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穿成反派的亲娘>第一百二十四章 炸薯条
  江雨是把咸蛋坛子放在了一个他们房间最阴凉的地方,那也是最不显眼的地方,所以一时忘记了也很正常。m.χIùmЬ.CǒM

  “你记得怎么不早些告诉我呢?”江雨有些埋怨的看了看唐云泽。

  “我也是刚想起来。”

  唐云泽总不能说是因为想找个借口让江雨走才想起来的吧?

  听了唐云泽的解释,江雨也没多想,吭哧吭哧的把坛子给抱了出来,那叫一个艰难。

  跟在江雨身后,没看见人动作的唐云泽等看到江雨抱着一个大坛子出来时,不知道作何表情。

  他把坛子轻松抱了过去,无奈道:“我不是就在你身后?”

  “呃……我习惯了。”

  江雨尴尬的挠挠头,她早就习惯了任何事都自己尝试去做,实在做不了的话再去找别人,咬咬牙能做的就自个解决了,比如抱这个坛子。

  “你以后要习惯,大事小事都告诉我一声,不说会很累。”

  搬个坛子对他而言没什么,很简单的一件事,可江雨做了之后就会胳膊疼,何必?

  “知道了。”江雨笑着应下。

  虽然怕以后唐云泽不在身边就各种不习惯,但现在她还是应下了。

  “嗯,是放在这里么?”唐云泽看了眼桌子问。

  “随便放。”

  放好坛子,江雨打开,拿了五个咸鸭蛋出来,“一会洗干净放锅里煮,我看会不会太咸,没有的话中午就吃这个,太咸了看看蛋黄还能不能吃。”

  “好。”

  唐云泽不知道江雨说的太咸不能吃是个什么意思,在他的印象中,再怎么咸也是能入口的,大不了少吃些,多吃点饭或者馒头之类的。

  放些土裹着再放些盐,这样真的能让蛋变咸得连入口都不行了?

  江雨小心的把咸蛋给洗干净,再放进锅里煮。

  希望还能吃,不然那么多鸭蛋就浪费了,而且这年头的盐比米还贵……

  煮蛋的那几分钟就跟几个小时一样,终于熟了之后,江雨迫不及待的把鸭蛋给拿了出来,烫的手指头通红,差点没掉地上,最后还是唐云泽给拿到了木盆的凉水里。

  “你不怕烫啊?”江雨抓着唐云泽的手翻来覆去的看,这也是肉做的,咋不怕烫呢?

  唐云泽由着她看,唇边带着笑意,“干活多了,手掌很多老茧,抓一下还行,拿久了还是会烫。”

  “厉害了。”江雨玩了会唐云泽手,是有些粗糙,但形状好看,若是没有那一层厚实的茧,也当得起手控党的一句漂亮。

  同样是手,唐云泽的手就能画画雕刻还能写出潇洒的字,江雨的就只会做个饭菜,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所幸冬天的水比较冷,蛋很快就变温了,江雨也放下了研究唐云泽手的事情。

  敲开蛋壳,江雨拿筷子戳了点蛋白,咸度还行,下饭正好。再戳开蛋黄,快要流油的样子,十分美味。

  江雨戳了一块蛋黄递到唐云泽唇边,“吃吃看。”

  “嗯。”

  香倒是一般,吃到嘴里后才品出江雨说的美味。

  “怎么样?”江雨双眼放光的问。

  唐云泽吃完后点点头:“口感很好。”

  “那就好。”江雨如释重负,“中午吃咸蛋。”

  “好。”

  江雨其实吃咸蛋很少吃蛋白,主要是超市买的太咸了,自己做的话还能吃。若是蛋黄流油了,蛋白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咸到发苦。

  按理说放了那么久,咸蛋早就该流油了,可不知道是天气原因还是这里的盐不够咸,导致咸蛋的味道刚刚好,这对江雨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

  一上午,江雨和唐云泽在厨房里鼓捣完了咸蛋又弄炸薯条,做些西红柿酱蘸着吃,跟现代的薯条是有些不同,但也很好吃,当零嘴儿很不错。

  小雅在看见炸薯条后,顿时觉得自己要学的还有很多,她立志要做好每一件事,不让夫人太过操劳。

  事实上已经闲的蛋疼的江雨还在想做哪些好吃的,烤鸡和烤鸭要特制的炉子才能做好吃。要做好吃还算简单,地道的话就不太行了。

  一个厨师做出来的菜跟另一个厨师是不一样的,哪怕照搬也有些许不同。

  江雨成功用炸薯条把窝在房间里的唐景轩和唐云非哄了出来,李明兰那送了一碟过去。

  “你们俩总算是出来了。”江雨捏了下唐景轩的脸蛋儿。

  唐景轩穿着兔毛做的大氅,这段时间养的不错,瞅着玉雪可爱,脸蛋肉肉的,捏着可舒服。

  他吃了一口炸薯条,眼睛亮的不行,更像是某种小动物。“娘亲,这个是什么呀?”

  “炸土豆丝,你蘸点酱更好吃。”江雨也知道唐景轩是说不听的,反正就是玩了命的学,她就是随口一说。

  “嗯!”唐景轩蘸酱吃过后笑得更欢了,“好好吃。”

  “好吃就行。”江雨想到了红薯饼,笑了笑道:“明年给你做更好吃的。”

  “明年?”唐景轩歪着头问了句,继续吃,鼓着腮帮子嚼。

  江雨给他擦了下嘴边沾上的东西,“是啊,多种点红薯,做成红薯饼后放油锅里炸一下,嚼起来脆脆的,很香。”

  “真哒?”唐景轩嚼的更欢快了。

  “对。你先吃薯条吧,瞧你馋的。”江雨哭笑不得,这是典型的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

  唐景轩笑了笑,继续吃,还给江雨喂一口,瞧见自家老爹看过来后他也喂了一口,两边都不耽搁。

  倒是江雨心疼他没吃多少,说不吃了,唐景轩这才安静的喂自个。

  唐云非坐在一旁静静的吃着,表情非常认真,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在想什么世纪难题。

  十一房间的门开了,刘大夫从里面出来,看见在厨房桌边吃薯条的几人默了下。

  他直接走了过去问:“你们在吃什么?”

  唐景轩聪明的把碟子给端了过去,“师父,这是薯条,沾点酱可好吃了。”

  刘大夫见状心里舒服了不少,面上不显,哼了一声,“有好吃的都不给我拿过来。”

  “您那不是在做事么?我给您留着呐,锅里还有不少,等吃完饭带回去,还能给小明尝尝。”江雨确实是这么想的,刘大夫帮了他们那么多,还认真教自家儿子医术,这些吃的真算不了什么。

  被安抚的刘大夫心里头舒坦了,吃了几根薯条后道:“那小子没事了,接下来静养便可,那一身武功怕是被废的七七八八了,能捡回一条命已是不幸中的万幸。还有十一,也不知怎的,拿着一个平安符神神叨叨,你们有空去问问。”

  “……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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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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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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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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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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