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忽然来了兴致,想试试这小子到底有几斤几两,于是反问他:“少卿,你说说你的想法?”
“额……”百里少卿楞了一下,说:“十三哥,以你的道行而言,想对付小琴姑娘或者是子母双煞,不过是易如反掌之事。可这事儿有一个难题,那就是小琴姑娘躲在水里。我记得师父说过,宁遇恶鬼,也莫遇水鬼。普通的法器,比如符纸之类的法器,遇到水就会失效。”
“最难的一点,是活人无法长时间在水下活动,而且施展不开。要是使用大型法术,又怕惊醒了河底其他的亡魂,如此一来反倒是得不偿失。最好的办法,还是十三哥想到的办法,那就是主动把小琴姑娘引上岸。”
百里少卿逻辑很清晰,我实在是看不出来,这小子是装傻充愣还是真不清楚他自己的道行?
我扭头看着他,再度问道:“少卿,要是把小琴引上岸,你打算如何对付她?”
百里少卿思索了片刻,回答道:“十三哥,我的想法是,如果把小琴姑娘引上岸,先将其制服,看看能不能化解她心中的戾气。若是能够让她放下怨恨,这是好事儿,可以将其超度送入阴曹地府。”
“小琴姑娘最大的破绽,便是她肚子里的婴儿。要是她肚中的婴儿已经成形,还得先超度她肚子里的婴儿。子母双煞不管是谁成了煞,另一个都会成煞。这事儿不好说,最好的办法,还是见机行事,因地制宜。”
百里少卿的回答让我对他刮目相看,小小年纪,思路清晰,有自己的想法,这是最难能可贵的地方。
当今的修道之人,最大的一个弊端就是不懂变通的传承。
比如师父教的是遇到水鬼,要用什么法器和什么咒语来对付。可这玩意儿是死的,水鬼是灵活不固定的,有的是浮尸,有的是子母双煞等,这就意味着师父教的法子不能通用。
还是得因地制宜,灵活运用。
百里少卿有自己的思想,这便是他的优势。我现在很好奇,他师父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依我看来,绝非是一个简单的酒鬼这么简单,有可能是罕见的隐世高人。
说话间,我们已经来到了捞尸人家门口。
捞尸人的徒弟好像听到了响动,打开门拿着手电筒走了出来,用手电光照着我们,估计是把我们当成了小偷或者是贼人。
在看清楚是我们以后,捞尸人的徒弟连忙跑进了屋里,很快,捞尸人匆匆从屋里走出来迎接我们。
见面捞尸人便抱拳道:“兄弟,快请屋里坐。”
我虽说和捞尸人不熟,可我见识过他的怪脾气,说话简单直接,对谁都是沉着一张脸。可能是因为我们救过他一命的原因,所以对我们很尊重也很热情。
进屋入座后,捞尸人的徒弟连忙给我们倒茶。捞尸人不抽纸烟,只抽旱烟,但他家里也放着昂贵的纸烟,估摸着是请他打捞尸体的人送给他的。
捞尸人让他的徒弟把烟取来,拆开之后,礼貌的给我们散烟。
我率先开口问道:“老哥,你没啥事儿吧?”
捞尸人拍着自己的胸口说道:“兄弟,我这身体结实的很,没问题,多谢兄弟关心。”
“鬼爷客气了!对了,鬼爷,你肩膀上的血手印还在吗?”
“嗯。”捞尸人点点头,然后脱下了他的上衣,在灯光的照耀下,那两道血手印异常的显眼,颜色更是鲜红似血。
和下午比起来,血手印的颜色好像更加鲜红。
捞尸人穿上衣服后,摇头感慨道:“我打捞尸体将近三十年,也见过不少怪异的事情。我记得有一次,我打捞一具被人侮辱丢进河里的女尸。当时女尸躺在水底,仰面朝上,我正准备打捞尸体时,她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死活不松开。”
“后来我用师父教我的法子,这才脱身保住了这条狗命,可那女尸在我手腕上留下了一道淤青。我最后用公鸡血连着沁泡了三天,那道淤青才总算消失了。可这次女尸在我肩膀上留下的血手印,很邪门,我回来之后,用公鸡血和黑狗血擦拭,没有任何效果,反倒是越来越吓人。”
捞尸人说到此处忽然停了下来,冲着我抱拳道:“兄弟,我知道你是个高人。当时的情况有多危险,我很清楚。一般人救不了我,我本打算明日请兄弟你吃酒表示感谢。可今日兄弟登门,那我就直言了,还请兄弟救我一命。”
“老哥,你客气了。我之所以来找你,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兄弟,谢了。我是个粗人,不会说话,我还是那句话,只要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兄弟尽管开口,我绝不推辞。”
我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净身符,放到桌上,说:“老哥,你将此符焚烧后,混入公鸡血,再加上糯米水,然后用柳枝沁泡擦拭肩膀上的血手印,一刻钟之内便可洗掉肩膀上的血手印。”
捞尸人道谢之后,将净身符交给了他的徒弟。只见他徒弟先去抓了一只大公鸡,而后取来了干枯的柳枝。
前后不到一个小时的功夫,捞尸人的徒弟便准备好了一切。
随后捞尸人脱掉了上衣,他的徒弟用沁泡过公鸡血的柳枝擦拭他肩膀上的血手印。
连着擦拭了几次后,捞尸人肩膀上的血手印越来越淡。原本黑红的公鸡血,竟然也变成了黑色的血液。
擦拭了差不多一刻钟左右的功夫,捞尸人肩膀上的血手印总算消失了。
捞尸人穿上衣服,对我们是千恩万谢。
我借着这个机会,向他打听葬龙湾的事情,“老哥,你知道葬龙湾的事情吗?”
听到葬龙湾这个地名时,捞尸人很明显楞了一下,点头道:“兄弟,我知道的也不多,你打听葬龙湾作甚?”
我正色道:“老哥,这事儿我不能告诉你,但你放心,我们绝非是坏人,此番去葬龙湾,也不是干坏事。我不过是受人之托罢了,还请老哥指点迷津!但还得请老哥帮我保密,不能将此事告诉任何人,全当我是来旅游的游客吧。”
“我懂兄弟的意思,放心吧,我绝不会乱说。”捞尸人承诺后,又道:“兄弟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把我知道的一切全告诉兄弟。”
“葬龙湾之所以是当地人心中的禁地,完全是因为那一段水路不太平,经常出人命。自打我成为捞尸人起,沉入葬龙湾的尸体,最少也有上百具。死者无非都是当地的船夫或者捕鱼的村民,还有一部分是去葬龙湾探险的人。”m.χIùmЬ.CǒM
“我也不瞒兄弟,现在就算给我一千万,我也不会去葬龙湾打捞尸体。因为那地方,简直比地狱还要恐怖。师父将捞尸人的大旗交给我时,我初生牛犊不怕虎,收了别人的钱,去葬龙湾打捞尸体。唉……”
捞尸人说到此处忍不住叹了口气,说:“直到现在回想起来,我仍旧后怕不已。要不是当年师父拼了命救我,我早就已经去阴曹地府报道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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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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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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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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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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