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都市第一仙>第四百九十四章、初见熊王
  雷姆斯克地处俄国西北部,与北极圈和西伯利亚荒原接壤,最低气温能降到零下四十七摄氏度。以前是俄国流放犯人的地区,现在常住人口仅有三千。

  如今已是盛夏,可这座边陲小镇,仍旧蒙着一层白色大雪。

  在雷姆斯克唯一的酒馆中,老板老安德烈担忧地看着酒馆中唯二的客人。

  他们一个身材高大,看起来像一头黑熊。零下二十度的低温,他只穿着一件军用背心,露着两条比常人大腿还要粗的胳膊。

  老安德烈调制的烈性伏特加,在雷姆斯克颇为有名,就算城里面最威猛的汉子,最多只能喝三杯。

  可眼前的大汉,喝水似的一杯接一杯猛灌,他调酒的速度都有些跟不上了。

  如果说这个他还能勉强接受,那么另外一个客人就让他目瞪口呆。

  这位客人长着华国面孔,身材修长,穿着一身白色的休闲装。

  在老安德烈看来,他有一些瘦弱。可这位客人一杯接一杯猛灌烈性伏特加,竟然不比第一位客人逊色多少。

  二人你来我往,并不说话。

  一连喝了七八杯,第一位客人登了登酒杯,却不见老安德烈来续酒,他恼道:“喂,怎么不来续酒?”

  老安德烈笑道:“我这酒烈,喝多了伤肠胃,二位客人喝多了,还是早些休息吧。”

  客人冷笑道:“你这是什么意思,怕我不给你钱?”他说着,从怀中掏出一大把纸币,都是面额最大的票子,这么大一沓,能把老安德烈的酒馆买下来。

  老安德烈急忙道:“我没有这个意思,只是我这酒烈,一开始酒劲没上来,喝着香,可后劲大,寻常男子喝两杯就走不动道了。您喝了七杯,已经是海量了,可不能再喝了。”

  雷姆斯克气温极低,每年都有喝醉的人倒在雪地里面冻死。

  第一位客人哈哈大笑,一巴掌拍在柜台上,柳木做的老柜台狠狠一跳。

  他笑道:“当初安德烈的酒,我足足喝了十八杯。他的酒可比你这酒烈多了,你这酒,我喝一百杯都不会醉。”

  “啊!”

  老安德烈脸色骤变,激动道:“您,您是利夫斯基大人!”

  “不错,是我。”利夫斯基看着熟悉的小酒馆,唏嘘道,“当初这个酒馆的招牌还是我写的,那个时候你刚出生,就这么长。”

  他拿手比画了一下,“没想到现在都成个老头子了。”

  “哈哈,您可是一点都没有变化。”老安德烈说。

  “不成了,老喽。”利夫斯基感叹道,指着第二位客人说,“这位是我的贵客,把你最烈的酒给我拿过来,我要和他好好喝一杯。”

  他对那人道:“老夫年纪大些,就倚老卖老,称呼你一声林小友可好?”

  林磊微微一笑,举起酒杯,“当然可以。”

  这荒野中的小酒馆,是熊王利夫斯基和林磊第一次见面。

  林磊和奥卡洛夫来到莫克斯,再从莫克斯出发,到了离雷姆斯克三百公里之外的维克拉,再转乘汽车来到这里。

  三杯烈酒下了肚,利夫斯基站起身,望着窗外,沉声道:“我们走吧。”ωωω.χΙυΜЬ.Cǒm

  二人辞别老安德烈,来到雷姆斯克郊外,那里停着三辆巨型雪橇。

  雪橇旁边站着七八名全副武装的汉子。

  遗迹在西伯利亚深处,常年冰封,大雪深及人腰,车辆无法通行,反而最原始的雪橇在这里有了用武之地。

  林磊眼睛微眯,笑道:“看来你们还找了别的人手。”

  利夫斯基有些不好意思,摸了摸精光的头顶,“那些小子说什么人多力量大,花了大价钱找来这两个家伙。”

  他口中的这两个家伙容貌相同,金发碧眼,鼻梁高耸,典型的雅利安人。他们一人穿着黑色长衫,一人穿着白色长衫,身上涌动着强大的气息,将飘落的雪花挡在身前三尺。

  “老子讨厌帝国人。”他嘟囔道。

  当初他以一敌三,大败三名德意志神境于莫克斯城外,被无数德意志武者视作大敌。没想到百年之后,他竟然要和曾经的敌人并肩作战,简直是天大的讽刺。

  这二人名叫菲斯克兄弟,是少数几个花钱就能雇佣到的神境高手。

  二人最出名的事迹是斩杀了一位北欧的神境高手,引得三名神境高手共同追杀。二人虽然都是神境初期,但是有一门神奇的合击法门,以二敌三,反杀一人,逼得余下二人狼狈逃窜。

  自那以后,两兄弟声名鹊起。

  看到林磊二人过来,菲斯克兄弟二人同时站起来,脸上的傲色收起来。在国际上混这么久,他们很清楚哪些人能得罪,哪些人不能得罪。

  熊王不用多说,林磊连杀东瀛三位神境,风头正劲。

  不管哪一个,都不是他们两兄弟能得罪的起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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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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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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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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