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城将领最先放下了武器,他考虑的不仅仅是两军交战,尸横遍野,更是考虑到身后的一城百姓,他不能让百姓跟着遭殃。
他的态度也已经代表着这里所有人的态度了,随着人们纷纷武器落地的声音,城门大开——
薛绍脸上露出了一丝势在必得的笑容,他知道,在权衡利弊之下,他们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进城!”
薛绍高头大马走在最前方,而身后的士兵也是井然有序,即使他们是战胜方,他们也没有自负骄傲,而是坦然地走向了金屿城。
“报——金屿城降了,现在大军正在距离京都二十里的位置,正在朝京都而来!”m.χIùmЬ.CǒM
议事殿里,高位上空无一人,而下端坐着的,唯有阮丰华一人。
阮丰华看着众人,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只是说道:“找到国君了吗?”
“找……找到了,现在人也被严加看管了起来,阮将军您看……”他身边一人颤颤巍巍地说道。
而阮丰华这才抬眼看向他,眼神里燃起熊熊恨意。
“带我去。”
“是!”
国君寝殿里,曾经高高在上的一国国君正被绑着,他的手脚都被束缚住,就像是砧板上垂死的鱼一般。
估计狄浔这辈子都没想到过,他如此高傲的身份,居然还能被这么没有尊严的绑着。
自从辞去国君的位置之后,他便带着自己的私产和心腹逃到了深山老林里,那里是他为自己留的最后一条退路。
他本想着躲着等着战争结束之后,再重新找个地方偏安一隅,但没想到,自己还没来得及躲多久,就被东瀛的军队找到。
而东瀛军队见到他也是毫不客气,丝毫没有把他当作曾经的国君的样子,反而不由分说地将他绑了起来。
狄浔嘴被封着,否则他这个时候,早就破口大骂,那些人都是叛军了!
就在他渐渐绝望的时候,忽而,门“吱呀”地一声打开了。
狄浔大喜过望,他觉得一定是自己从前的下属来救他了。
他满心欢喜地朝着门口挪了过去,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双黑金丝绸软靴,随着黑色的衣袍向上看过去,一张熟悉的脸映入眼帘。
不过狄浔看到这张脸的那一瞬间,不是感受到了救赎,而是无尽的绝望和恐惧。
他惊得当场愣在了原地,随即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让他赶紧离开。
狄浔没有尊严地在地上爬行者,他不住的向后退,在躲避着那人的视线。
偏生那人踩住了他的衣服,让他无法逃离。
阮丰华缓缓蹲下身,饶有兴致地看着狄浔在地上挣扎,眼神里却有着滔天的恨意。
“多年不见,怎么国君见到我就想逃呢,嗯?”
阮丰华的声音音调提高,明明是带着尊敬的语气,却让狄浔的身上都出了一层冷汗。
而阮丰华只是看着他徒劳无功地挣扎着,下一刻,他伸出手,给了狄浔说话的机会。
“你,居然是你……”
狄浔还没说完,阮丰华就放声大笑了起来。
“怎么见到一个本就该死了的死人,你很惊讶是吗?”
狄浔的目光中都透露着心惊胆战,像是怕极了眼前的男人。
“殿下怎么会怕我呢,难道说殿下也没有忘记当年屠戮我全族,为了将我赶尽杀绝,在我身上种上毒的事情吗?”
狄浔练练摇头后退,他不敢相信死去多时的人还会出现在自己面前,不过他更害怕的是,阮丰华出现在这里,绝对是来索他的命的。
“你想做什么?”狄浔哆哆嗦嗦地说道。
“想做什么?难道殿下不比我清楚吗?灭族之仇,害我不人不鬼地做了十年的行尸走肉,想必殿下比我更清楚我现在想做什么吧?”
阮丰华的眼神里充满了仇恨,他看着眼前的男人,恨不得生吞活剥了他!
而这时,狄浔却开始哆哆嗦嗦地求饶了起来,他面露恐惧地看着眼前的男人,仿佛他是什么地狱修罗一般。
“当年的事情与我无关,我是受奸人奉先的蛊惑,才会一时鬼迷了心窍,你放过我,求求你了……”
听着他迟来的忏悔,阮丰华脸上露出一丝嘲讽的笑容,道:“现在才说这些,不觉得晚了吗?”
当年,阮氏的风头愈盛,也渐渐地盖过了国君的威信,百姓皆知阮氏家族护国护民,在他们的眼里,国君已经成了名存实亡的存在。
而这时,突然出现的奉先却给他献良策,他听信奉先的话,认为阮氏会威胁他的地位,故而选择了赶尽杀绝。
他先是提拔奉先,成为了朝中重臣,而后他建立了蝶影组织,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狄浔开始架空阮氏家族在朝中的势力。
最后,在一个风高雨夜,一场毫无人性的屠|杀降临了阮氏,无论是老弱妇孺,通通死于蝶影组织的剑下。
阮丰华被下属拼尽全力护送出去,但却在即将离开东瀛的时候,被赶来的蝶影组织困住。
后来他被送到秘岛上,成为了奉先试药的工具,他此前的最后一眼,便是见到奉先往自己的身体里注射药液的画面。
十年,整整十年,他都毫无意识地活着,或者早就不算是活着了,那十年根本就是他作为行尸走肉的十年。
后来他再次苏醒的时候,眼前只有从前的部下,以及一个鬓间有些花白的老者。
部下告诉他,是从前阮家残存的一脉,费尽心思找到了他,然而那时候的他却深中其毒,见人就咬,无奈之下,他们只能带着他远渡重洋,去往大夏寻找良医。
而那老者自称为奕明,和阮丰华的父亲有些交情,知道了他的遭遇之后,老者也是毫不犹豫地救了他。
阮丰华想要感谢那老者,却被老者告知:“不用谢我,我可没有这么大的本事,研究出这解药的人,名唤黎初念。”
阮丰华郑重地点点头,也把黎初念这个名字刻在了脑海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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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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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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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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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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