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朱雄英喝的是江南的米酒,这种酒是用蒸熟的江米拌上酒糟发酵而成,看着有些浑浊,喝着也没甚酒味。
酸甜口儿,当种果汁儿喝正好!
又被放进深井里被凉水镇过几个时辰,酸甜带着冰凉,在这个时节的应天府,喝上一口,凉气儿能从后脑勺直到尾巴根儿,沁人心脾。
那群武夫不喜欢这种酒,喝着没味儿!总觉得爷们儿喝这种酒有失身份!
但是在后宫的妃子们,对这种江米酿造的酒却情有独钟。
朱雄英很少喝酒,年纪太小,喝酒对身子不好。主要是朱标管的严!
好不容易能喝着一回,朱雄英就多贪饮了几杯。
但这种酒唯一的一点儿坏处就是后劲儿比较大。
不一会儿,朱雄英就觉得晕乎乎的,虽然脑子还十分的清醒,但是看谁都觉得有重影儿!
知道不能再喝了,再喝下去非丢人不可,大明第三代皇孙大庭广众发酒疯,非得让人笑掉大牙,光想起来这个画面就让人不寒而栗!
晃晃悠悠的站起来,准备出去转转,解解酒。
蓝玉看见朱雄英晃晃悠悠的,一看就是一副喝多的样子!也顾不上四周一直敬酒的众人,赶忙放下酒杯追了出来。
蓝玉虽说是朱雄英的长辈,但毕竟是外臣,宫里女眷多,万一冲撞了哪位出溜到前朝的妃子,就不好收场了!
“去看着点儿!”朱标对旁边的秦无用使了个眼色。
出来被小风一刮,朱雄英脑子清醒了些。虽然还有些头晕,但不至于看谁都重影的地步了。
转着转着,本来想去后宫找马皇后,谁知道走偏走到武英殿旁边的跑马场上。
武英殿本来就是天子宴请群臣的地方,可有时候朱元璋来了兴致,还会在赐宴过后,着让文臣比赋、武将比武。
文臣比赋还好说,随便找个犄角旮旯的地方就成,可武将比武就不妥当了。
地方太小,连马都跑不起来,那还比个什么武!
所以老爷子就又着人在武英殿旁边的空地上修了个跑马场。
这个跑马场很大,东向西、南向北足有二十里,四四方方的地形,整个地面平整的铺上了红色的观音土,跑起来不伤马。
坐东向南还修了个亭子,供人休闲纳凉。
为了防风固土,跑马场周围还种上了一圈桉树。
至于有没有风水上的一层意思,朱雄英就不知道了。
“牵马来!”朱雄英虽然脑子很清醒,但是嘴已经瓢了,说话基本没有经过思考就秃噜了出来:“老子要骑马!”
跑马场自然是有马的,西边有个小马厩,里边有两个太监,归御马司管,养了几匹送过来的草原良驹,不过也不多。
宫里的马基本都是北方草原进贡来的,着御马司驯过后,才会分发到各处宫里。
御马司,就是后世大名鼎鼎的御马监的前身!
但是现在他们显然没有这么大的权力,平时就是个养马的弼马温,不过马驯的真不错,任是何种刚烈的马,被御马司驯过后,都十分温顺,乖巧的像个宝宝!
“马倌儿!马倌儿?”
喊了两声不见人答应,朱雄英急了:
“人呐?马弁?”
正在这时,远方的马厩紧赶慢赶跑过来两个太监,走到朱雄英面前,也不认识,站在那大眼瞪小眼的看着朱雄英。
一脸慈爱的蓝玉远远的跟着朱雄英,看着朱雄英的背影,不由得看呆了:
这是姐夫的嫡外孙呐,如今一表人才,姐夫,你在天之灵也该安息了。
突然又想起朱雄英的亲娘,那姑娘从小就喜欢跟在蓝玉的屁股后头,绑着羊角辫,小短腿倒腾的飞快,整日老舅老舅的叫着。
蓝玉不管在外带兵有多难,看到好吃好喝好玩的,非要抢过来给侄女不可。
“唉,那丫头是个命薄的,才刚享两天福,就没了!”
蓝玉眼角流过一滴泪,两眼婆娑的看着朱雄英,没娘的孩子像根草,偏偏又是个富贵以极的命,从小到大,宫里这个是非窝不知道有多少人明里暗里的算计:
“丫头,你放心,只要老舅有一口气在,就绝不会容人把雄英欺负了去,任何人!”
之前还好,吕氏没有儿子,可如今吕氏也有了自己的亲儿子,眼见着朱允炆也慢慢长大了,吕氏心里能没点儿想法?
吕氏有没有想法蓝玉不知,但是蓝玉知道的是,雄英是太子和已故太子妃的嫡长子,他就应该坐在那个位置上!
作为淮西的武人,在战场上厮杀混功勋,百战艰难余生,没有超越常人的心智和坚韧,根本做不到。
所以蓝玉这等将军,很多时候唯一能信任的只有手中的刀。
听到前方似乎嘈杂起来,蓝玉脸皮一紧,眼中骤然闪出一丝杀意,赶忙往朱雄英身边赶去。
可是比蓝玉更快的,是朱标的贴身太监秦无用:
“放肆!瞎了你们的狗眼!皇长孙殿下当面,还不跪下!”
直到那两个太监把马牵过来,还是一副哆里哆嗦的样子。
以当时的情况来看,当场杖毙都是应该的。
宫里的马最是温顺,这头母马牵过来的时候,还亲昵的低下头往朱雄英的怀里拱了拱。
只是这匹马似乎有些害怕身边的蓝玉,马蹄翻腾的时候总是若有若无的避开,有时候看见蓝玉直勾勾瞅向她的时候,还焦躁不安的不时用蹄子刨地!
可温顺归温顺,可一匹马的身高,再矮也比小孩儿高多了。
朱雄英本来就只到马腹,又喝了酒,翻腾了几下,也没骑上去。
秦无用谄媚的笑了笑:
“我扶殿下!”
朱雄英扭头瞥了他一眼,没有吭声。
“起开!”,蓝玉粗鲁的推了他一把!
扭头跪在马腹下:
“殿下,踩着臣!臣身板硬朗!”
朱雄英笑了笑,踩着蓝玉的肩膀骑在马上。ωωω.χΙυΜЬ.Cǒm
这会儿酒也醒了大半了:
“舅爷,陪雄英走走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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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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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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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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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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