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这种事不劳烦夫人动手,我就做一回老本行,也算是行善积德。”十一脸上的疤痕淡了不少,可没看习惯的人看着他的笑容还是止不住一哆嗦。
“杀人是犯法的!”江盛色厉内荏的吼道。
沉默良久的李明兰轻笑一声,“我以为江老爷早就不在乎什么律法了,你动手打我儿媳妇的时候怎么不想想律法?她肚子里可还有一个小的!你丝毫不顾及她是否会受惊,若是真出了什么事,两条命,你想过吗?我宁可让你们死在这里,也不愿让你们伤小雨分毫。”
李明兰说着站了起来,夺过香橙手里的菜刀,砰的一声砸在江盛面前,眼神狠厉,“我做了大半辈子的好事,可是人善被人欺,早就受够了,我今儿个就要当个坏人!”
那一声吓得江家人一抖,在唐家,他们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头脑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好。
“一千两白银,断亲书还有骨灰坛一块给,各走各的路,否则你们休想从这个门出去。”唐云泽神情淡漠道。
这是最大的让步,他们报官也没用,谁会信?
有着一回去就拿他们没办法的想法,江盛眼珠子一转同意了。
一个庶女连祠堂都没进去过,按理说嫁出去的那一刻跟断亲也没什么两样了。
奈何江盛几人说的好像花了很多工夫才把江雨培养长大的样子,这断亲书就必须写,还有骨灰也必须拿回来。
哪怕江雨认为这里是自己的上辈子,娘始终是十月怀胎生下她的,没享受过母爱不代表不要偿还这份恩情。
江雨是做不到看他们把骨灰坛砸了的,怎么拿回来还是要看情况。
写下断亲书,没有入祠堂就不用去衙门公证,有江盛的手印和印章在,一共三份。唐云泽是要走一趟衙门的,不要公证就留个底,免得日后生出什么麻烦来。
断亲书是江盛动手写的,这一点让江盛很不甘心,印章可以是偷的,手印可以是强行按下的,可亲手写的断亲书不会作假。字还一定要写的好看,写的不好看再写,三份写不好就剁手。
看着那冒着寒光的刀刃,江盛将满心的怨气压了下去,不情不愿的把三份断亲书写好,一点也看不出强迫的痕迹。
给了一千两银票,十一和香橙跟着他们回去拿骨灰坛,为了防止他们不听话,一人喂了一颗药丸。若是不吃解药,一个时辰后便会七窍流血而亡,真的假的也不知道。
贪婪的人一般怕死,得知自己吃了这种药后,不乖也乖了。他们能看出来十一的身份不简单,那说话的语气不像是在开玩笑,他们不敢拿自己的命去赌。
看见熟悉的奴仆,江盛几人也没敢说话,而是说了句去拿点东西,就不管那些人奇怪的视线,去祠堂拿江雨母亲的骨灰坛。
是很简陋的一个白色坛子,坛子盖上还有裂痕。
说实话,看见这么个坛子,十一想打人。哪有这样的人家?拿别人的尸骨庇护子孙,连个像样的骨灰坛都不给,如此抠门……
“解药?”江盛看着十一问,骨灰坛都给了,解药不会不给吧?
不对,有不少人看见十一进来,要是他们出了什么事,官府一定会查清楚的。
十一从围墙跳出去时扔了个瓶子给他,扯了下唇角便走了。
这是什么意思?
江盛定了定神,在草地上捡起了瓶子,不太敢吃。
不管他们吃不吃,十一是带着骨灰坛走了。
唐府。
江雨坐在桌子前,看着十一带回来的骨灰坛,脸上没什么情绪。
而唐博在一旁可怜兮兮的问自家媳妇:“我变了很多吗?”
“变了一些,怎么了?”李明兰闹不明白唐博又在想什么。
“那江盛怎么看了我一眼,一句话都没说?”唐博感叹了一声,世事无常,他回来这么久,江盛从未拜访,今天却为了嫁妆跑过来,还装作没看见的样子。
听罢,李明兰呵呵一笑,“你信不信,你就算把名字告诉他,他还要等好些时候才想得起你是谁,更何况只是看了一眼?”
唐博:“……哎。”
这话说的,没毛病。
“怎么着?还把他当朋友?”李明兰对唐博看人的眼光越发的怀疑。
“没有,只是很感慨,以前我也没对他不好吧?”唐博摇摇头,都说人心易变,他“死了”之后,居然没有一个真心朋友。
李明兰回想了一下,“就差没把家里所有最好的东西掏给他了。”ωωω.χΙυΜЬ.Cǒm
“那我不想着他人差,可女儿好……嘶!”唐博后面的话全部堵在了喉咙里,腰疼的厉害。
拧了他一把的李明兰微眯着眼,“闭嘴。”
当初他们是为了让江盛心甘情愿把女儿嫁给唐云泽才对他们一忍再忍,而这个女儿是江芷雪。
经过不久前的事,唐博是彻底看清了那一家人,没有一个好的。也就他以前瞧不上眼的江雨还挺好,其余的……不提也罢。
如今唐博就这么说出来,李明兰是怕江雨心里不舒服,毕竟发生了下药的事情,还是被骗过去的,有几个人真不介意?
哪怕现在的好过了,可刚开始那几年是真的……一言难尽。
江雨像是没听到这边的谈话,摸了摸骨灰坛后,抬头对李明兰笑说:“娘,我想先把我母亲放那个祠堂,好吗?”
好歹也是生了这个壳子的人啊,不能就这么摆着吧?好安葬的话,也得找个好日子好时辰,现在真不合适。
以前修给唐博的祠堂正好可以先用着,就是不知道李明兰会不会同意,毕竟古人忌讳的有很多。
“当然可以。”
李明兰差点忘了,那个祠堂还有唐博的牌位,之前还一日三次的烧香来着,一会要把牌位给烧了,太不吉利。
“好,谢谢娘。”
用精致的木盘把骨灰坛放在上面,再让唐云泽端去祠堂,烧香、烧纸钱,拜三拜。
肚子大了不好跪,但江雨慢慢的还能跪下去,拜完后看了看白坛子,心情复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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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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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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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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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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