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手上戴个小鱼塘>第一百三十四章 吃鱼的学问
  老村长朝李永眨了眨眼睛:“鱼头好啊,你们汉人不是说,吃鱼的孩子比较聪明吗?鱼头吃了更好,吃鱼头,更聪明。”

  敢情就是吃啥补啥啊!李永笑了笑:“那你倒是说说,吃其它地方,还有什么讲究,譬如说这块鱼肉。”

  李永伸筷子夹起盘子中,鱼头下面一点的腹鳍,上面带着的一块鱼肉。

  “这个好,”老村长嘿嘿笑道:“这块肉,是鱼身上最嫩、最活的鱼肉,不但好吃,而且营养丰富。”

  李永无奈地翻了个白眼,照他这种种说法,怕是鱼身上的每块肉,都很好了。

  李永筷子夹着鱼肉往嘴里一放,嫩滑的,倒真的像老村长说的那样,这一块肉最嫩最活,味道确实是很好。

  李永吃鱼,也最喜欢吃鱼头,还有下面这块肉,没有小刺,肉也嫩活。

  老村长他们都是吃了一辈子鱼,而且祖祖辈辈都吃鱼,自然也有不少心得。

  大家一起吃着鱼,喝着鱼酒,交流吃鱼的心得,气氛倒是挺热烈。

  李永趁机就给老村长说了藏獒的事情,老村长想了想道:“李老师想要藏獒,老头就去要两只回来,没啥问题。至于鱼塘那边,使用獒犬看塘,这个主意也不错,回头我就去买成年的两只牧羊犬,正好腾出人手来,再过段日子,鱼都产了鱼籽,就该是捕鱼的季节了。”

  说话间,隔壁来帮忙的大婶正好端上来一盘子金灿灿的鱼籽,就是在热油里煎过,也不放别的辅菜,就是加点葱姜酒醋、盐和味精,用清水煮透,装在盘子里,金灿灿的十分诱人。

  李永吃鱼很多,就是没这么吃过鱼籽,因为他吃的鱼,除了个别种类,很少有这么大的,就算有,如果知道腹中有籽的话,也会等它们生产出来,方便孕育鱼苗。

  满满一盘鱼籽,每一块都超过鸡蛋大小,远远就闻到扑鼻的香气,一看就让人食指大动。

  李永筷子夹了段鱼籽放在嘴里,鱼籽粉粉的,轻轻一嚼,就碎成了粉末,满嘴都是酥香味道。

  “真好吃!”李永向老村长竖了竖大拇指,夸赞道:“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美味的鱼籽。”

  话说这个鱼籽也确实比较大,吃了两块,李永竟然觉得肚子有些饱了。这当然不仅仅是鱼籽的作用,之前也吃了不少东西,这时候再吃两大块鱼籽,才有了感觉。

  老村长也笑了笑说道:“老头子我这辈子,也就吃过几次啊。”

  老村长吃了一块鱼籽,脸上露出陶醉的神色:“咱们俊龙村,祖祖辈辈有个传统,都要等鱼产籽以后,才能大规模捕捞,所以平常时候,也难得吃上这么丰富的鱼籽。”

  李永这才恍然大悟,倒也想到其他地方的一些做法,譬如极其珍贵的长江刀鱼,还有像大马哈鱼之类,都是洄游鱼类,也就是说这些鱼生在江河,长在大海,等待性成熟要排卵的时候,都要长途跋涉离开大海,沿着江河逆流而上,寻找合适的产卵场,然后产卵延续族群。

  这就是渔汛,也往往是人类大肆捕捞的最好机会,因为这个时候捕捞,收获最为容易、可观。

  长江刀鱼几乎绝迹,乌苏里江的大马哈鱼也差不多同样的命运,都是因为每逢渔汛,人类都大肆捕捞,不仅捞了很多,还使得这些鱼群都无法产卵,久而久之,河里的鱼当然越来越少了,长江刀鱼才会卖出天价。

  如今许多水域、渔场,在渔汛产卵的时候,都要进行休渔,目的就是保护鱼群的繁衍,李永没有想到,俊龙村早就这么干了。

  “好!”李永这一次竖起大拇指,却是夸赞俊龙村这个做法好,虽然以俊龙村的情况,他们那点捕捞量,对鱼群的生态系统影响微乎其微,不过这样的做法,却体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老村长,”李永突然想到一个事情:“你是说,再过一段时间,水泽里的鱼就要完成产卵了,也就是说,这时候,正是他们产卵的季节?”

  老村长点了点头:“高原上的渔汛,要来得晚一些,这时候雪山水正好下来,正是鱼儿产籽时节。”

  李永听了,眼前一亮,上次云梦鱼苗给他一次弄了大部分出来,结果遭了鸟患,多数给鸟雀吃了,如今身在高原,一时半会无法补充,只能就一块鱼塘进行试验,影响原先的计划进度。如今听说正是高原渔汛的时候,要是能够趁机抓些腹中带籽的鱼,让它们在水空间排卵,不用多长时间,就能拥有一批新的云梦鱼苗,先前遇到的麻烦,可谓迎刃而解。

  不过,渔汛季节不抓鱼,这是俊龙村的传统,这次能吃上鱼籽,完全是因为之前清了几处水塘的缘故,如今没有这个理由,老村长恐怕也是不会同意。

  何况,李永也不想让老村长知道,免得有些事情不好解释。

  李永索性就没有提起这个话头,在老村长饱餐一顿,酒足菜饱,喝的是鱼酒,吃的鱼菜,吃完以后,好像自个也成了鱼似的。琇書網

  不过,这一顿吃得非常舒服,最后喝了一大碗奶白色的鱼头汤,只觉得神清气爽,浑身都是力气。

  锅上的鱼肉也已经蒸熟,稍微晾晒以后,就要装进酒坛,加酒曲以后,密封发酵,这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李永算了算,等他们回去之前,这酒都未必能酿好。

  好在,老村长还有俊龙村的村民那边,还藏着很多这样的鱼酒,上了年份的鱼酒,据说味道也要比新酒更好,主要是新酒的腥味更大,所以他们酿鱼酒,总要错开几个年头再喝。

  喝过鱼酒,李永就觉得这种酒味道其实不错,与他以前接触的白酒、黄酒、米酒、红酒、啤酒、果酒等等完全不同,虽然没有做过检测,他也觉得这种酒所含的营养成分肯定比较独特,毕竟用来酿酒的是鱼,而不是粮食和果子。

  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有点鱼腥味,要是能驱除的话,这种鱼酒,说不定会很受欢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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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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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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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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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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