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喜一边跟姜素素说话,一边环视着宋家的院长,自从上次离开宋家以后,姜凤芝就领着她和章顺住回了那个城门附近的破屋子,又脏又乱还漏雨,远远比不上宋家的书房暖和舒适,她做梦都想再回到这个地方。
不经意间,她的眼神扫过宋佳音的卧房,她去过一次,那屋里又敞亮又华丽,还有很多好看衣服和首饰,不过上次她摔坏宋佳音的珠花以后,宋俊宇就不许她进那个屋子了,一想起这事,她的眼中就闪过一丝浓浓的嫉妒。
凭什么她宋佳音就能住那么华丽的屋子,像个被宠爱的公主似的,而自己就只能跟那些脏了吧唧的下等人住在那样的破巷子里,她不平衡!
“喜儿,你小宇哥哥他们还没回来呢,你先自己在院里玩一会吧。”
“知道了,姨母,那我自己玩一会。”听到姜素素的声音,赵喜连忙收敛起眼神里的嫉妒和贪婪,装出一副乖巧的样子,冲着姜素素点了点头,毕竟她可没忘记今天跟娘亲来宋家的目的。
哼,就在让那个宋佳音得意一阵子,反正娘亲说了,等自己以后跟小宇哥哥成了亲,宋家的一切都是自己的,到时候自己一定要占了宋佳音那个屋子,让她住到又破又冷的柴房去才好呢。
“既然来了,那就进屋吧,别再院里站着了,这风怪凉的,”
不管咋说也算是一家人,面上总要过得去,罗氏对着姜凤芝不咸不淡的招呼了一句,就自顾自的先往屋里走。
姜凤芝不知道是真没看出来罗氏的态度冷淡,还是即便看出来的也假装没看到,她脸上依然挂着热情的笑容,上去挽住罗氏的胳膊。
“婶子,我也好久没来看您了,怪想您的,这不,前天在集市上看到几匹好看的料子,就想着这颜色衬您的皮肤肯定好看,还有这桂花糯米藕,您不是最爱吃了吗,我特意给您买了两盒呢。”
这次姜凤芝可不是空手来串门的,带了好些东西,虽然都不是什么很贵重的,但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罗氏看着那堆东西,也只好任由她挽着自己进屋。
“宋家阿奶,你看我娘亲对您多孝顺呀,她可是什么事情都想着您呢。”赵喜收到了姜凤芝的脸色,也连忙跑过来甜甜的帮姜凤芝说话。
罗氏看了看姜凤芝拿来的布料,确实看着颜色不错,又放在自己身上比量了一下,语气缓和了不少。
“你的眼光倒是不错的,这花样子确实好看,衬得人皮肤白些。”
“瞧您这话说的,您的皮肤本来就白,哪里还需要料子来衬啊!”
听到这话,罗氏笑了笑,不过她心里也是有些纳闷的,这姜凤芝可不是轻易掏钱的主,眼下这不过年也不过节的,带了这么多东西来,想必是有别的原因。
“凤芝啊,这非年非节的,你带了这么多东西来串门,是不是有啥好事,难不成是章顺做了啥新买卖赚了大钱了?”
“婶子,你可别提了,他还不就是那样,指着他赚钱啊还不如我自己上街去卖卖货呢。”
这话说的倒是不假,她们一家在这住了这么些天,罗氏对这一家子也算了解,章顺人虽然老实本分,但实在不是个做生意的料,所以做了这么多年的买卖,依然只是个小小的货郎。
不过姜凤芝的心思倒是比章顺灵活多了,否则她也不会故意赖在宋家这么长时间。
“婶子,我可听我邻居说了,我那素素堂妹现在可是镇上的大红人了,听说她不仅解决了蝗灾的问题,还救了三十几个灾民,现在街上可是人人都夸您有个好儿媳妇呢,就连县令大人都很是赏识她!”
“是啊,素素是个能干的,我也很是欣慰。”姜凤芝夸姜素素的话,听在罗氏耳朵里舒心了不少。
姜凤芝又试探性的问道:“婶子,我还听说...那些灾民的粮食,都是宋家送过去的,真的假的,这一天得送出去多少粮食啊?”
“也不算送,那些人帮着我们家干活挖池塘,不过是提供三餐,也是应当应分的,更何况那些灾民无处可去,能救就救一把,当初要是...”
罗氏想到自己当初逃荒的时候,那些灾民的艰难没有人比他们宋家更清楚了,但想了想跟姜凤芝说这些她也不懂,所以话说到一半,又把嘴闭上了。
姜凤芝也不在意她后面想说什么,自己想打探的已经知道答案了,看来这宋家确实是偷摸的囤了不少粮食,否则怎么能接济那么多的灾民呢。
“其实...今天我来找婶子,也是有件事要求您的。”
罗氏心里已经暗暗猜到这姜凤芝不会无事不登三宝殿,她收敛了脸上的笑容,有些淡淡的开口:“什么事啊?”
“婶子,我是想来借一些粮食回去,您看眼下粮价高上了天,我也是实在没办法了,本来手里就没多少银子,之前囤的粮这半个多月都吃完了,家里是一粒米都不剩了呀!”
“借粮食?可是我家也没有粮食能借你啊。”
“怎么可能?!”姜凤芝声音立马高了八度,“您家每天给那些灾民送去的粮食就足足十斤,怎么可能没有粮食借给我,婶子你可别骗我啊!”
罗氏的脸一下子就耷拉下来了,听姜凤芝这话里话外,连宋家每天给灾民送几斤粮食她都打听出来了,这不摆明了就是过来打秋风的吗。
“我说凤芝啊,本来我不想跟你计较的,上次你从我家搬走的时候,可是说了自己囤的粮食自己吃,我们不占你什么便宜,但你也不能把我宋家当傻子啊。”m.χIùmЬ.CǒM
她可把姜凤芝当时说的那些话都记得清清楚楚的呢,眼下来借粮食,说的好听是借,其实还不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
即便是姜凤芝日后真有了银子,也会把这笔账一直赖着不还的,这人的脾气秉性,她可算是摸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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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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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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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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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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