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末接着打听:“那你知不知道这位花魁姑娘姓什么叫什么?他在被贬为奴之前是哪家的小姐?”
那位被夸懂事的姑娘也有些不高兴了,虽然他在伺候着,但这位客官嘴里不离那位花魁,显然就是觉得花魁比他还好呗。
“哼,这我哪里知道,这些东西都是保密的,通常之下也不会告诉我呀,不过这位花魁妹妹倒是没来多久,应该就是最近才被贬的,不然怎么能藏到现在才出来卖。”
看着台上的那位花魁容颜扮演,手里抱着一个琵琶,脸上的纱是红色的,看不清到底长什么样,但看身段一定是绝美。
“生什么气,既然已经点了,你那就不会再找别的姑娘,谁还有你懂事呀。”
说着,往桌子上放了块银子出手,比别的人都要阔绰,这位姑娘立刻又喜笑颜开。
“客官果然不是俗人,今天这场子里那么热闹,绝大多数都是冲着那位花魁来的,还是公子与众不同。”
之后,他们边看着台子上面,边喝酒边等着花魁做今日的表演。
因为今日的日子特殊,是这位花魁第一次公开亮相的在台上表演,所以从场景布置到节目的选择都很符合大家的审美,再加上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样貌,更是勾引了不少有兴趣的人。
一上来花魁还未说话,就先展示了一下自己弹琵琶的技能,其实大家闺秀很少学琵琶,学的都是一些古琴之类,兴趣高雅的,这琵琶应该是在被贬为奴之后才开始习得的。
其实台子底下有兴趣的人都不是在听他弹琵琶,而是之前被养的清冷的大小姐,如今站在台子上被万人打量,这种感觉会让他们有一种征服感。
一曲毕,大家纷纷欢呼雀跃,有的甚至拿起桌子上的花就往台上扔,这也是这里的一种传统。如果觉得表演肾好,就可以将买下的花扔往台子上,哪一个姑娘台子上收获的花多就说明她今日是最受欢迎的。
花魁之名也是由此而来。
台子上的那位姑娘自始至终都没有将视线放到台子下面,或许她的心气儿还没有被消磨光,毕竟之前十几年都是被当做大小姐培养,清冷的气质不是一天两天能够改变的。
不过正是这与众不同的气质,让她在这里显得遗世独立,让大家轻而易举的就注意到她。
总归到最后都难逃一劫,最终都会沦落为这里的姑娘,后半辈子也就这么过去了。
今天,花魁准备的只有三个节目,三个节目之后就要看大家的热情,价高者得。
温佲安按住荣末蠢蠢欲动的手:“这次你可不要心软,我们还要一路向南去带着一个不知底细的人,太不方便。”
他的心是冷的,像这种半途中偶然遇到的,根本就不会出手救下,对他们来说这就是一个累赘,世界上有那么多悲惨的人,他们不能一个一个的全都救下。
荣末笑着拒绝:“我又不是小孩了,怎么会这么不自量力,这一路上不一定我都能不能活着回来呢,带着他岂不是要把他送入虎口,在这里呆着起码没有生命危险,等她年龄够了攒够了钱给自己赎身。”
到时候他的身体也破败了,能不能过好就要看他个人的承受能力,听说很多培养出来的姑娘都不堪忍受侮辱,过不了几年就会自杀身亡。
即便没有自杀也活不了多久,长期以往的药物让身体亏损严重,寿命比一般的姑娘要少很多。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前期的表演没多少人看,大家看的就是这姑娘的样貌,还有那身段内心,不知道臆银了多少遍。
等到终于表演结束,底下的人兴致高涨,纷纷拿着手里的牌子,跃跃欲试。
荣末轻声感慨:“看来如今你致下的这些人,有些人还是太咸,能拿出这么多钱在这里一掷千金。”
像这样的场合即使取代也不过分,可这个时代就是这样,总要有一些地方是不完美的,若是真的将这些地方取代,朝廷上的犯罪率,必然会大大增加,得不偿失。
竞争十分激烈,大家都恨不得倾家荡产赢下这个姑娘,最终一个富甲一方的富商得了这位姑娘看老妈妈的反应,这位客官应该是常客了,平时在这里拍下的姑娘必然不少,出手阔绰,一袋儿银票轻轻松松的就扔了出去。
“啧啧啧,你可要记清他的脸,等以后万一用得着就让这样的人去捐款,反正他们的钱留着也只是做这些事儿,等哪一天把自己的身体掏空了还折寿,你算是帮了他们一把。”
底下的人纷纷唏嘘,总觉得自己的长相和样貌比那位得手的老爷更好,这样一位好姑娘就这么糟蹋到这样一个老头手里,实在是有些可惜了。
温佲安低头喝茶,连这里的酒他都一滴不碰。
“这样的人偏偏是最抠门的,他们能为自己花这么多银子,却不可能在关键时刻捐出,到时候还需要用一些手段。”ωωω.χΙυΜЬ.Cǒm
花魁被那个老男人抓住手的时候,还有些不情不愿他想要挣脱,但是一旁老妈妈看着知道一旦自己做出反抗的举动未来的那些日子不好受,或许他也尝试过逃跑,但自始至终都被抓回得到了更重的惩罚,久而久之,即便再高的心情也只得屈服。
“今日的得主就是这位刘老爷,刘老爷是今日花魁姑娘的入幕之宾,还有其他姑娘大家尽可以选择咱们花魁今日只接这一位客。”
花魁退场,大家的兴致都减了不少,幸好之后登台的几位姑娘长相也不俗,大家的心才重新活络起来,等到了深夜厂子里安静下来,反而是楼上的房间灯火通明,里面在做什么事儿大家都知道。
荣末终于看够了,抓了一把楼里的瓜子儿,准备在路上边走边嗑。
一直陪着的那位姑娘,看他今日的大老爷走了,还有些惋惜一直送到门口,频频挽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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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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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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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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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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