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末也不管马车,反正就是让追风随便走,她自己就靠在马车上,慢悠悠的喝着酒。
她现在就觉得酒这个东西,真的是个好东西。
心情好的时候,来一口,心情不好的时候,来一口,这小日子别提多美滋滋。
“呜呜……”
马车里的动静,吸引了林末的注意,扭头看向马车内,看到他激动的比划着双手,林末挑眉,“老头,你是想喝酒?”
瞧他猛的点头,一脸的馋样,林末轻笑,手中的酒瓶递给他:
“你倒是知道这是好东西,少喝点。”
说完之后,双眸复杂的看着徐向东那苍老的脸,经过一番收拾之后,要不是那两个吓人黑眼眶,他真不丑。
但可惜他也不是这具身体的生父,他深爱谢知鱼,但谢知鱼爱的却不是他,但他从来没勉强过谢知鱼。
就因为谢知鱼拒绝了他,他才下决心回南越报仇。
只可惜世事无常,造化弄人,他不知道谢知鱼因为知道他要回南越后给他整理出来的小册子,会给他们惹来这么大的麻烦。
而他临走时,挖出来的木匣子,里面装的其实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或者说隐藏了什么秘密。
在离开的第二日,恢复理智后的徐向东,就把木匣子给了她。
里面装的是一块玉佩,是谢知鱼送给他的成年礼,不值钱,但他一直珍藏着。
还有一个小本子。
里面算是个自传吧,是他这一身经历过的事情,很多,有他童年的遭遇,有和谢家一起生活的点滴,也有和谢知鱼一起努力的日常,以及他回南越之后所经历的事情。
发黄的纸质,做不了假。
他写下这个东西的时候,应该想好了自残来保护谢知鱼吧,不然也不会记录下来保存好。
只可惜,他自残的时候,一定没想到,他心心念念的想保护的人,却在他自残之前就已经死了。
收起自己的心思,林末看向徐向东:
“我把她葬到了一个很美的地方,我送你去哪里陪她,如何?你如果想她了,可以让人送你上山却陪着她,好吗?”
她打从心里认可徐向东,这个男人对谢知鱼是真爱,没掺杂任何利用,不惜自残也想要保护她。
而活着,就是想要见到她最后一面。
徐向东停下了喝酒,两个黑窟窿没有焦点的看向她的方向,双手打起了手语。
林末自然学过手语,所以她明白徐向东的意思,“不会呆太久,或许呆上一段时间,等你习惯了,我就走了。”
她现在怕是融入不了顾家村了,她双手沾满了鲜血,而且她在顾家村是祸不是福。
看到他沉默,以为他是在为不陌生而担忧,便笑着跟他说了一些顾家村的人或者事,最后着重说到叶啸天,毕竟他们认识。
而听到叶啸天这个名字,徐向东手抖了抖。
林末不以为然,以为他是因为激动的缘故。
“所以,你不用担心去了顾家村后不习惯,你们在一起比较有伴,最重要的是你想的人在那,也是你心灵的归处,那几个孩子会替我照顾你的。”
“你没意见的话,咱们现在就朝顾家村赶!”
她出来前前后后已有四个多月的时间,也不知道他们怎样了。
这么一想,林末忽有一种迫不及待的感觉。xǐυmь.℃òm
达成一致的目标之后,林末也放下心来,带着徐向东一路慢吞吞的朝顾家村所在的安乐镇赶去。
不过,走的不慌不忙是真的。
带着徐向东,一路吃吃喝喝,沿途四处看看,或者买买买。
路上遇到长眼,自然是嚣张的打发了。
但距离安乐镇还需要再赶三天的路时,林末不淡定了,手里拿着的茶杯忍不住用力。
这里的八宝鸭好吃,作为吃货二人组,自然不会放过。
但这饭刚吃上没几口,却让她听到这么戳心的事情。
她神情凝重的把鸭子推到徐向东面前,让他先吃着,然后自己到隔壁桌去问人消息。
“这位兄台,你刚才说赵王谋反,要被砍头,这是怎么回事?”林末声音清脆的说道,赵磊这厮谋反?
为啥?
他不应该现在呆在顾家村么?
怎么就跑去大业京城了,还因谋反被砍头?
还二十天后就行刑?
“这位小娘子,这么大的事情,你都不知道?”被问的人发出了一声不可思议的表情,“这事都发生有半月,早就传遍了整个大业,你竟不知道?”
林末强按下焦躁的心,点点头,“最近一直呆在大山深处找草药,没注意这些。所以,这不刚好听到,就好奇过来问问么?”
说完,直接招手叫来小二,给他们加了了几个菜,这瞬间获得几人的好感,立即热情的把他们知道的事情给说了出来。
片刻之后,林末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开始风卷残云似的快速吃起饭来。
那速度快的,就算是徐向东这个瞎子都感觉到了。
顾不得双手油腻腻的,直接用手语询问起林末事情来。
而林末在吃完饭之火,才告诉他,接下来他们要赶路了,路上不会再逗留,所以这两天要委屈下他在马车上度过。
徐向东摇手,表示无所谓,还动手询问起发生了什么事?
林末没告诉他,而是直接结账走人,然后推着坐在木轮椅上的徐向东朝门外走去,再轻松的分别把他和轮椅子抱上马车。
做好之后,立即快速驾着马车朝顾家村方向赶去。
而她的脸上黑的不能再黑。
赵磊他是疯了吗,去刺杀皇帝,像他这样的愚蠢行为,再给他十个脑袋也不够掉,对方就算是他的亲哥又如何?
你想杀对方,对方还能傻乎乎的让你杀不成。
想到这些,林末脸色黑的不能再黑,都告诉来他们,不要再管谢知鱼的事情,不要再管,但就是没一个人听的。
现在就不知道江煥之和叶啸天这两个笨蛋有没有参与进去,一想到他们也搅和进去去,她就无比郁卒。
不用猜,他们肯定知道了什么,我去,他们是怎么知道的?
这才是她郁闷的地方,她明明都清理过一遍了,不是吗?
林末双眸阴沉的盯着前方,咬牙,等见到赵磊这个老小子,她一定要他好好尝尝,什么叫做小炒肉!
气死了,一把年纪了,还折腾,这分明就是嫌自己命太长,找死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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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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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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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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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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