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成雪目光就有些冷。
知道他从密云行宫带了兔子回来的人并不多,而且都是他身边亲近之人。
秦兮若是如何知道的这一消息?
难不成是她买通了他身边的人?
一想到夜隼说她拿腰牌唬人的事,慕成雪突然意识到,或许眼前这小姑娘,并不是看上去这么简单。
毕竟他和她八年未见了。
八年,足够改变一个人!
秦兮若见慕成雪的神色并不像往日那样开心,便赶紧放下篮子,沏了杯茶给他:“怎么了?是这趟差事出得不顺?还是王爷责罚你了?”
慕成雪一抬眼,就看到了秦兮若眼中的关切。
他的心一下子就释然了。
自己也是关心则乱。
在秦兮若的心目中,他只是护卫元大哥,根本不是什么王爷。
慕成雪接过茶,为了掩饰刚才的事,便将带来的兔子递到了秦兮若的跟前:“在密云行宫抓的,我觉得你会喜欢,所以就带回来了。”
秦兮若接过兔子,看了看,就问了一句差点让慕成雪喷茶的话:“是清蒸还是红烧?”
这两只兔子是慕成雪精心挑选出来的,品相极好。
不但通体雪白,眼睛更是像红玉一样,任谁看了都想抱在怀里抚弄一番,可秦兮若看到了却只想清蒸还是红烧?
见慕成雪半天没说话,秦兮若又看了一眼兔子,皱着眉絮叨着:“不过长得也太瘦小了一点,都没有肉,吃起来会很柴,不如养一段时间再吃,反正大厨房有的是烂菜叶。”
“你看着处理吧!”慕成雪决定不再管兔子了。
相对于养兔子,秦兮若明显对吃兔子这件事更感兴趣。
既然那篮草不是用来喂兔子的,那她摘来干什么?
慕成雪的目光再次扫向了秦兮若带回来的竹篮子。
而且这草的气味,为什么闻着既熟悉又陌生?
“这是什么?”慕成雪就随手拿起一根,凑在鼻下闻了闻。
“这是蒿草。”刚将兔子安置好的秦兮若折返了回来,净了手,就准备处理那篮青草。
“这个能吃?”慕成雪表示怀疑。
“当然,不但能吃,而且特别好吃!”秦兮若眉眼弯弯,声似银铃,“这东西宝贝着呢!也就这一季才有,得掐它们的嫩芽尖,再过些日子长老了,就不能吃了。”
她嘴上说着话,手里的活却没停。
在将那些蒿草摘洗干净后,她又搬出砧板将蒿草剁得碎碎的,用纱布绞出汁,然后一边和面一边倒入青汁,不一会的功夫那面团就被她揉成了绿色。
“这个东西在南方叫青团,是清明前后才有得吃的东西。也不知是不是咱们这边要冷一些,这都四月了,还让我在王府里寻着了这蒿草,所以我就想做些青团给元大哥尝尝。”她一面将那绿面团捏成剂子,一面笑问慕成雪,“元大哥是喜欢吃豆沙的?还是喜欢吃莲蓉的?”
“我不挑嘴。”慕成雪笑答。
“那我们就都做些尝尝。”秦兮若就笑嘻嘻地拿出了两份事先准备好的馅料。
只见她双手翻飞,那些同样被她捏成团的馅料就被包进了剂子里,揉成一个个圆乎乎的团子,摆进垫了粽叶的蒸屉里,放到锅上蒸了起来。
闲下来的秦兮若就犹豫着拿出个小福袋:“前日在法华寺替元大哥求了道平安符,我自己缝了个小福袋,还希望元大哥不要嫌弃。”
“送给我的?”慕成雪没想到秦兮若去法华寺上香时还会记着自己。
他就接过那小福袋,只见那小福袋针脚细密,还用素色的线绣了棵兰草,其下坠着的络子也是他不曾见过的花样,一看就是秦兮若用了心做的。
慕成雪的心底顿时涌上一阵暖意。
原来被人惦记着,是这样一种感觉。
心情大好的慕成雪就在心里盘算着该送些什么给秦兮若当回礼。
约莫半柱香的功夫后,灶上的蒸锅里就飘出一阵清香味,秦兮若就揭了盖,只见那些绿油油的青团一个个圆滚滚的,还带着润泽的光。
这就是青团?
慕成雪却有些发愣,想起了多年前的破庙里,一个梳着总角的小姑娘拿着两个青团,红着眼眶求他的样子:“小哥哥,你尝尝我做的青团好不好吃嘛!”
而当时已经饿极了他,却顾不得那么许多,抢过那两个青团就狼吞虎咽起来。
没想那小姑娘却破涕为笑了。
“我就知道我做的青团没爹爹说的那么难吃!”小姑娘笑嘻嘻的样子,他如今还记得,“小哥哥,你别急,我家里还有!我这就帮你拿过来!”
说完,那小姑娘果真就跑回去又给他端来了一碟青团。
“元大哥,你快来尝尝我做的青团好不好吃?”秦兮若的声音在耳畔响起,他脑海中那个小姑娘的模样就和眼前的人重合在了一起。
慕成雪就捏起一个青团,咬了下去。
果然是记忆中的那个味道!
“说起来也不怕元大哥笑话,我第一次下厨学做的就是青团。”秦兮若也拿起一个吃了起来,“可我爹逗趣我,说我做的青团一点都不好吃。我那个时候的脾气可犟了,直接拿了两个青团就跑出了门,一心只想找个人证明我爹说的是错的。”m.χIùmЬ.CǒM
“说来也奇怪,那天我在街上跑了许久,愣是没遇着一个人,直到在街角的一间土地庙里找到了一个靠在门边闭着眼睛晒太阳的乞丐小哥哥。”
“我当时叫醒了他,哭着求他,问他我做的青团好不好吃。”
“没想那小哥哥不过三五下的功夫就吃完了我带过去的青团。”
“亏我那时候还以为是我的青团做得好,现在回想起来,恐怕那小哥哥当时已是饿极了,才会那般狼吞虎咽。”
“不过也多亏了那位小哥哥,让我觉得自己在厨艺上是有天赋的。”
“从那之后,只要我下了厨,我都会给那小哥哥送去一份。”
“后来,也不知是不是他吃厌了我做的东西,突然有一天他就不见了,亏得我那天还特意做了一份香酥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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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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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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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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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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