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大虎牵着两个娃儿走进了奉天殿。
这样的孩子,所谓斩草除根,当年他杀了不少。
但他现在愿意牵着这样的孩子,也愿意跟着他们短小的步子,迁就着他们,慢慢的走着。
这两个孩子的手心暖暖的、绵绵的,也很稚嫩,身上还有一股淡淡的奶香味。
在李桑叶有了身孕后,这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突然有了对生命的渴望与追求。
有一段的时间,他甚至强迫自己吃了素。
可惜,只吃了两顿就受不了了。
第一顿他吃了些菠菜,然后不到半个时辰,他的眼睛就开始泛着绿光。
第二顿,他又吃了一些菠菜,结果他看见树叶都想薅下来啃两口。
他嘴里骂骂咧咧的,找出了大鱼大肉和好酒,捧着烧鹅囫囵个的啃。
在吃喝了个顶心,打饱嗝的同时,他又突然同情起庙里的那些和尚。
“咱这辈子,就是个杀人放火、大肉大酒的命!”
这是他最近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他身后跟着的那个老人,武从真,马皇后的六舅,他有着垂柳一样的谦卑和泥土般的沉默寡言。
长长的寿眉在应天府春天的暖风中淡淡的飘着。
说实话,他有些惦记自己的骡子。
那可真是个好骡子啊,是借了军马和自己家那个花容月貌的黑驴配的种儿。
那个军中的公马是个高头大马,神骏非凡,鬃毛像是缎子一般,一只蹄子简直要比得上一口猪食槽。
作为它的孩子,这匹骡子自然不能堕了父亲的威风,它是传说中的高头大骡!Χiυmъ.cοΜ
可进了奉天殿,他的思虑从骡子转移到了大殿的蟠龙金柱上。
明晃晃、金灿灿的蟠龙柱浮雕,龙身环绕入顶,在最上方露出一个龙头,金龙张着血盆大口,眼神直勾勾,散着寒意的盯着他。
“这个金龙,比那匹军马还要威风!”
直到看见马皇后,他又回了回神,他的行为不似他的外表的那样风烛残年。
他快步的走了两步,一头磕在了地上:
“草民给皇后娘娘磕头,给皇帝爷爷磕头...”
马皇后一怔,看着武从真有些失声的唤道:
“六舅...”
她记得,她的童年,有一半的时间是在武家度过的,那时她就与这个六舅和另外一个四舅最为要好。
可惜,那个四舅死了好多年。
朱元璋却有些不太满意的撇了撇嘴,嘴里有些小声的嘟囔:
“这老东西真不会说话,长了一副棺材脸,叫咱爷爷,呵!皇帝爷爷...皇后娘娘,他娘的啥辈儿...”
朱雄英看到马皇后的反应这么大,十分的吃惊,尽管不知道这个被老太太叫六舅的人是谁,但他还是识趣的亲自把老头搀扶了起来,又递给了他一把凳子。
坐在凳子上,武从真依然显得有些激动:
“接了娘娘的懿旨,草民赶着家里的骡子就来啦...骡子就栓到了门口...”
说着,他又猛地一拍膝盖,手舞足蹈的,更加激动了几分:
“咱,咱也看见啦,看的真真儿的,皇后娘娘母仪天下,那些当大官儿的,都跪在那给娘娘磕头呐!”
马皇后没有说话,只是随着武从真的话不时的点点头,有些泪眼婆娑。
武从真说着话,又直勾勾的看着朱雄英,眼睛眨都不眨一下的盯着,直到把朱雄英看的心里发毛,他才有些不确定的说道:
“这个...这个才俊就是太孙吧?”
“草民给太孙磕个头”
“怎么都他娘的这么硬!”朱雄英暗骂一声,慌忙扶着老头,不让他跪下。
老太太管你叫六舅,你扭脸给我磕头?咋想的...
朱雄英脸都绿了,执意的把着老头的胳膊:
“可不敢、可不敢,老丈万万不可如此,雄英担待不起...”
马皇后终于出声了,她轻轻瞥了眼朱雄英,又笑脸吟吟的说道:
“对,这就是俺的大孙,俺手把手养了十年的大孙…”
说着又扭头看着朱雄英,指着武从真说道:
“大孙,这是俺的六舅…”
“这…”朱雄英脸涨的通红,吭哧了好久才说道:
“孙儿该叫啥来着?”
朱雄英的窘迫让马皇后笑的合不拢嘴,之后才笑吟吟的说道:
“叫舅姥爷就成…”
“舅姥爷…”朱雄英扭头对武从真一揖到底。
“也不敢,也不敢…”武从真慌忙起身,显得有些仓惶。
这时候一直沉默的朱元璋终于出声了,他看着武从真问道:
“老家挺好的?”
“啊?”武从真一楞,旋即就把一张褶皱的脸舒展开来,一双长长的寿眉也随之有些舒展。
他满脸笑意的说道:
“好好好…真是好极了…”
“托了娘娘的福,武家人丁兴旺,村子里足有一百多户都是姓武的,有田种,有衣穿,县太爷和知府大人时不时的都会上门,送些瓜果粮食…”
“您瞧,这是草民的两个孙子,连他们也穿的起稠衣了…”
看着有些腼腆的武忠和武聚,马皇后冲他们摆了摆手:
“来,孩子,离俺近点儿,让俺好好的看看…”
武从真的两个孙子,武忠和武聚,他们俩身材上相差无几,眉眼看上去也颇为相似,想来应该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说不好还是双胞胎。
这个武忠看上去有些木讷,武聚却有些机灵劲儿,实在的给马皇后磕了一个头,他的眼睛闪闪发亮,说话的声音也极为清脆。
“给皇后娘娘磕头…”
“好好好…”马皇后笑吟吟的点点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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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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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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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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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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