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怦然仙动>第十九章
  苏漓失魂落魄地回了空芨山,任苏允凰怎么问,她也只是摇头不语,苏允凰最终也只能叹息着任她离去。

  苏漓回到空芨山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了,容隽早已回了飞霜殿,门扉紧闭,对苏漓不闻不问。望舒小心翼翼地问苏漓:“师尊为何生气了?”

  苏漓耸了耸肩说:“他哪日不生气。”ωωω.χΙυΜЬ.Cǒm

  望舒觉得苏漓说得很有道理,便不再追问了。

  望舒从怀里抽出一本书来,塞给苏漓,苏漓低头看了一眼封面,见上面写着《琅嬛真人传》。

  望舒解释道:“三个月后便要去琅嬛古地探索了,我想这本书对你应该有些用处的。我听之前的师兄师姐说,琅嬛古地有时候会有一些谜题,都涉及到琅嬛真人的生平,旁的我也帮不上你,就只能帮你找这本书来了。”

  苏漓抓着书的手紧了紧,朝望舒露了一个笑脸:“谢谢你了,我晚上会看的。”

  望舒见苏漓笑了,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去。

  空芨山上的人,除了容隽,大家都对她挺好的,可是她并不那么希望别人对她太好,因为她已经无福消受了。

  苏漓在屋里点了盏灯,百无聊赖地翻开了那本书。

  扉页便是一个飘飘欲仙的绝代佳人,只是眉眼稍显冷漠孤傲。

  孟琅嬛原来不是这样的人,没有人比苏漓更了解她。

  书上写,孟琅嬛生于南方赵国的一个大商人家里,看似商户千金,实际上,她过得并不好。

  赵国临着东海,所谓的商户,大多是海商,孟家便是赵国通州势力最大的海商。海上走船的人最是迷信,觉得女人不吉祥,通常出海的话,是不让女人上船的。孟琅嬛的母亲是东海上一个小国的渔女,生得极美,被人唤作珍珠。孟琅嬛的生父孟冬青是孟家的嫡子,出海的时候邂逅了珍珠,二人相知相爱,来不及告知父母,便草草成亲。珍珠怀孕七个多月时生了重病,岛上的大夫医术有限,孟冬青便执意将她带回赵国,领着心腹团队二十人,驾着一艘快船离开了海岛。

  然而他们却遇上了大风暴,整船人几乎全军覆没,孟冬青凭着过人的水性和求生意志,紧紧抓着一大块木板,让珍珠趴在木板上,他游了两天两夜才靠了岸,被人救起。

  受此劫难,珍珠早产生下了女儿便撒手人寰,而孟冬青也只来得及看一眼襁褓中的女儿,便随着妻子与世长辞。当孟家人赶到时,迎接他们的只有两具冰冷的尸体,和一个巴掌大的女婴,随之陪葬的,还有孟家最得力的二十个手下。而这个世界迎接孟琅嬛的,便是一双双仇恨的目光。是她带来了这些灾难与死亡,她就是不祥的代表,从此,她被扔进了孟家最角落的柴房里,被一个姓赵的老妈妈带着,艰难而坚强地一日日长大。

  那时候她还不叫孟琅嬛,只因在族中排行第五,所有人都叫她小五,直到有一天,一个姓傅的贵人找上门来,说是与孟冬青乃八拜之交,且约为儿女亲家。那是孟小五第一次看到傅行书,十一二岁的模样,由着孟家人打量,他却落落大方地微笑着,朝躲在人后的她轻轻点头,没有嫌弃,也没有仇恨。

  后来她才知道,傅行书的父亲傅临本是当朝尚书,因父亲过世而丁忧回乡,曾在水上遇到贼寇,幸逢孟冬青搭救,二人便结拜为兄弟。当时孟冬青见傅行书年纪小小便聪慧稳重,而珍珠又有了身孕,便起了心思,约定珍珠若生女儿,便与傅家结亲。傅临见孟冬青豪气侠义而珍珠温柔美丽,立即便同意了,甚至为珍珠腹中孩儿取名琅嬛。

  五年后,傅临左迁通州,便领了傅行书上门拜访,怎料孟冬青夫妇早已过世,而留下的独女穿着一身皱巴巴、不合身的破衣服,小脸上写满了惊慌与恐惧。傅临暗自叹了口气,问傅行书:“你看到那个女孩子了吗,我与她父母曾为你们定下口头婚约,可如今她父母双亡,你可还愿意接受这份婚约,娶她,照顾她?”

  傅行书稚嫩的脸上显露出一丝不合年龄的刚毅。“父亲,你我读圣人书,当知君子一诺,言必有信。昔日孟叔叔于我们有恩,如今他的孤女落难,我们岂能见死不救?琅嬛年纪尚小,且不谈婚嫁,但父亲若不伸出援手,只怕她难以活到成年,还请父亲帮她!”说罢深深一揖。

  傅临深知傅行书的善良与固执,他轻叹了口气,点头同意了。

  于是孟家上下都知道了,那个克死了父母的扫把星、瘦弱得像随时要死掉的孟小五成了通州知府的儿媳妇,只等十六岁,傅行书便要娶她过门,而她也终于有了一个正式的名字,叫孟琅嬛。

  孟琅嬛被从柴房里接了出来,住进了她向往已久的大房子里,有温暖的被子和合身的漂亮衣服。她又细又黄的头发因为稀少甚至梳不成发髻,只能简简单单地扎了两个辫子,垂在耳边。丫鬟们用泡着花瓣的水给她搓了一个时辰的澡,直到皮肤泛红,浑身上下都香喷喷的才肯罢休。她换上了嫩黄色的锦衣,被带到了傅行书面前,瑟缩着,盯着自己的脚尖,不敢抬头,不敢上前。

  祖母推了她一把,说:“这是傅家的公子,以后便是你的未婚夫了。”

  她太小了,根本不知道未婚夫是什么意思,只知道傅行书笑起来的样子很温暖,从来没有人那样对她笑过,他就像她梦里梦到的那个神仙,又温柔又耐心。他经常来孟家探望她,给她带各种有趣的小玩意,都是她从没见过的东西,那时候,她一天里最开心的时候便是傅行书的到来,她对他缓缓卸下了心防,生平第一次有了活着的感觉。很温暖,很幸福。

  七岁的时候,她开始跟着傅行书念书,天刚亮他便到孟家接她上学,两人乘着一辆马车,她揉着睡眼一顿一顿,歪倒在他怀里睡去,口水沾湿了他的衣裳,他却丝毫不恼,反而怕惊扰了她的梦。

  他握着她的手,教她写字,教她弹琴,她的手指被琴弦割伤了,疼得眼泪哗哗,他心疼地捧着她的手吹了又吹,给她擦眼泪,帮她上药。孟琅嬛忽然想起小时候,自己被门狠狠夹了手指,却一声不吭,一滴泪也没流过,为何长大了反而变得脆弱了?

  看着傅行书心疼的样子,她有些甜蜜地想,原来是因为知道有人疼惜,所以才会委屈,才会脆弱。

  她十三岁那年,傅行书上京赶考,她哭着在后面跟了十里路,别人怎么拉都拉不回来,她哭得肝肠寸断,是傅行书跳下了马车,一把抱起了她,说:“嬛嬛不哭,我带嬛嬛一起去。”

  她抱着他又哭又笑,在他怀里睡去,也紧紧抓着他的衣服不肯松手。傅行书脱下她的鞋子,白嫩的小脚磨出了许多血泡,他红着眼眶给她上药,上京的一路,他抱了她一路,

  客栈里,他将她安置好便回了房,她却半夜偷偷跑上了他的床

  “行书哥哥,我和你睡好不好?”她可怜巴巴地望着他,小手紧紧攥着他的衣襟。

  “不行,这与礼不合!”傅行书拒绝。

  “可是,夫妻不是本来就该睡在一起的吗?我不是你的未婚妻吗?”

  “我们还没有成亲!”傅行书有些崩溃,他比她大了整整七岁,二十岁的男子,哪里经得起心上人这般厮磨。

  “那我们成亲好不好?”她咬了咬下唇,有些难过地抽了抽鼻子,“她们都说,行书哥哥去京城参加会试,是要中举当大官的,行书哥哥这么好,会被京里的大官们看中抢去当女婿。我年纪小,长得普通,没有父母,又有心疾,到时候行书哥哥一定不要我了。”

  “是谁胡说八道!”傅行书气得骂了一句,看着琅嬛一副被生怕被遗弃的可怜模样,心里又疼又酸,“缓缓别听他们乱说,我不会不要嬛嬛的,嬛嬛是我心目中最美的姑娘,只是嬛嬛年纪还小,等嬛嬛十六岁了,我们就成亲,好不好?”

  琅嬛不大情愿地嗯了一声,往他胸口贴近了些许,这一次,他没有推开,反而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那行书哥哥不要离开我了,你不在了,我会害怕。这世上,只有行书哥哥对我好。”她温热的小脸贴着他的胸口,轻轻蹭了蹭,擦去脸上的泪水,淡淡的湿意让他心口一片火热。

  少女身上淡淡的馨香考验着他的理智,怀里小小的人儿柔弱无骨,全身心地依恋着他,这种感觉就像温水溢满了心口,让他忍不住轻轻收紧了拥着她的双手,俯首闻着她发间的芬芳。“我只对嬛嬛一个人好,嬛嬛乖乖等我考上进士,我也等嬛嬛长大。”

  “我已经长大了……”她扭了扭身子嘀咕了一声,“我都来癸水了,大姐说,来癸水就能嫁人了,二姐十三岁都生小宝宝了!”

  傅行书猛地低头吻住她柔软的双唇。

  微凉的、甜蜜的,就像初晨的花瓣,让他舍不得松开。

  可他终究还是喘着粗气放开了她。“你还小,对你不好。”他艰难地克制着自己,不去碰这朵尚未开放的花苞。“以后,你会懂我的。”

  琅嬛头晕晕的,心如擂鼓,可声音却如蚊鸣一般,低低嗯了一声。

  那一夜她便在傅行书怀里睡去,听傅行书说了很多很多话。他说他会考取功名当上大官,风风光光娶她,他说等他到了京城,会找最厉害的神医医治她的心疾,他说他一生一世都只喜欢嬛嬛一人,绝对不会变……

  琅嬛当然相信她。

  可是突然有一天,她不是琅嬛了,她成了苏漓。

  那一日,他高中状元,盛装游街,多么年轻俊美的公子啊,多少姑娘向他扔出了鲜花与媚眼,他只在人群中寻找他在在乎的那个身影。

  苏漓远远站在,神色复杂地看他走远,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

  她留下一封简短的信,说回了通州,让他不用找她。其实她没有回去,恢复了前世记忆的她,自然知道自己所谓的心疾并不是病,而是因为灵气外溢却不得疏导之法引起的心口刺痛,她拥有无双的修行天赋,却因无知而被耽误了十几年。之后三年里,她找了个地方住下,片刻不休地修行着,离开傅行书时带着的银两足够她几年吃穿不愁。

  三年后,蓬莱仙宗开放考核,赵国得了八个名额,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她一鸣惊人,屡战屡胜,终于杀进了决赛,在皇城的擂台上,看到了身着官袍满脸惊喜的傅行书。

  那年他已经二十三岁了,她也听说了他的事,多少名门闺秀差媒人踏破门槛,他也始终没有点头,只说有个订了亲的娘子在老家等他,然而三年了,也没人见他将那个娘子接来京城,因此京里都传言他其实是个断袖,偏生他一副好皮相,温润如玉、苍劲如松,无论男女都趋之若鹜。

  苏漓艰难地别开眼,不愿看他的眼睛。她不费吹灰之力就拿下了考核名额,可是费尽了心思,也没办法劝退傅行书的执着。

  他天天在她门外等着她。

  “嬛嬛,你为什么不肯认我?”他放下了自尊与骄傲,苦苦哀求,“是不是当年发生了什么事,嬛嬛你为什么性情大变?你告诉我,我可以帮你!”

  “帮我?”苏漓讥诮一笑,“你不过是个凡夫俗子,你有什么本事帮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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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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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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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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