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珀西·利昂后,他又多了一个愿望,他想娶珀西·利昂,让她成为自己的妻子,他们会生活在一起。
在美好的城堡中醒来,迎接每一天灿烂的阳光,一起为平凡人做贡献,一起生一个可爱的孩子,抚养其长大,一起变老。
原身规划好了一切,可他还没有出师,珀西·利昂就不见了踪影,后来原身参与了剿灭血族的活动。
在那长满蔷薇花的古堡前,他遇到了珀西·利昂,彼时的她,脸上那麦芽糖一般甜蜜的笑意未曾变化半分。
却不再是对着他笑,而是对着那个可恶的血族亲王。
原身很愤怒,他曾经和珀西·利昂一起唾弃血族,他们曾一起讨论如何覆灭那可恶的血族,他们曾一起讨伐血族的不堪。
可现在他看到了什么?他看到曾经那个和他一样嫉恶如仇的,他心爱的女孩,如今对着血族笑,心甘情愿的成为血族的粮食。
她被血族优异的外表迷惑了,原身不想让她一错再错,于是常常去古堡将人带走,与她说曾经的一切。
只是,珀西·利昂对血族爱的深沉,她不愿意离开血族,她甘心成为血族的粮食,她不后悔。
也是那个时候,原身才恍然,那个总是和她说血族坏的女孩,其实只是在抱怨血族亲王没有将她视为唯一。
在很久以前,比认识原身还要早的时候,珀西·利昂就和那位血族亲王认识了,她不满足血族亲王对她的散漫。
才会把原身当做垃圾桶,唾弃着血族亲王。实际上,每隔一个月,她就会被那个血族亲王吸食一部分血液。
而原身于她而言,就是个可有可无的路人,之所以和原身常常呆在一处,不过是因为她享受于被坎贝尔殿下爱慕着。
享受于让人羡慕的目光,享受于原身给她带来的便利。
甚至于,她利用原身的身份,让赏金猎人在血族手中节节败退。
因着原身一而再再而三的将珀西·利昂带走,让血族亲王对珀西·利昂越发上心,同样的,也对原身越发厌恶。
更是在原身身受重伤的时候,让一只低级吸血鬼初拥了原身。
于是,原身成了最为低等的吸血鬼,见不得光,控制不住吸血的欲望,甚至因为血脉的压制,他甚至不能杀任何一只吸血鬼!
这对原身而言,犹如晴天霹雳,他是用那个有着自己身份信息的,独属于赏金猎人,银制的十字架刺入胸口,血尽而亡。
对于一个赏金猎人而言,这样的死法是耻辱,但也是唯一的办法。
在这个故事里面,原身更像是推动血族亲王和珀西·利昂感情的工具人,可原身本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每一天都为平民更好的未来而努力,这是他毕生的梦想,是他努力奋斗的方向。
可这一切,都在他成为低等吸血鬼的那一刻戛然而止。
沈陌有些时候会想,他所成为的那些人,到底是当局者迷,还是他们毫无抵抗力的遵循着既定的规则而走。
转念一想,系统最先说过,他帮助的是觉醒者,那些摆脱既定规则,摆脱当局者迷的觉醒者。
他们不能重新开始,便让别人替代自己,满足自己活出自我的愿望。
而沈陌,在赚取魂币的同时,他所做的事情得来的功德,也会分出微不足道的一缕送于觉醒者转世。
即便只有一缕,也足够对方转世为一个福运加身的人。
二者互赢互利,这也是沈陌心甘情愿做任务的原因。
回到属于原身的住所,这也是一个不小的古堡,之所以说贵族过得好,便是因此。
国王陛下的孩子,每一个都拥有这么一个古堡,配有一个处处周到的管家,以及人数不少的仆人。
可想而知,贵族与平民的差距有多大。
沈陌才走到门口,就见一个发梢微白的男人走了过来,朝着沈陌嘘寒问暖。
“殿下回来了?殿下今天感觉怎么样?饿了吗?我让厨娘炖了些汤,要不要喝点?”
“还好,”沈陌只说了这么两个字,就只是微微颔首,不再开口。
索性管家早就习以为常,吩咐仆人将晚餐端上了桌,一边贴心的伺候着沈陌。
坐到桌前,沈陌看着那西式的饭菜,顿时有些难过,他本人其实不是很喜欢西方的吃食。
偶尔吃吃还好,如果天天吃,顿顿吃,他大概会选择立马去世,太难了。
但也许是因为原身是西方人的缘故,他吃饭的时候竟然第一次觉得这吃食还挺不错。
于是,在礼仪得体的同时,沈陌大快朵颐着,吃饱喝足,歇了一会儿,管家又放好了热水,准备好了衣物,就等沈陌去洗漱了。
躺在浴缸里的时候,沈陌第一次觉得,自己好像有些沉溺于有人伺候的生活了。
唉,不行,他可不能沉溺其中,温水煮青蛙,最是可怕了。
这一整天,沈陌过得还算可以,躺到床上的时候,他还把脑子里的一切过了一遍,这才想起来。
今天认识的塞希尔好像也姓利昂来着,难不成两人是姐妹?
仔细想来,原身累了之后,总会在树荫下乘凉。
而那个地方,除了同为赏金猎人的人,其他人是不能随便进入的。
珀西·利昂能进入,多半也是因为塞希尔·利昂,这样一来,才说得通。
想到这一点,沈陌又甩甩头将其抛诸脑后,一边问着系统。
“统儿,原身的愿望呢?”
【原身的愿望是,成为最优秀的赏金猎人,制衡血族与狼人一族!】
“噢,”沈陌了然,他所帮助的原主,他们的愿望基本上都是以大局为重,那些小情小爱几乎没放在心上。
这也是沈陌极少愿意搭理那些所谓的男女主的缘故。
这个世上,并非只有爱情,比起爱情,其他的情谊都绝对不算弱。对于恋爱脑,沈陌从来都是敬而远之的。
“砂桦,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沈陌睁着眼睛躺在床上,目光落到头顶的天花板上,突如其来的问出声来。
【……】
系统沉默着,不曾开口,唯有系统空间内闪烁个不停的光亮,彰显着他的不平静。
静等了许久,沈陌才闭上眼,淡淡的道上一句,“算了,你这个废统想来也不知道。”
说着,便缓缓陷入梦乡之中。
另一边,绿团子化作一道倾泻而来的月光,落到沈陌床头,他仿佛在掐着指头计算着什么。
最后只落下一句。
【晚安,我的主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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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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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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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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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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