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标默默的看着,直到朱雄英在朱樉的脖子上稳住了身形,才面带愠色的说道:
“给孤下来,自己走!”
朱雄英眨眨眼还没说话,朱樉却一脸不在意的晒然一笑:
“大哥这是干什么...”
朱樉的声音有些狂野,但不蛮横。
相反,他在朱标的面前的表现很怂,小声的嘀咕完又把手伸到脑后,掐着朱雄英的腰朝前慢慢的走着。
“二叔驮着你,驮你一辈子,啊?”
朱雄英有些惊叹,朱樉的肩膀很厚实,手上也十分的用力,就像是一把铁箍牢牢的把他栓在了脖子上一样。
人不是马,坐在人的肩膀上,滋味并不好受,但朱樉却给了朱雄英很浓重的安全感。
看着这个朝野闻名,残忍到令人发指的秦王,如今却状极得意的把自己举到头顶闹腾着,高兴的像是一个大孩子。
朱雄英有些说不出的感受,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毕竟是嫡亲的叔叔...血浓于水。
朱雄英也并不认为朱樉是在作秀,他们看自己的眼神和老爷子老太太看自己的眼神一般无二。
这种发自内心的熟稔和亲近,靠装,是装不出来的。
起码,吕氏身上就没有。
朱标却狠狠瞪了眼朱樉,颇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你要是劲儿大,明个儿上夫子庙扛包去!”
又伸手指了指朱樉脖子上的朱雄英:
“这小子仗着二老的宠爱,越发的无法无天了,你们两个做叔叔的,一个个的就惯吧...”
“嗨!”朱棡在一旁笑吟吟的说道:
“大哥这话说的,亲侄子,我们不惯着谁惯着?”
“不是弟弟挑拨,大哥待英哥儿也太严厉了些,臣弟在太原都听说了,雄英每日读书要一直读到亥时...也太辛苦了些...”
“等忙过了这些,臣弟向父皇求个恩典,让英哥儿到太原玩些时候...”
说着又抬头看着朱雄英满脸含笑:
“太原的社火节,走到街上都不用抬脚,就能被人群拥簇着从街头窜到街尾,可热闹哩!”
朱棡以为小孩子喜欢热闹,所以他的说法有几分夸张的成分,这一点朱雄英也知道,但尽管如此,他还是心中一动。
不过朱雄英不是为了社火节,而是一个男人们都无法拒绝的事情。
他知道,这哥俩作为九边重镇的藩王,几乎年年都在打仗,到了山西之后就可以想个法子,忽悠这哥俩跟着去草原上转一转,真切的体会一把流血厮杀的快感。
京城,还是太安逸了些。
其实在朱雄英想来,北平应该是更为合适的地方,那地方,出了城不远就是草原。
不过他有些信不过朱棣,不是信不过他的为人,只是纯粹的瞧不起他的能力。
除了敢以藩王之身冲杀敌阵的勇敢之外,朱棣可以说是一无是处。
如今在大明,就拿带兵的水平来说,朱棣完全可以说是…那是个草包,跟着他太不靠谱。
万一在草原上崴了泥,被鞑子包了粽子,那就只剩下抹脖子一条路子了。
可这哥俩就不一样了,带兵沉稳、大开大合,对于战场的局势判断稳准狠,跟着他们一起安全系数能高不少。
朱雄英正在憧憬着马踏联营的快感,瞬间就被朱标无情的打断:
“不可能”
“书不读出个样儿来,这小子哪都不准去”
看着朱标一脸的寒霜,朱棡耸耸肩,扭头递给朱雄英一个爱莫能助的表情。
朱雄英也不以为意,就算答应了自己现在也去不了,怎么着也得等上几年。
到时候跟老太太说想亲叔叔了,你敢拦着?反了你了!
朱雄英在想什么,朱标不知道,可亲弟弟来了,他极为高兴,叙了半天的话,一手拍着朱樉的背,一手拉着朱棡的手往城门走去:
“知道你们今日进京,母后特意擀的面条,炒了一桌子的菜,都是你们爱吃的”
“走,跟大哥回家!”
到底是边疆厮杀的塞王,朱樉的身体素质比朱标要好的太多了,之前驮着朱雄英说了那么久的话,又走了那么远的路,看上去却脸不红气不喘。
一直到了城门口,才再次在朱标的示意下,慢慢把朱雄英放了下来。
兴许是对朱标和朱樉不甚熟悉,一旁的朱济熺显得有些沉默寡言,跟在朱棡的身后默默的走着,只有在朱雄英看向他的时候,咧出来一个亲近的笑容。
但这小子看上去就不像个好饼,黢黑的脸上黢黑的眼珠子,不住的滴溜转个不停。
知道他们哥儿仨可能有话要说,朱雄英一拉朱济熺的手:
“会骑马不?咱哥俩骑马回去…我带你好好转转京城的热闹!”
“大哥这话说得!”朱济熺的脸上十分的得意:
“江湖传言,弟弟的绰号就叫朱会骑!”
“吆!”朱雄英有些吃惊的看了眼朱棡。
朱棡脸上一黑,伸手‘啪’的一声,在朱济熺的后脑勺上赏了一巴掌:
“胡扯!什么江湖传言,你要当大侠咋地?你咋不叫朱会飞?”
“哈哈…”朱标爽朗的一笑,伸手摸了摸朱济熺的后脑勺:
“去吧,跟着你大哥,看看是京城热闹还是太原热闹…”
越过城门往宫里走,朱标的马车上不时传来些爽朗的笑声,
而朱雄英和朱济熺一人骑着一匹马,跟着几个侍卫,在马车旁边走着。
朱雄英看的出来,朱济熺的马术比他要好上不少。
“怪不得那么黑…”朱雄英心里嘟囔着,又扭头看着朱济熺问道:
“你在太原都干啥?”
“不干啥…”朱济熺歪着头想了想,又说道:
“也就是骑马、射箭、读书啥的…”
“嗷…”朱雄英点点头,又笑着说道:
“看你的马术比我的好多了…”
朱雄英有一点好处,就是不嫉贤妒能,不如人家的地方就是不如,也没有不好意思的。
“弟弟我六岁就开始骑马啦!”朱济熺拍着胸脯,有些得意洋洋的说着,看着朱雄英有些吃惊的样子,又一脸正色的解释着:
“父王说,蒙古人是在马背上长大的,所以他们都是天生就会弓马,而他们也最引以为傲的就是他们的弓马”
“作为大明的塞王,就要在他们最引以为傲的地方将他们打垮!”
“江湖传言,弟弟的绰号就叫朱打垮!”
末了,朱济熺又补上一句。ωωω.χΙυΜЬ.Cǒm
“耶?”朱雄英有些吃惊:
“不是叫朱会骑吗?”
“都可以…大哥怎么叫弟弟就怎么答应…”
看着朱济熺有些羞涩的脸,朱雄英暗暗的摇了摇头.
皇家子嗣,果然没有一个省油的灯…这小子,不一定比燕王家的朱高炽差多少。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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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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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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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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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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