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道人很是认真:“我浪迹江湖半生,自以为阅人无数。可是,像林医生和国师这样的人,真是天下罕有。”
林花照随手拿起几根金条,好家伙,每一根都是沉甸甸的。
她好奇地问:“道长,那老蛇鳞真的可以卖那么多钱?”
“这东西在锦关城卖不了高价,毕竟,当初锦关城有很多。但是,大规模治疗受伤百姓之后,其实,本城也所剩无几了。至于外地就更不同了。外地人但凡见过我试用一次,无不争相购买。其中最大的几笔买卖都是外地商旅买走的。有一个西域商队,他一口气买了一万两黄金的鳞片,还有五千两、八千两的大单也不少,要不然,我也没法分这些金条给林医生和国师大人了。”
其实,他不分钱,林花照也根本不会过问此事。
林花照把金条放回袋子里:“卖了这么多,想必道长手上也所剩无几。以后,不必再分给我们了。”
徐道人笑着摇摇头:“若是三年前,林医生叫我不分,我可能求之不得。但现在,我也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对钱财早就看淡了。如果当初掠剩山吞噬了锦关城,别说我,那些真正拥有金山银海的人又算得了什么?再者,我那些年特别困顿,为了挣酒钱,根本不管来买符箓的人到底想干什么,以至于好几次为伥虎所利用,实是助纣为虐,欠下了因果报应。现在能用这些蛇鳞和这些钱做点善事,自己也心安了不少……”
林花照细看一眼,这才发现徐道人精神矍铄,双目囧囧,竟然比三年前看起来年轻多了。
再也不是记忆中的那个醉鬼,而是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样子了。
他长叹一声:“林医生,说来可笑,当我越是困顿的时候,我越是渴望钱,巴不得有钱可以把天下的美酒名酒都买下来尝尝。可当我真的有花不完的金子了,我反而内心踏实,啥都不想买了,就连对美酒的兴趣也大大降低了。你说奇怪不奇怪?”
林花照深有感触。
没有幽司银戒之前,她也觉得如果能一夜暴富那该多好啊。
可真有了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能力,反而觉得那些东西根本不重要了。
她微微一笑:“道长这是真的得道了。”
徐道人拱拱手:“林医生刚回来,我也就不打扰了。”
林花照送他出去。
狐大和小药叉刚好买了一大堆药材回来,看到门口放着这么大的两口袋黄金,呆了一下。
小药叉抓起一大把金条,又立即放回去:“妈呀,好重。”
狐大:“林医生,我们这是发财了吗?”
林花照笑道:“这是徐道长和他的徒弟刚刚送来的。”
小药叉大声欢呼:“发财了,发财了……之前我和狐大一直想多买几味药材,但太贵了,想省点钱就没买。哈哈,现在有了这么多金条,想买啥就买啥了……”
狐大也喜不自禁:“差几味药材,药效也差很多。现在有钱了,啥都可以买了……”
小药叉兴冲冲的:“要不,我们马上就再去买点?”
林花照笑道:“也好。我和你们一起去。除了药材,你们想买啥就买啥。”
小药叉大喜过望:“那可真是太好了。我很久没有痛快地买买买了。林医生,这一次,我一定要大买特买,把我最喜欢的东西统统都买下来。”
狐大半开玩笑:“女子就是喜欢买东西,哪怕母狐狸也不例外。”
小药叉撇撇嘴:“你不喜欢买,你就在家里守着吧。毕竟,这么多金条,没人守着,怕被偷走。我和林医生去就行了。”
狐大:“……”
南大街,是锦关城最繁华的一条街。
这里,汇聚了全城最大的玉器珠宝店、绸缎庄以及各种各样的胭脂水粉和各种纸墨笔砚以及古籍话本、茶行店铺。
林花照以前很少来这条街闲逛,虽然已近黄昏,但街上依旧人来人往,而且大多穿戴整齐。尤其是一些妇人,都有三三两两婢女陪伴,她们一律穿金戴银,十分奢华。
小药叉睁大眼睛东张西望,对什么都深感好奇。
林花照不在的这三年,她和狐大惨淡度日,自然买不起这条街上的东西,所以也很少来这里。此刻,双脚停在一家玉器店门口不肯走了。
那是一家玉器打磨店。只见几名工人抬来一块很大的原料,先切割开来,再交给旁边的工人打磨……一个系列下来,小药叉看得津津有味:“这就是所谓的玉不琢不成器吗?”
林花照拿起门口的一个样品镯子:“你要买一个吗?”
“不不不,我只是对打磨的过程感兴趣。对玉器本身不感兴趣。”
二人继续往前走。
前面是一家茶叶庄,店里摆着琳琅满目的各种茶叶,全是用了精美的盒子包装好的。
林花照指着旁边一块黑乎乎的大茶砖问:“这个多少钱?”
小二懒洋洋的:“这是茶砖,一般是马帮买去做生意,或者行远路时带在路上喝的,不切开散卖。”琇書網
他随手一指旁边的散茶:“这个最便宜,你们要不要买点?”
小药叉不以为然:“你们店里最贵的茶叶是哪种?”
“扬子江中水,蒙山顶上茶。这个茶,十两银子一斤,要吗?”
“来两斤。”
小二:“……”
小药叉买了茶叶,兴高采烈。
又看到旁边的花签,印着芙蓉花,散发出淡淡的香味,很是喜欢:“林医生,买点这个吧。”
林花照还没回答,听得前面一阵扰攘。
“夫人来了……夫人请进……”
只见一个打扮得极其富丽雍容的少妇,在一堆婢女的簇拥下,施施然地走进了一家绸缎庄。
在她旁边,还有几名保姆奶妈,抱着一个幼儿,跟着进去了。
小二顺着她们的目光,八卦兮兮的:“这是王财主的少夫人,王财主68岁了,居然老来得子,这少夫人母凭子贵,现在可得意了。大家都说她是锦关城最好命的女人……”
小药叉低声道:“这就是贾秀儿……”
林花照恍然大悟,毕竟,光看背影,竟然没认出来。
小二:“锦关城但凡大一点的绸缎庄,几乎都是王财主的。只有这一家除外。这一家以前是老白城主的一个爱妾的娘家开的,是本城最顶级的绸缎庄,全锦关城的豪门贵妇都来这里定做衣裳。这里的衣裳可贵了,每一套都是上百两黄金……”
小药叉咋舌:“一百两黄金?这是能吃还是能穿?”
“姑娘你就有所不知了。顶尖级的蜀锦,据说出自顶尖级的巧手绣娘,要花很多的时间,最贵的甚至有价值千金的。毕竟,对于豪门贵妇来说,一百两算得了什么?”
小药叉:“……”
小二:“这个少夫人,自己家里就是开绸缎庄的,她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小药叉也很好奇。
刘记绸缎庄。
老掌柜和两个店小二正陪着兰老太挑选布料。
“老夫人,这些都是上等丝绸,您看看,无论手感、颜色、刺绣都是第一流的。这么好的货色,一百两银子一匹,绝对不算贵……其实,真要说贵的话,那得是成品。相同的这些布料,如果再经巧手绣娘做成袍子,那价格就要翻倍了,比如,您看这件……”
店铺中央,一件做好的成品。
那是一件暗红色的丝绸长袍,也是兰老太进门就看好的。
“老夫人,您摸一摸……”
兰老太爱不释手地摩挲着那细腻柔滑的丝绸,再看那暗色的花纹,以及上面刺绣的飞鸟游鱼,简直是美观大方,又不失奢华。
兰老太佯装不经意地样子:“这袍子多少钱?”
“不贵不贵。这是本店的镇店之宝,也就120两黄金而已。”
“120两?”
“120两,对别人来说可能小贵,您可是国师大人的母亲。国师大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什么买不起?”
兰老太摇摇头:“罢了,我看这颜色也不适合我……”
“怎么不适合你了?我看这颜色就特别衬老夫人……”
兰老太蓦然回首,看看贾秀儿,又看看门口的招牌,招牌上明明写着“刘记”而不是“王记”——她为了避开贾秀儿,这才专门跑到南大街的王记,可是,见贾秀儿又来了,心里老大不爽,一张脸也拉了下来。
老掌柜和店小二见了贾秀儿,立即行大礼:“见过少奶奶。”
兰老太张大嘴巴。
贾秀儿洋洋自得:“老夫人可能有所不知,这家刘记也被我们王记买下来了。刘记这两年生意不怎么好,刘老板缺钱,所以,直接把刘记卖给了我们。”
她对老掌柜高声下令:“你们马上把刘记的招牌拆下来,然后赶紧去做一块王记的牌子挂上去。”
老掌柜:“要不,等做好再换?”
“是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
老掌柜立即躬身:“少奶奶息怒,小的马上就去换,马上就去……”
兰老太本是一心绕着贾秀儿走,不料,成了这样,她再也无心挑选布料,也不吭声,转身就走。陪她来的婢女更不敢吭声,默默地跟了上去。
可贾秀儿偏偏叫住她,万分热情的样子:“老夫人何必急着走?这不天色还早吗?反正来都来了,我陪你挑吧。对了,我在门口就听到了,你看上的是这件成品对不?这件120两黄金,既是你老人家喜欢,我给你一个折扣,你给100两即可……”
兰老太硬着头皮:“我不喜欢这个颜色。不要。”
贾秀儿笑道:“老夫人是不喜欢这颜色还是根本买不起?”
兰老太:“……”
“你看,你儿子都做到国师了,连给老母亲买一件衣服也买不起?这是不是太寒碜了?你是他母亲也就罢了,若是哪个女人嫁给他,岂不是更得荆钗布裙,一辈子也休想买一套好点的衣服?”
“……”
贾秀儿瞄了一眼自己身上的裙裳,笑道:“其实,区区一百两的袍子也不算什么。老夫人你看我身上这一套,那才是顶尖级的蜀锦,价值千金。我家老爷可舍得了,只要我喜欢,别说千金,就算是万金,也随便挑。对于女人来说,嫁对人简直是太重要了……老夫人,你说是不是?”
兰老太脸上红一阵又白一阵,气得扭头就走。
偏偏贾秀儿一把抓住她的袖子,亲亲热热:“老夫人别急啊,如果你真的喜欢,一时又买不起,那你可以赊账啊。等以后你儿子有钱了,再付账也可以的……实不相瞒,我们的绸缎庄最怕赊账的客人,毕竟,赊账的人最爱赖账。但老夫人你不同,我们随时欢迎你赊账……”
贾秀儿恨极了兰云桥,以前是没机会没能力,所以一直装哑巴。现在翻了身,但觉以前所有受过的屈辱,不找补回来哪里肯干休?
“老夫人……”
“把这件衣服买了!还有这件,这几件,这些布匹,统统都给我包起来吧。”
贾秀儿立即放开兰老太,诧异地盯着这个不速之客。
兰老太也诧异地盯着小药叉。
小药叉径直走进来,拿出几根大金条放在柜台上面:“够了吗?”
小二立即道:“够了,够了,足够了。我马上给你包起来。”
贾秀儿冷冷地:“你这穷酸狐狸精,哪来的这么多钱?”
小药叉根本不搭理她,笑嘻嘻的看着兰老太“老夫人,这是国师大人让我送来的黄金……”
她拍了拍随身携带的袋子:“这里面全是金条。国师大人太忙了,没空陪老夫人逛街,所以委托我来付账。老夫人,你还想买什么就随便挑吧。”
小药叉四处看看,漫不经意地:“横竖不过是一些丝绸嘛,有什么了不起的?老夫人,你随便挑,我代表国师大人买单就是了!!!!”
兰老太大喜过望,看了一眼贾秀儿,笑道:“不挑了,不挑了。就这些已经足够了。”
这时候,小二已经打包好了东西,小药叉又拿出一块小金条:“东西太多了,不好拿。小二,还得劳烦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到国师大人的府上。这是跑路费。”
小二大喜:“老夫人放心,我们立即就送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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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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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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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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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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