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府城外。
离着凤阳还有十几里路,一群人三三两两的站在官道当中,正盯着京城来向的路。
这群人约莫三四十人上下,身配腰刀,俱是一身干练的粗麻短打打扮,粗布麻衣下,是掩盖不住的健硕体魄。
他们眸光内敛,开阖间眸子里透出一股冷静、阴寒的气息,就连太阳穴都往外凸起,看上去就不是一般的泛泛之辈。
为首的是一个貌相清瘦黝黑的汉子,看年龄应该有个三十上下,正盘膝坐在一旁,靠在一棵粗树上闭目养神。
在他身旁,是一身盔甲的雷大虎,他抱着膀子坐在一块石头上,打着哈欠晒太阳,又伸出萝卜一般粗的手指在鼻孔里边捅咕了半晌,然后拈指一撮,把鼻屎团成一个球屈指弹出去。
那个清瘦黝黑的汉子感觉手背一凉,睁开眼看看手背,又有些无语的看向旁边的雷大虎。
张张嘴正要说什么的时候,官道当中站着的一个手搭凉棚垫脚往前眺望的白面汉子面带喜色的扭头看向他:
“来了,来了,头儿...他们来了!”
“哦?”黝黑的汉子眼中凝重一闪,站起身不动声色的用手背靠在树上磨了磨,往前走去。
朱雄英最先注意的就是这个黝黑的汉子。
能吸引朱雄英的注意,也并不全是因为他走在众人的前面,看着就是这些人的头儿,还有他和雷大虎站在一起,形成了鲜明对比的缘故。
雷大虎正经的武将出身,膀子宽硕,肚子却更大,而他则不然,胸膛宽硕却有一个纤细的腰肢,看着像是一只好斗的螳螂。
“臣,锦衣卫指挥同知蒋瓛参见太孙、秦王、晋王、鲁王、湘王、蜀王”
朱雄英点点头,先是和雷大虎打了招呼,又扭头看着这个蒋瓛:
“你们怎么来了?”
蒋瓛抱拳行礼,低眉顺目,动作充满了恭瑾,但更恭谨的是他的声音,他刻意的放低了声音,听上去柔柔的,脆脆的,绵绵的,就像是深夜中的猫叫。
他说道:
“启禀太孙,殿下微服私访,銮驾不便随身,陛下特令臣等在凤阳城外恭候众位殿下…”
朱雄英点点头,心中有些了然。
这才对嘛…老爷子满心满脸的光宗耀祖,祭个陵恨不得让全天下都传颂佳话,知道咱老朱家阔气了、排场了,怎么可能让子孙们一身粗麻布衣祭祖呢…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青袍布衣还乡,还不如锦衣夜行。
但转瞬,朱雄英的眉头又骤然皱了起来,不对...
突然间,他想通了一些事。
皇陵在城外,但祭祀前三天,不能吃荤腥,不能见女色。
所以这三天,他们要住在凤阳城的皇城里进行斋祭。
朱雄英自己不是个喜欢讲排场的人,老爷子更不是,如果老爷子自己来,他还真不费这个事,毕竟他是皇帝,极致的地位镇压了所有的劣根。
但是他不能让子孙们也如此轻薄,他需要这件事来彰显子孙的威严,而威严,是需要人数来衬托的。
他也更要用这件事来延续朱明王朝的正统性,尤其是在自己刚刚受封太孙后。
国家大事,在戎在祀,场面越大,身为大宗的太子一脉,将来的地位就会越稳固,一如当年太子回乡祭祖。
在老爷子眼里,这件事的政治意义要远远大于实际意义。
想通了这些,朱雄英看向蒋瓛的眼神都更温柔了些。
尽管他看的出来,这个锦衣卫指挥同知,不同于雷大虎那般亲近的熟稔,眼中充满了对于权威的惧怕和对于权势的渴望。
他问道:
“都有什么仪仗?”
朱雄英转瞬之间的善意,蒋瓛看的清楚,他的出身意味着,除了太监,没有人会比他们更懂得如何看人眼色。
这让他眼中喜色一闪,然后一鼓作气,像是背书一样的说道:
“三十六锦衣校尉、五十八大汉将军...”
“六道龙纛开路,九龙伞、龙伞、瑞草伞、方伞,双龙扇、孔雀扇,白泽旗,金节,羽葆幢,传教幡、告止幡、信幡、张引幡,仪锽氅,以及大龙旗、小龙旗、豹尾枪、弓矢、仪刀、乐器、香炉...”
“除此之外,众位亲王的仪仗也按朝廷制度准备完善...”
他安静的说着,朱雄英安静的听着。
‘腾腾腾’一口气说完后,蒋瓛努力的咧着嘴,期望让刀削的脸庞出现些柔和的曲线,他也更努力的掩去眼中的戾气,让眼神看起来更和善,更清亮。
他知道,自己天子家奴的出身,如果能够得到朱雄英的青睐,可以免除他几十年的蹉跎,撂倒毛骧也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
而现在看起来,殿下对他的第一印象,还不算差,这让他有些窃喜。
朱雄英点点头,又摇摇头:
“后世子孙,守持已经不易,如何能在祖宗前摆谱?”
想了想他对蒋瓛说道:
“所有仪仗减半,入城后仪仗停于宫门,三日后我等步行入陵...”
“二叔?”末了,他又扭头看着朱樉。
朱樉点点头:
“正该如此...”
“所有亲王仪仗也要减半,步行入陵...”
蒋瓛拱拱手:
“是...”
他是个俗人,这些在朱雄英和朱樉看来需要再三斟酌的东西,他丝毫不在乎。
他只在乎两件事,一件是活着,另一件是好好的活着。
他更不理解皇帝这种敕令子孙布衣青袍走几百里路,没事找罪受的富贵病。
他正琢磨着,朱檀突然开口问道:
“二哥,咱们今儿晚上住哪?”
朱樉抬头看了看天色,又扭头看着蒋瓛。
蒋瓛一凌,有些毛骨悚然,这个秦王...威势太过盛气凌人。m.xiumb.com
一句话没说,只是撇上一眼,就让自己像是被猛兽盯上似的,有种针扎一样的难受,他可比太孙难伺候多了。
蒋瓛知道,这是自己想巴结太孙的念头被秦王看穿了,秦王是在警告自己。
这让他的头更低了些:
“往北不过一里有个驿铺,因为离凤阳府十三里,本地人一般叫它十三里铺或是离阳铺,众位殿下不妨在那沐浴更衣后,明日再入城...”
想了想他又谨慎的解释道:
“臣等这些天,也是在那下榻,十分整洁,也是个难得的清净之地...”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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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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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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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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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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