吭声,关千户弯腰捡起一颗人头,面对面的瞅了几眼,把这颗头颅合上眼睛后,顺手扔到了挖好的坑里。
……
这发生一切,朱雄英都没有看见。
他就没上山。
他仔细的想了想,琢磨着以他的身份,要是专门上山去瞧尸体,让满朝文武知道了,影响不太好。
所以他跟着送尸的队伍,到了山脚下的关公庙就停了。
不过他却见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徐俏儿。
徐俏儿一身血红的衣裳,就站在关公庙前,背着手腰杆挺得笔直,双眼带着无神与复杂,直勾勾的盯着山上的乱坟岗。
而她背后的香炉炊烟袅袅,显然是刚上完香。
朱雄英的瞳孔一缩,拨马直勾勾的走过去,脸上有些凝重:
“你怎么能调大内的兵?”
看见朱雄英过来,徐俏儿的脸上似乎有了些欣喜的样子。
可听到他的话,徐俏儿小脸一垮,眼神似乎有些黯淡。
她强打精神说道:
“是皇后的令,皇后让臣来看看…”
“噢…”朱雄英点点头,脸上有些若有所思。
趁着这个功夫,徐钦走了过来见了礼:
“臣参见殿下…”
“嗷嗷…”朱雄英回了神:
“小钦子也来了?好…嗨…人多眼杂的,甭这么大身量,看见了不好…”
扶起徐钦后,朱雄英又扭头看着俏儿:
“你从山上下来了?皇祖母让你来干啥?看看死了多少人?”
徐俏儿眉眼似水一般的平淡,她问道:
“殿下问这么多,要臣先回哪一句?”
朱雄英奇怪的看了她一眼。
什么毛病,这是你该跟我说话的态度?
想了想他又觉得有些好笑。
他觉得,徐俏儿虽说是武勋家的嫡女,从小耳濡目染,但毕竟没有沙场征伐过,一下看见这么多的死人怕是有些吓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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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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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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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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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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