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手上戴个小鱼塘>第四十六章 农家便饭
  用紫砂,喝着白雾袅袅的碧螺春,吃了两只红豆沙馅的青团,李永只觉得浑身通透,这滋味,比不上空间鱼来得脱俗,却更加贴近肠胃,也贴近人的心灵。

  李永同宁母坐着聊天,他跟老头子们接触得多,和宁母也有话题,从清明的风俗,聊到金山的变化;从青团的制作,聊到绿色食品,以及身体保养,李永都能侃侃而谈,特别是后者,李永跟着陈老头学拳,也是知道不少。

  相比起来,蔡遥和宋春春这两个上海本地的年轻人,对这些话题就缺乏共鸣,索性坐在一旁看起电视。

  这样就更显得李永的健谈、博学以及细心,宁母越聊越觉得李永顺眼,现在哪里找一个小伙子,能陪着老人家说这么久的话,而且都能说到心坎上的呢?

  李永也觉得和宁母聊得挺开心,宁母看起来并不是那种很势利的妇人,而且她娘家也是黄海的,跟李永算是半个同乡,不觉关系又近了很多。

  陆陆续续,宁父就整了一桌子热气腾腾的饭菜,宁母看着时间差不多,就招呼大家上桌用饭。

  李永往桌子上一看,水晶肘子、糖醋小排、红烧老鸭煲、土鸡煲、红烧羊肉……浓油赤酱,都是些大荤,同城里的精致,完全不同,讲究的就是个大鱼大肉。

  “都是些家常菜,随便吃,”宁父也擦干了手,拎了瓶石库门上海老酒坐到桌上:“小李、小蔡,黄酒喝不喝?”

  要过上海味道的清明,当然得喝黄酒,李永就道:“行啊,我陪叔叔喝点。”

  蔡遥不喝酒,宋春春却要了瓶啤酒,宁小雪拿了几罐椰奶出来,和蔡遥、宁母喝饮料。

  宁小雪筷子一捞,夹了块糖醋小排就吃起来,小姑娘不愧是个食肉动物。

  小企鹅球球却是让宁母给接管了,这么个可爱的小东西,逗得宁母合不拢嘴。

  “来,先喝点酒,”宁父举起酒杯招呼大家:“小雪在上海承蒙你们照顾了,以后经常来玩。”

  上海郊县人口中的“上海”,指的是中心的几个城区,上海作为一个直辖市,覆盖的范围还是比较广的,城乡之间的差别也很大。

  看到宁父抿了口酒,没有要干杯的意思,李永也就稍稍喝了一点,上海这地方,喝酒不大讲究劝的,随意就好。

  黄酒入口,开始有些酸涩,咂了咂有点苦、辛味,然后才渗出淡淡的甜、香,有人说黄酒是酸、涩、苦、辛、甜、香六味俱全,还真是这么回事。

  李永平常很少喝黄酒,但是跟老头们接触多了,对市面上的黄酒多少有些了解,知道石库门上海老酒是档次比较高的那种,喝在嘴里,也感觉醇正、柔和,挺爽口的。

  酒入肠胃,宁父又招呼大家吃菜,在桌子上,宁母倒是不大说话了,一直是宁父主导,看来这对夫妻在内外“职责分工”方面,挺有默契的。

  李永看到宁小雪已经吃了两块糖醋排骨,也好奇地夹了一块,宁父的手艺确实不错,排骨做得油而不腻,酥而又香,咸中带着酸甜,很好吃!

  李永也连吃了两块,又敬了宁父喝了点酒,虽然是敬酒,也不用都喝掉,还是抿一口,意思到就行,要的是个轻松随意。

  当然,这是像今天这种家常吃饭,有的场合,闹起酒来也闹得很厉害,白酒也是一杯一杯干的。

  大致来说,苏浙一带,尤其是传统的吴越地区,包括上海在内,喝酒都比较温和;越往北,到了黄海淮泗一带,就开始喝白酒,徐州、连云港再往北,到了河南、山东那边,那就是喝酒不要命,典型的北方酒风了。

  李永挺喜欢这种喝酒方式的,有气氛,不伤人,当然有些场合,年轻人在一起的时候,需要另外一种气氛,那也是啤酒一杯一杯干。

  场合不同,喝酒的方式也不同,喝醉不是目的,要的不过是个气氛。

  李永放下杯子,看到宁小雪伸筷子撩了块水晶肘子,吧唧吧唧吃得很香。

  李永就有些侧目,话说那两只水晶肘子一看就很肥,看上去晶莹透明的厚厚一层,那玩意就是肘子皮和肥肉,看着挺恐怖的。

  “来,小李,尝尝这个水晶肘子,”李永还犹豫着要不要吃一点,宁父就夹了一大块水晶肘子放到他面前的碟子里,连皮带肉的。

  宁小雪舔了下唇上的油脂,眨了眨弯弯的月牙:“李子,好吃着呢,一点都不腻。”

  李永咬咬牙,女孩子都敢吃,他当然不能退缩了,筷子一挑,骨肉分离,分出来连皮带肉一大块,亮晃晃的。

  强忍着对肥油的恐惧,将肉块吞进口中,舌头一卷,几乎是入口即化,竟然是半点油腻都感觉不到,只觉得酥滑酥滑的,浓香满口。

  “嗯,挺好的,菜头你也赶紧来一块,”李永三口两口将一大块肘子连皮带肉吃得干干净净,肘子皮晶莹剔透,跟皮冻差不多,又少一分油腻;肘子肉烀得透烂,皮和肉混在一起,肉香十足,怪不得宁小雪那么爱吃。

  宁母很热情地给蔡遥和宋春春也夹了一块,两人将信将疑地看了看,宋春春试着吃了一口,很快哼哼唧唧地给吃光了。wWW.ΧìǔΜЬ.CǒΜ

  吃完以后,看到蔡遥还没动,宋春春筷子一动,将那份也给吃了。

  满桌子的鱼肉,油和肉都挺足,味道更是十分乡土,一边吃肉,一边喝着醇香的黄酒,也不会太腻人。

  不知不觉,李永和宁父就干掉了一瓶上海老酒,李永觉得差不多了,宁父也不勉强,起身去炒了两素菜:清炒鸡毛菜、酒香草头,又将一直炖着的昂刺鱼豆腐汤盛了出来。

  鸡毛菜就是小青菜的幼苗,水嫩水嫩的,热锅上稍微一炒,味道清香爽口;草头也算是江南地方上的一道特色菜,用的是苜蓿的枝顶嫩叶,滴点酒清炒,淡淡的酒香、嫩嫩的草头芽,最解油腻。

  这两道菜都是绿色的,又都很清爽,上来以后,倒是让吃了大鱼大肉的众人很快吃光。

  那一盆昂刺鱼豆腐汤,也熬得汤汁乳白黏稠,鲜香扑鼻,一人分了两碗,一条昂刺鱼,汤鲜鱼香,终于是吃得菜饱汤足,人人满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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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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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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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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