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是一个好季节,无数的文人骚客在秋天留下自己的痕迹。
老百姓喜欢秋天,因为秋天意味着粮食,意味着一年的辛苦有了收成。
朝廷也喜欢秋天,因为秋天意味着税收,意味着风调雨顺、府库丰盈。
草原上的敌人,也喜欢秋天,因为秋高马肥,这个时候的骑兵是一年最能打的时候,意味着劫掠,杀人,战争,战利品!
在这个环境下,朱元璋下令,大明每年必须进行秋操,检验大军的战斗力,以此来震慑溃败在草原上的敌人,也在敌人扣关的时候能够让朝廷的大军及时作出反应。
同时作为宗主国的大明也为了给那些周边的小藩国亮亮肌肉,就是明白的告诉他们,不听话就要挨揍!
所以每年的秋演还要邀请东瀛、高丽、暹罗、安南等国留在在应天府的常驻官员一块参加。
值得一提的是,朱元璋是个流氓,前几年每次看完军演之后,还要强迫...嗯...暗示...嗯...鼓励人家写一篇观后感,大致意思就是大明军队多么能打、国力多么强盛、百姓多么和谐、老夫多么震撼等等。
总而言之,不管自愿还是非自愿,都得把自己国家写的十分磕碜,把大明写的十分威猛,然后老朱同志亲自审查过后再转发给各国的国王。
譬如高丽的李成桂,东瀛的那个什么天皇都收到过这样的邮件,之后他们还要感恩戴德的向朱元璋上谢恩的折子,表示愿意在爸爸的领导下永远的做一个听话的乖宝宝。
落后不光要挨打,还要忍受耻辱!
......
“起了吗?”朱标直接推门而入,看见朱雄英穿戴整齐、精神奕奕的等着他,十分诧异的感叹道:
“你这股精气神儿要是能用到读书上那该多好!”
“见过父亲!父亲教训的是!儿臣受教!”这几日朱雄英格外的乖巧,自从前几日的事情就那么不了了之,他总是害怕朱标秋后算账,到时候给他来个狠的!
“嗯!”朱标满意的点了点头:“不错!”
朱标拉着朱雄英的手正要出去。
“等会儿!”
马皇后手里拿着个包袱走了过来,先是揉了揉朱雄英的小脸,喜笑颜开:“俺大孙可真俊!”
又扭头对朱标说道:
“标儿,把这个给你爹带去,今儿忙,没功夫吃饭,先垫吧几个菜盒子,要不他那胃疼的老毛病又该犯了!”
.....
奉天殿里,朱元璋穿甲的功夫也不闲着,看的出来很高兴,毕竟自从当了皇上之后就很少有这样热血沸腾的时候了:
“小三,小四,咱说你俩可不是个东西,咱不诏你们,就不知道进宫陪咱说说话?”
“阎王不管小鬼不收的,蹲在家里当起来土财主了!你俩要孵蛋呐?”
小三是巩昌侯郭兴,小四是武定侯郭英,都是朱元璋的侍卫出身,淮西二十四将,嫡系中的嫡系。
郭兴一头的白发,看着比朱元璋还显老:“哪能啊!咱不是看皇上太忙,怕耽误了皇上的大事!”
“怕耽误咱?你可给咱滚一边儿去吧!”
朱元璋翻翻眼儿,朝着郭兴的屁股上就是一脚:
“那些杀才就数你个狗娘养的不像话,咱成亲那天都敢听咱的墙根儿,你还有啥不敢的!”
“不干咱的事儿,咱不敢,那是汤傻子撺掇的,嘿嘿!嘿嘿!”
看着郭兴在朱元璋面前就跟憨子似的,其实他能打,非常能打,争天下的时候战事吃紧,这厮连着七个月没有脱过战甲。
这个老家伙现在是鹰扬卫的指挥使,也格外的桀骜不逊,正因为如此他带的兵不归五军都督府管,属于侍卫上职军,只有老爷子能使得动!
朱元璋穿好了盔甲,顺手拿起刀挥动了两下。
行家一出手,就知道有没有,虽说只是一些简单的劈砍格挡动作,但也显得杀气凛凛。
他这把刀看样子得有个三四十斤重,是把双手持用的刀,刀柄和刀刃几乎一边儿长。
蓝洼洼的刀口磨的薄如蝉翼,离着十几步,都能感受到那把刀散发出来的森然的寒光。
武定侯郭英年岁比他哥小多了,今年还不到五十,只是脸上从眉骨到嘴角有一条深深的刀疤,模样显得有些...非常凶恶。
也是个不学无术的,干的最顺手的事儿就是杀人,看老爷子忙着舞刀也接茬笑道:m.χIùmЬ.CǒM
“皇上的刀法真是...好..额...什么来着..那个..巧抢天弓!小殷子?”
末了,这厮怕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还用胳膊肘拐了一下旁边的驸马都尉梅殷。
梅殷撇撇嘴,真不想搭理他:这老家伙武夫出身,就认识那几个字儿,连成语都用不对,还整天的臭显摆,真把自己当个文化人儿了?也不嫌丢人!
不过不搭理他还不成,这老不死的仗着是自己朱元璋侍卫的出身为老不尊,最是不讲理,对于小辈动辄打骂....不光是他,这些老家伙都不讲理!
关键是这老家伙贼能打,别说是他,小一辈的勋贵子全都没跑了,经常挨这老家伙的揍。
“也就是我爹死的早啊!老丈人还顶不上用!”梅殷抬头瞅了眼朱元璋,叹了口气,干巴巴的接着:
“老侯爷说的对!”
.....
正在这个时候,朱标牵着朱雄英进来了。
见过礼之后,朱元璋顺手就把朱标手里的包袱接了过去,往凳子上一坐,拿出一个菜盒子递给朱雄英:
“还是咱妹子疼咱!大孙,吃个盒子,香!”
“标儿,你也吃!”
接着又看向郭兴兄弟和梅殷:“你们也吃?”
郭家兄弟俩和梅殷看着老爷子光是嘴上客套,手却紧紧按在包袱上,丝毫没有掏出两个递给他们的意思,倒是也十分识趣,笑着道:
“多谢皇上(父皇),臣进宫之前在家里吃过了”
“唉!”朱元璋一副颇为遗憾的撇撇嘴:“这可是咱妹子做的....那可真是可惜了!”
.....
不知怎地,朱雄英感觉郭兴和郭英看他的目光不对,有些激动...好像还有些胆怯?
郭英捂着半边脸:“皇长孙,你...你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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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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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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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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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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