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三月慢慢停下来。
很长时间,他已经喜怒不形于色,此际,却心花怒放。
无数次,一直压抑着自己,怕失控,怕犯错,怕给敌人可乘之机——毕竟,掠剩筹谋已久,早在林家庄的时候起,就想通过消灭自己的分灵以达到消灭本体的目的。直到现在,他也不知道,掠剩最初的动机是什么?或者是受人指使,想把自己消灭于最脆弱之时?
此后,他步步为营,精心筹划,终于,将掠剩一举铲除。
可在这过程中,却不敢犯下任何的错误,大羿夫妻便是前车之鉴——纵是婚礼筹备都是掩人耳目。甚至不敢有太过亲热之举,生怕自己一时失控,后患无穷。
直到此刻,直到现在。
他其实对天上的一切“前程”毫无兴趣。
他感觉自己已经耽误了很长很长的岁月。
他飞奔而下:“林花照……林花照……”
“大王回来了!”
“大王,你这么快就回来了?”
狐大和小药叉闻讯奔出来。
他迫不及待:“林花照呢?”
“这……”
他见二人面色,急了:“林花照呢?”
狐大小心翼翼:“林医生不辞而别,我们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小药叉:“我们还去向白城主和兰云桥打探过,他们也不知道林医生的下落,也找不到人。我们还去林家庄和海山城打探过,也没人知道林医生的下落。”
柳三月呆了。wWW.ΧìǔΜЬ.CǒΜ
狐大:“林医生走之前,徐道长给她算了一卦……”
“算什么卦?”
“徐道长说她一生鳏寡孤独命。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她很快就不辞而别了。”
小药叉:“她走之前,我们曾问她大王什么时候回来,她说她也不知道。估计她以为大王不会再回来了,所以就走了。”
柳三月抬起头,看了看天空。
狐大:“大王,现在怎么办?”
“你们就在快活林等着!”
小药叉忽然问:“那,大王你们还会回来吗?”
柳三月很是平静:“我早就打算入赘快活林了,否则,我精心打造这里干嘛?”
二人还没回答,眼前空空如也,大王已经不知去向。
小药叉傻傻地:“大王又走了吗?”
“大王肯定是找林医生去了。”
“他能找到吗?”
狐大就像看着一个白痴:“我们找不到,大王肯定能找到啊。”
春天来了,花朝节刚刚过去。
林家庄。
一群白鹤展翅掠过湖心,停在对面的柏树林里,一时间,整个山头都变成了一片雪白。
湖边,开满了各色野花。
昔日大大小小的路,全被荒芜的野草所覆盖,偶尔,还有狼的咆哮,孤独,邈远,听起来很是瘆人。
林花照慢慢穿行在荒草丛中,凭借记忆,停在一个十字路口。
几年光阴,昔日的断壁残垣几乎彻底倾倒了。没有人气加持,一个村落的消亡,原来是如此的迅速。
她顺着这个十字路口,很快找到了回家的路——竹林里,父母亲人的坟墓早已杂花生树。
那把大火,烧尽了一切,到最后,连骨灰都无法分辨,只能仓促抓了一些,匆匆掩埋。再后来,可以从容地应对这一切时,才发现,所有的骨灰都已经无处寻觅。
大自然就像一双充满魔力的手,几度春风几度秋雨,很快,曾经活着的一切印迹就被彻底湮没。
林家庄,也渐渐地被人彻底遗忘了。唯有这一排坟墓,特别整齐。
那是兰云桥派人来重新休憩的,包括林老先生夫妇、以及所有村民!兰云桥已经无法追溯他们的姓名,所以,给他们集体立了一个无名冢,还给他们做了一场盛大的法事,以作为“超度”。
在林花照“失踪”的三年里,他悄无声息完成了这事,并定期安排祭祀。
可是,他从未提及,直到现在,林花照看到那落款,方才知晓。
林花照把带来的祭品全部摊开——有一次,兰云桥说:纸做的金箔银箔是九泉之下的最爱,所以,每次办丧事时,但凡宽裕点的人家,都会最大化地替死者(祖宗)准备这些。
林花照不知道这是真是假,但是一直记住了这话。她想,上次见到冥帝时,应该问一问的,但这以后,已经没机会了。
不过,不管是真是假,反正千百年来,活着的人都是这么做的,不管地下的人到底能否用上,至少是活人的一个心理安慰(自欺欺人?)。
金箔银箔,哔哔啵啵燃烧了很久很久。
香蜡纸钱特有的那股青烟的味道,四散弥漫。
林花照想,莫非地下或者天上的那些人,所能接收到的就是这股青烟?
她在旁边坐了很久很久。
直到夕阳西下。
站起来的时候,她再一次看了一眼坟墓上的落款,心中无限惆怅。
对不起,兰云桥。
不辞而别,只是因为不想再提及往事。
不辞而别,是因为根本无法再给人任何的希望。
她花了很长时间,原本是为着彻底遗忘这一切。
那是一个繁花似锦的小城。
林花照特别喜欢的春天。
小城虽不如锦关城百万人口那么盛大,可是,也熙熙攘攘,热闹非凡。
自从离开林家庄之后,她就爱上了城市。
村落人员不流动,每家每户都知根知底,但凡去了一个异乡人,大家就跟看稀奇似的,每个人身上但凡发生了一点事情,很快,周围的人就一清二楚。
但城市不同,人多,天南地北的商旅,来来往往的游客,纵然是异乡人混迹其中,也不见得就那么醒目。
所谓大隐隐于市也。
林花照在锦关城时,已经习惯了这一点——但凡你自己不强出头,你在一个地方默默地呆上很久,都无人问津,甚至根本没人有兴趣知道你是谁。
林花照用两根大金条,买下了城南的一座小院。
这小院的主人,以前是个书生,后来科举中第,举家搬迁到了为官之地。
一条长长的巷子,把这个小院和喧闹的大街分开,算是闹中取静。
午后斜阳,从花架的缝隙里洒落下来,就像展开了一个五颜六色的万花筒,你能看到飞舞的尘土,在里面旋转跳跃。
架下,一把藤椅,一张桌子。桌上,一壶清茶。
她常常这样静坐。
从早到晚。
有时一卷书,有时候闭着眼睛神游万里。
有时候抬起头,看看四周的花草树木,看那些开满藤架的蔷薇、喇叭花。尤其是一种小小的荆棘黄花,花期很长,仿佛一直不会凋谢似的。
这样静坐冥想,时间就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
冥想,是一种看不见的力量。
她分明察觉,自己一天比一天神清气爽。
渐渐地,所有的喜怒哀乐都变得越来越淡薄。
因为小药叉等人不在身边,无人照顾起居饮食,她便在大街上的一个小饭馆里订了饭菜,每个月付给老板一根小金条,于是,每到中午、晚上,一名中年仆妇就会准时送来两个小菜一碗白饭。菜品也经常换,有时候也有馒头、馅饼以及时鲜的小吃瓜果。每隔两天,送饭的仆妇还会把小院彻彻底底打扫一遍。林花照为此,会按月单独给她几片金叶子,她因为赚得这外快,非常高兴,打扫的时候,分外卖力。
一个人如此清净无为,反而心平气和。
不再是离开林家庄时的恐惧,也不再是身处锦关城时的焦虑。
比如快活林的金碧辉煌,林花照觉得这里更宁静。
太阳,慢慢地西斜。
一阵风来,蔷薇散发出的味道,越是浓郁。
小院的门“吱嘎”一声,有人轻轻走进来。
林花照以为是送饭的仆妇,依旧闭着眼睛,静静地坐着。
直到那人无声无息地靠近。
她蓦地睁开了双眼。
她还没来得及发出任何声音,已经被一把搂住。
那拥抱很紧很用力,带着燃烧一切的力量,陌生得令人胆战心惊。
自从相逢后,他从来从来没有这样抱过她。
就算几度生死,就算婚礼筹备……他总是淡淡地,纵体会到温柔怜悯,却如隔云端,仿佛一场敷衍。
曾经有无数次,林花照心灰意冷,如再也回不到的过去。
因为知道热烈爱一个人是什么样子——少年时的赤丁子,哪怕从来没有任何逾越的举动,没有任何不妥的亲昵——可是,他的眼神,他的笑容,他的一举一动都让她确信无疑:这个人特别特别爱我。
后来,她在柳三月身上,几乎再也没有见过如此的狂热。
后来,她想,哦,他是柳三月了,不是赤丁子!
她不能怪他。
她甚至早已做好了他永不再回的准备,慢慢地,也接受了这个现实。
直到现在。
直到那快人喘不过气来的拥抱。
直到那陌生得令人害怕的融化感。
直到他毫无遮掩的炽热呼吸吹在耳畔“林花照……”
只有短短的三个字。
仿佛隔了千年,从林家庄的学堂里传来:“林花照,我们该成亲啦……”
这一刻,他彻彻底底变成了最初的那个赤丁子。
呼吸彻底被拦截,她根本没有任何回应的余地,便倒在了他的怀里。
时间,在这一刻已经彻底失去了意义。
……
那是一个漫长的日夜颠倒,或者好几个日升月落。
林花照根本分不清楚。
她甚至从来不敢想象有人会狂热到这样的地步……连带着她,也将昔日冥想带来的“心如止水”彻底打破。
至始至终,二人居然一言不发。
只一直心如沸水。
林花照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感觉已经过去了一辈子那么久。
她看到开着的窗,风吹来花草的味道,还有清晨的露珠。
自己第一次从一个男人的怀里醒来。
可她不敢睁开眼睛,直到他的气息轻柔地吹在她的唇边:“还在装睡吗?”
她双颊通红,咯咯大笑,一把搂住了他的脖子。
他反手,也紧紧搂住了她。
又过了很久,她终于低低问道:“还会离开吗?”
他凝视着她,一字一句:“会!还会去很多很多地方,但是,你必须一直和我一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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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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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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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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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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