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有沈陌这个吃烤鸡的在身边,叶成泽只能食不知味了。
他一边庆幸沈陌没有多在意自己,一边又开始懊恼,他堂堂叶成泽什么好吃的好喝的没吃过喝过?今天竟然这么没出息的盯着一只烤鸡看。
实在是,实在是……
叶成泽一时间找不到形容的话来,只得继续喝粥,一边悄咪咪的再次拿起一颗毛豆来,小心翼翼的剥开。
于是,两人一个吃着青菜粥下毛豆,一个吃着烤鸡,虽然没有多的交流,但却莫名的和谐。
吃饱喝足,沈陌把东西收拾完就让叶成泽好好睡一觉,明天就启程回叶成泽的府邸,他要去讨债。
叶成泽本来也打算早点回去,一来孤身在外始终不是一件好事,谁知道会不会有什么意外?
二来,他受了伤,在外休养到底是比不上在家里的,而且家里的药物更好。
三来,他得快速着手报仇,自然得早些回去。
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叶成泽安心的躺在床上,沈陌则睡在他隔壁的房间。
用的都是叶成泽身上的钱,沈陌不心疼,自然也要给自己来一间上好的房间住住了。
翌日,快到晌午了,沈陌才带着叶成泽离开了客栈,又去酒楼里吃了顿饭,才买了辆马车带着叶成泽上路。
叶成泽到底是骨折了,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沈陌也不好压榨对方,毕竟,对方可允诺了自己千金。
这是大财主,得好好照料着。
有了马车之后,沈陌自己的马就没了用武之地,但沈陌又舍不得陪了自己许久的马。
索性将其和买马车时一同买下的马拴在一起,这两匹马使力,可比一匹马轻松多了。
沈陌根据叶成泽的指示,确定对方是住在离这里大约需要三个月脚程的地方,虽心下有疑,却丝毫没表现出来。
让叶成泽面对他时,也更加的放松了起来。
沈陌向来不是那种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性子,只当叶成泽是普通人相处,心里却是想着,拿到这笔钱,他日后就不需要多管闲事了。
有闲有钱,要多潇洒就有多潇洒。
至于原身的记忆能不能找回来,沈陌只能说,随缘。
大约也是沈陌对待叶成泽的态度就和寻常人一样,再加上他顶着叶成泽恩人的光环,让叶成泽觉得新奇的同时,也忍不住对沈陌越发依赖。
仔细算来,如今的沈陌二十有六,反观叶成泽,也才将将及冠,也就是二十岁。
这个年纪放在古代,是个能顶起家庭的大人了。
可若是放在现代,也不过才成年不久,还是个孩子呢。
沈陌比叶成泽年长,又比叶成泽强壮,这一路上沈陌对叶成泽也多有照顾。
这么一来二去,倒是叫叶成泽对他生了几分对兄长的孺慕之情。
沈陌对此倒是没什么反应,也就叶成泽,随着离自己的府邸越来越近,他便越是舍不得沈陌,却又做不到将人留下。
这些日子的相处,他也知道沈陌不是那种愿意居身一处的人,他做不到逼迫对方,只得看着两人离离别的日子越来越近。
话说回来,上次追杀叶成泽的人被沈陌一次性解决完了,之后也遇到过要追杀叶成泽的人。
不过沈陌有先见之明,他也不想总被人针对,太麻烦,便给叶成泽易了容,别说认识叶成泽的人了,就是叶成泽本人都认不太出这张脸是自己。
易容出来的脸,是按着沈陌此时的脸易容的,虽然清秀了些,但外人看来,就知道两人是兄弟。
自然而然的,也能避免不少麻烦。
两人路上都没怎么停留,还是花了足足两个月的时间才来到叶成泽说的“宜城”。
马车驶入宜城,里面是一片繁华的景象,街道上人来人往,不愧是这大鑫朝的都城,便是百姓的穿着也比其他地方好。
这倒是显得一直穿着粗布麻衣的沈陌有些穷酸,好在沈陌通身的气势逼人,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好。
到了宜城,叶成泽整个人也放松了下来,此时也展现出自己如鱼得水的状态来。
还总是耐不住寂寞的向沈陌介绍这里的地方,以及他自己常常去的某些酒楼里面的招牌菜什么的。
那神采奕奕的模样,倒是别有一番风采。
两人就这么逛了起来,等走到叶成泽说的府邸,沈陌才看到那门上的匾额写着“庆王府”三个大字。
这……叶成泽竟然是庆王?不对啊,这皇亲国戚不该是姓“赵”吗?
想着,沈陌瞥了一眼脸上依旧易容着的叶成泽,心下一阵恍然。是了,出门在外,自然要谨慎,不用真名才对。
这叶成泽还挺机灵的,沈陌也没戳穿他,毕竟,自己可是装文盲装了一路,眼下不认识牌匾也是正常的。
果然,叶成泽没有说什么,大约也是笃定沈陌不知道他是庆王,这才什么都没说。
眼下他没有把脸上的易容去掉,也是以防万一,等回到府内,他才能安心的去除脸上的易容。
于是叶成泽向前走着,很快就被守卫拦住,叶成泽也不恼,而是拿出一个东西,嘴上说着。
“劳烦将此物拿给府内的老太妃看,就说我有庆王的下落。”
叶成泽自己就是庆王,这么说也不过是掩人耳目罢了,原本叶成泽是觉得胸有成竹的。m.χIùmЬ.CǒM
谁想,那守卫拿到东西还挺认真的,听到他的话后便脸色一变,直接把那东西塞回叶成泽手里。
“去去去,哪儿来的骗子竟然骗到庆王府来了?!庆王三个月前出门一趟惊了马,早就回来了,此时还在养伤呢。”
“我可告诉你,再纠缠,我就报官了,小心脱一层皮……”
那守卫明里暗里一阵警告,叶成泽张嘴想说出自己的身份来,却被沈陌眼疾手快的捂住嘴。
一边朝着几个守卫笑笑,“各位对不住啊,我这弟弟脑子不太好,这是糊涂了。”
那守卫一听这话,又看沈陌的体格,当下放缓了脸色,一边说着,“脑子不好就别出来,免得惹祸上身。快走吧,别挡着贵人了。”
“好的,这就走这就走。”
说罢,沈陌毫不费力的提拎着叶成泽离开,把人塞进马车里,叶成泽连忙说着。
“沈陌!你为什么拦着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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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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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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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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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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