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外室女>第394章 番外:云中谁寄锦书来
  雍城是个好地方。

  四季分明,每一个季节都有属于每一个季节的美。

  春日里,有桃李满山,夏季有荷花满塘,秋日里茱萸开遍,黄叶飞舞,冬日里白雪皑皑,红梅艳艳。

  于锦自打来了雍城,就再也不曾回过宁京城。

  对她来说,昨日已死,早已没有了固国公府的六姑娘,如今只有于锦。

  她并不缺日常花销,沈家不在意她那一点嫁妆,不过虽然少,但是那对于世家大族。

  如果是个普通的百姓,那就很多了。

  她可以衣食无忧的过完以后的日子,还可以开个铺子。总归有自己的生计。

  何况离开的时候,四姐姐还给了一些,总是能过活的。

  她便开了一个胭脂铺子,自己做一些胭脂水粉,又不累又好玩。

  年深日久后,她的锦记胭脂铺竟然生意火爆。也认识了一条街上靠卖字画为生的书生花大郎。

  后来锦记生意越来越大,还被宫中小公主喜欢上了。锦记也供御用。锦记也开了好几个分店。

  不过于锦并不在意这些了,她只给小公主做,其他人用的,那肯定不会是她亲手做的了。

  彼时她常跟云雀一起玩,云雀也是个妙人,她开了一家客栈,做了个客栈老板。

  有人护着,一开始有人找事也全都被压下来了,后来大家都知道,云老板是有后台的。

  云雀最喜欢听路过的人讲故事,有些很有趣,她就记下来,记录成一本一本的册子。

  又请来说书人讲给别人听。

  云雀和于锦自打认识,关系就不错,很是投契。

  雍城不大不小,她们两个人正好交心。

  她们默契的不太提起京城的事,过去的都过去了。

  只是云雀比起于锦来,还有一些不同,那就是她其实一直念着故人。

  她到了雍城后,就开始养身子。同一年,送走了姑母张氏,也生下了一个儿子。

  其实她更希望是个女儿,不过儿子也没什么不好。

  她在决定离开之前,就不再服药。

  她想,一切都交给命运。王妃会给她足够用的银钱,生孩子也养得起。

  如果能怀上一个孩子,那就生出来,就养大他。

  要是不能怀上,那也是天意。

  她是个单身的孕妇,却从不伤心。

  于锦知道她的一些事,只有那么一次,失神的问:“你这是何苦呢?你要想留下,也不是不可以啊。”

  云雀只是笑:“没想留下,王妃问过我,我叫云雀,是想做云中雀还是金丝雀。我选了海阔天空。”

  有王妃在,这孩子生了也会有个身份。

  无非就是个寡妇带大的。

  于锦还想问,你不委屈吗?可后来她就知道,云雀不觉得委屈。

  她是为了给那几年的情感一个结尾,她生下的,是她心爱男人的孩子。

  所以无怨无悔。

  只是这份情也不足以支撑她留下来。

  于锦再嫁的夫君是个读书人,可惜是没太多学问的那一种,说话温文尔雅,很有耐心,也帮着家里打理胭脂铺子。他也不是雍城本地人,是投亲来到这里的。

  是个正宗的江南男人,皮肤白皙,生的眉眼细腻。

  说话慢,就连吵架都不会。一着急就脸红,就连于锦这样的性子,都能比他利索。

  有时候顾客挑剔难缠了,他就处理不了,急的直冒汗。

  自然,他也没能中什么功名,到了二十六七,就放弃了。

  索性就跟娘子一起经营铺子。

  两个都没了什么家人,书生的姨母对他也不好。人家也是一大家子呢。

  于锦生了三个丫头,书生也不嫌弃,天天抱着小的拉着大的。

  有邻居说你娘子都没有儿子,还得再生一个。

  他就摆手,用温柔的语气跟人家辩解说我们家的囡囡们都好,不用再生了。

  于锦跟他还真就没儿子,就三个丫头,一个比一个好看。

  很多年后,都说花老爷家三个花仙子,求娶的人络绎不绝。

  云雀与于锦相好的很,云雀生孩子,养孩子,都没少叫于锦操心。

  孩子也叫她干娘,后来就娶了花家的二姑娘,也是一段佳话,夫妻恩爱得很。

  两家人常在一起,亲密无间。

  云雀其实可以再嫁,沈昳给了她很多钱,也给她介绍过不错的男子。

  她之前跟老四其实也是养在深宅大院,轻易就不会叫人知道过往。

  只是云雀都拒绝了。

  并非是为了裕王守身如玉,只是觉得成婚也就那么一回事。自己过也很自在,客栈买卖好,她成日里听故事都乐此不疲了。

  很多年后,云雀的儿子进京赶考,高中了进士。在宫中遇见了裕王。

  裕王看见这个与自己生的有几分相似的年轻人,当然会查。

  不过,沈昳叫了裕王进宫。没有跟他说这孩子的来历,只是点了几句。

  劝他不要查,以免将这孩子的前程耽误了。

  裕王想了许久还是问了一句:“她还好吗?”

  沈昳看着鬓角霜白的裕王点头:“她很好,没有再嫁,只是不愿意再拘束一方天地。”

  那孩子从头到尾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只当自己是个丧父的小可怜。

  不过他被教导的很好,懂事,也开明。

  后来他辗转几个地方,又回到了雍城。娘喜欢这里,他也愿意在这里做官。

  云雀最后,跟一身男子的锦袍合葬。

  墓碑上,是阮氏夫妇的名字。wWW.ΧìǔΜЬ.CǒΜ

  只是个阮后头,是阮四郎。

  于锦跟她的温柔书生一直过的很幸福,书生虽然才华没多少,也没什么大的抱负,却是个细腻顾家的,是于锦的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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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雍城外,有个桃花观。

  因桃花多而闻名,有一年四月,于锦和云雀在这里拜三清。

  她们两个穿着漂亮的新衣裳跪在大殿中,求平安,求康健,求在意的人安稳无虞。

  观中桃花清香淡淡的,处处都是深浅不一的分红。

  几个小孩子就在桃花树下跑着,有奶娘和婆子照看,一会叫一声大姑娘小心别摔了,一会又叫一声小郎君慢点跑看着路。

  云雀扶着腹部微微隆起的于锦,走出了大殿。

  瞧着孩子们都跑来,她们两个都笑了。

  时光漫长,岁月美好,前尘往事都忘却,只需要往前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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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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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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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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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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