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手上戴个小鱼塘>第一百一十七章 邂逅
  老村长看着李永的背影消失在山道上,无奈地摇了摇头:这孩子,是个好人,就是有些那啥,比较冲动。

  老村长背着手往村里走去,这边的山里倒是没有什么猛兽,山道难走,也不会有什么危险,不过李永一个人,到了乡里,也买不了啥东西,就算买了,也运不会来啊!

  老村长原本想给李永安排两个人,李永说不需要,他也不好强迫。总不能说,你去乡里,多买一些东西,他们可以帮着运送吧!

  山路十八弯,俊龙村出去一趟实在不容易,要翻过几座大山,弯弯绕绕地走好久,才能到最近的乡上,也就是李永和宁小雪上次去打电话的地方。

  乡里有集市,逢集的时候,附近的藏民都会将家里的东西拿到集市上,换钱或者换些自己家需要的东西。

  李永和宁小雪上回去乡里的时候,不巧没有碰上逢集的日子,因为老村长这边着急,没敢让他们多等就急急回去了。

  不过他俩之前已经在日喀则周围跑了不少地方,也逛过一些地方的集市,在集市上,通常都能看到很多藏民特色的东西,譬如说毡毯、羊皮垫子、牛角号等等,不过以实用的东西为主,不像申城街头,那些“藏民”摆的地毯,都是一些饰品,或者叫不出名字的“藏药”。

  李永这回掐准了时间,正好赶上乡里的集市,跑过去一看,集市不大,人也不算多,毕竟是地广人稀,又比较偏僻。

  平常这里,外地来的游客也不多,这里的集市也不像拉萨、日喀则,没有什么饰品、工艺品,倒是有牵着牛羊,还有手工做的藤篮在卖。

  李永这回是准备大采购,要在俊龙村常住,开发俊龙村,有些东西水空间里就有,有些东西还要通过购买。

  就李永了解的俊龙村情况,他们那地方,除了鱼多,什么都需要。就是山里山外,交通实在不方便,山里的东西弄不出来,就换不到钱和东西;就算买了,山外的东西,也不好弄进山。

  大山阻隔了俊龙村与外面的交通,不过这对李永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因为他手上戴了个小鱼塘,能够装很多东西。

  当然,经历很多事情以后,李永已经知道,干啥事都要适度,不能太拉风,拉风就容易出问题。

  李永在集市上逛了逛,买了只产奶的母羊,以后就可以自己挤奶吃,貌似宁小雪在羊卓雍湖的时候,曾经跟泽多的妻子学过挤羊奶。

  还有两只小羊,就是刚刚断奶不久的羊崽子,这个可以带回去养着,养大了……可以剪羊毛,或者挤羊奶。

  集市上这种牲畜,或者幼崽有很多,价钱也很便宜,李永走了几个人家,牛啊羊的买了十几只,牵在手上,身后跟了一群,浩浩荡荡的,走在最前面就跟将军差不多。

  李永赶紧领着这些牲畜,到一个偏僻的地方,统统给水空间里,反正现在里面大得很。

  牲畜主要养在“长江”,那里陆地比较多,岸上也没特别种啥东西,长满了野草,正好饲喂牛羊。

  安顿好这些家伙,李永又跑回集市上,这次就买蔬菜、水果等等地里长出来的。

  李永到过拉萨、日喀则,高原上如今的蔬菜瓜果品种繁多,基本上内地有的,西藏也都能找到,当然,热带的水果除外。

  这些个蔬菜,多数就是从内地引种的,大棚技术也不鲜见,市场上啥菜都有。

  不过乡里比较偏僻,引种的蔬菜也有,不过比较少,集市上多数是当季的蔬菜,当地的品种也比较多。

  所谓的“多”,是就数量来说的,集市上能看到的,就是萝卜跟葱比较多,这里的萝卜和葱,都是藏萝卜和藏葱,外形跟常见的萝卜和葱区别不大,主要就是显得更粗犷些。

  李永在集市上买了些藏萝卜、藏葱,还有它们的种子,另外像芹菜、大白菜这些也买了点,虽然都是一样的东西,不过在高原长出来的,经年累月,性状也会有些不一样的变化。

  毕竟只是乡里的集市,有很多东西都买不到,李永本来还想买些书本文具啥的,结果逛了两三遍,愣是没看到。

  想要买的东西,其中能买的都已经到手,还没有买到的,这边也没有,李永就放松地在集市上闲逛,刚才光顾着买东西,这会儿肚子已经有些饿,打算找个地方弄点吃的。

  话说这儿的集市本来就是为乡里的藏民服务,藏民有游牧的传统,平常外出,随身携带干粮,青稞面、酥油茶,走到哪吃到哪,集市上也就没有啥卖吃的摊子,卖了也没人买啊!

  不过李永刚才逛过去的时候,记得有个地方围了很多的人,挺热闹的,好像就是在卖啥好吃的,集市上就那边人最多,围得水泄不通,都看不到里面在卖啥。

  那会儿李永急着采购,集市上的东西有限,有的就那么一两件,不抓紧时间,就给别人买去了。

  这会儿没有事情了,又好奇,又想弄点东西吃,李永就凑到刚才那个地方,一看人还是有很多。

  好不容易凑近了,看到摊子上的情况,原来,还是个比较熟悉的玩意,就是以前常常看看的,那种用自行车拖着就能到处跑的棉花糖机。

  卖棉花糖的穿着藏服,一勺白糖加进去,右手摇动机器,中间就飞出细长雪白的“丝线”,卖糖的手上拿一根木签子,签子上很快就积起蓬松的“雪球”状棉花糖。

  就好像滚雪球一样,买糖的手上的棉花糖越来越大,最后比篮球还要大一倍,拿起来,能够将脸都藏在后面。

  李永咂吧咂吧嘴,这玩意吃再多,也不能当饱。

  不过,看到这玩意,也挺怀旧的。

  以前,卖棉花糖的骑了自行车,后面拖着一台机器,往学校门口一停,到了放学的时候,也跟现在这样,给围个水泄不通。

  现在这玩意少见了,大家能吃到的零食太多了,都是包装好的,用大马夹袋一袋一袋地往家里弄,再有人卖棉花糖,很多人都不会拿正眼看了。

  这会儿正有一个扎马尾辫的少女买了根棉花糖,接在手里,周围一群孩子,都盯着她手上的棉花糖,有的还舔了舔嘴唇,一副馋样。

  少女拿着棉花糖,表情有些犹豫,过了会,将棉花糖递给旁边的小孩:“再做五个,你们分着吃吧!”

  “哦耶!”孩子们都大声欢呼起来,立刻将拿着糖的那个小孩给围住了,纷纷嚷着:“我要、我要,给我吃一口!”

  其实,就一两个声音这么叫,其它的话,都用了藏语,李永也听不懂。

  只听到有人用蹩脚的汉语在叫:“姐姐你真好。”

  “汉人姐姐你真好……”

  李永这时候才注意打量了一下那个少女,果然是内地常见的打扮,上身穿着运动款的夹克,下面是牛仔裤和运动鞋。xiumb.com

  少女这时候也看到了李永,向他微微一笑,点了点头。

  能在这里看到一个汉族的女孩,李永感到挺奇怪的,也微笑致意,走过去对那个卖棉花糖的说道:“等会儿也给我做一个。”

  “你是来旅游的吗?”少女打量着李永,李永的穿着,在一群藏民中,也显得很特异,而且他还背着包,看起来就像个旅行者。

  其实那个包里面都不放什么东西,主要是用来遮掩的。

  买了东西可以装包里,其实在装包的过程中,东西早给扔水空间里去了。

  “呵呵,也算是吧,你呢?”李永他们的情况比较复杂,三两句解释不清楚,索性就模糊说道。

  何况李永他们本来就是旅游,中途才改变的计划。

  少女很高兴地说道:“你怎么到这里旅游?我叫夏依依,就在附近的俊龙村支教,你是哪里人?”

  “啊,你就是夏依依啊!”李永拍了拍脑袋,他听老村长说过,去年安排的两个支教老师,一个提前回去了,一个去市里有事,过几天就会回来,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

  这回轮到夏依依惊讶了:“你知道我?”

  “嗯啊!天涯上高原天使夏依依的帖子最火热了!”李永笑着说道。

  “啊!”夏依依让李永吓了一跳:“什么天涯?什么高原天使啊!”

  夏依依皱起眉头:“不会吧,我可不要出名。”

  “呵呵!”李永能看出夏依依说的是真心话,有意拿她开心:“为什么,很多人想出名都出不了呢!”

  李永和夏依依站在棉花糖摊子旁边说话,卖糖的先要给那些孩子做,他俩正好一边闲聊,一边等着。

  夏依依摇了摇头:“反正我不想,我就想在这边安安静静地教两年书,回去以后,还是安安静静地教书,出名又没什么好处。”

  “出名就会有人请代言,你说的话,也能引起重视和关注,譬如影响更多的青年来西藏支教啊,这不是很好?”李永笑着跟夏依依闲扯,话说在西藏晃了这么些天,用汉语说话都觉得亲切。

  “我可做不了那么多,”夏依依摇头说道,对李永的说法并不以为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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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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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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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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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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