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好吃那不好吃,啥好吃?饿三天喂猪食都是香的!琇書網
又不好好吃饭,也不好好读书,要你们有个球用,给咱查查他们爹娘是谁,再闹全都给咱贬为奴籍!
毕竟在老爷子看来,不仅仅是学子管吃管住,就连学子带的家眷都管吃管住,虽然家眷支出粮米用的是皇后设立的红仓,但既然是是咱皇后的善政,那就是咱的善政。
管吃管喝管住宿管教书的,还管吃香喝辣?美死他呐!
所以事儿是压下来了,但饭该难吃还是难吃,这事老爷子也没办法,总不能找一批大厨去做饭。
丁显抬头之时,脸上已经尽皆泪痕:
“您知道的,学生是福建建阳人,只是想为家乡、为天下做些实事,对于口腹并无所求...”
“只是内子...内子随学生来京城,她...她不愿成为学生的拖累,又在国子监无所事事...”
“就想着...万一学生高中了,在京里总要有些花费...”
“只是乡音难改、难以交流,又碰上些泼皮...”
“唉...”宋讷叹了口气:
“你们夫妻俩伉俪情深,着实当浮一大白...罢了...”
“晚上为师留饭,陪着为师喝两口...”
说着又指了指一旁的米肉,有些得意的显摆:
“唉,都是殿下赏的,大内的好东西!...还有那些茶叶、肉食...为师说不要,殿下硬是要塞!”
“如之奈何,如之奈何呀,呵呵呵...”
“啊?”丁显一呆,擦了擦脸上的泪水:
“恩师圣眷隆厚,简在...”
还没说完就被宋讷神秘兮兮的打断:
“呵呵呵,其实还赏了些银子,不过这回可不能再借给你了,这是老夫的棺材本...死了还要买棺材呐...”
“对了,回礼要写一副对子,一会儿你帮着为师想想,有些话总觉得不合平仄...”
......
酒足饭饱,千恩万谢的从宋讷的屋子出门。
一脸醉醺醺的丁显,抬头看着天上的明月,一时难掩悲伤之意,借月抒情:
“枉我心怀高远,志荡八方,如今却大才难展,壮志难酬,明珠蒙尘...”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怎么就活成了这一副鸡零狗碎的模样...”
他出自建阳的一个山村,在村子里算是一个小有余才的地主。
建阳这个地方文风盛行,是集编著、雕刻印刷与出书的圣地。
正因为如此,这个地方读书与认字的门槛相对于其他地方会低一些,所以容易出一些大儒与文士。
他又是出自小山村,根据当地的风俗,在下地干活儿的时候,家里的佃户农夫们都会喝些酒来解乏,耳濡目染,所以他自小就锻炼出一副不小的酒量。
虽说在国子监读书从不饮酒,可毕竟底子还在,这次在宋讷这充其量算是涮了个嘴。
本来想再喝些,借酒消愁也好,可看每次举杯时候宋讷都直勾勾的盯着他嘬腮帮子,一副心疼酒肉要送客的样子,他就识趣的告辞了。
“赔罪不成,又白混了一顿酒肉...”
丁显自嘲的想着,回到了住处。
看到他进门,夫人热情的迎了上来,接过他手里的袍子,又闻见他嘴里浓烈的酒气,赶忙倒了杯热茶递了过去:
“夫君先润润喉,妾这就给夫君烧水洗脚...”
丁显的夫人是童养媳,是丁显的爹在他五岁的时候替他迎娶过门儿的。
因为儿子要读书,丁显的爹想了想,咬牙买了个丫头,平常伺候读书与饮食起居,磨墨、铺床、做饭之类的活儿。
她是乡下人,她娘也没有文化,就随口起了个名字叫土球,听见了知道是叫她,能答应一声就成。
后来丁显读了些书,嫌土球这个名字不好听,就给改了,叫淑华,李淑华...
她比丁显大了八岁,一路扶持而来,如今三十三,正是熟透了的年纪。
等水烧好了后,李淑华就蹲下身子,替丁显除了鞋袜,温柔的替他洗着脚。
良久无声,直到用一张干布擦干丁显脚上湿水的时候,李淑华才有些糯糯的开口:
“夫君,我...我错了...”
“啊?”丁显一愣,随即有些好笑,又爱怜的捧着她的脸:
“这些话,你都说了好几天了,真是为夫的傻土球...”
“你我夫妻一体,自然要相互扶持才是,有你在为夫做梦都能笑醒...”
“只是着实有些愧对恩师...”
最后,丁显摇摇头,有些无奈的感叹道,可低下头后心里又微微一动。
本来就饮了酒,又借着油灯昏暗的光亮,看着李淑华丰腴的身材,鼓囊囊的胸脯和曲线柔和的大腿。
虽说一身布衣,但也难掩这一身的风韵。
他不好女色,也就只有在十六岁刚破身的时候沉迷了几天云雨。
更别提在国子监这个他妈处处隔墙有耳的地方。
可他发誓,他绝对没有像今天这样这么想要过。
站起身赤脚踩在自己的鞋子上面,拦腰抱起自己的夫人,惹得李淑华‘啊’的一声尖叫,旋即红霞飞了满脸,有些嗔意:
“夫君,洗脚水,先让妾把洗脚水给倒了...”
“去他娘的洗脚水!”作为孔圣门徒,丁显难得的说了粗话,把李淑华扔在了床上:
“先伺候夫君一回...”
......
一番云雨,丁显已经睡着了,睡得呼呼的,可能是最近的压力太大,又连翻云雨...
不过李淑华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听着丁显轻微的鼾声,她开始了胡思乱想。
“是因为自己的缘故,让夫君在祭酒大人那儿抬不起头...”
“欠下的那些债,虽说祭酒大人没提,可也要放在心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还上...”
“怎么着也得做些工,哪怕是些端茶倒水的活儿呢?或者是布庄裁缝铺做些缝缝补补的活儿呢...”
“听说魏国公府、曹国公府、延安侯府、永昌侯府都在召下人,擦桌抹地、洗菜做饭的我也还行...”
“要不还是算了,听说他们大户人家规矩多,万一再大手大脚的打碎了什么的,就更赔不起了...”
李淑华天马行空的想着,突然又想起来之前跟着夫君上街,看到坐在龟公小厮肩膀上的小丫头,模样可真俊呐...
“听夫君说那是青楼的清倌儿,要送去伺候达官贵人们...叫什么开脸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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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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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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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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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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