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特意走到金凌的身旁,离她很近。
“以前在百花谷,那个时候你经常身体不舒服,每次一个人独自躲到……”
妙锦的话还没有说完,离潇便出声打断了她:
“师姐,你找我所为何事?”
妙锦脸上一愣,随即笑笑:“哦,也没什么大事。
离书送了我一只大公鸡。
我呢,就是想来告诉你一声。
你不会介意我在这里养公鸡的吧?”
金凌刚才就竖起了耳朵,在听妙锦说离潇以前的事。
这个离潇躲到什么地方?
怎么没下文了!
离潇这家伙插什么嘴呢。
大公鸡?
这个女人无缘无故地养只公鸡做什么。
女人的直觉让她感觉这里面有问题。
她抬眼看了看离潇。
离潇很干脆地说:“不会。”
“那就好。”妙锦低头,“那也请师弟让下人注意一下,别把它杀了。”
离潇眼中古井无波,一脸平静地应承:
“放心,既然是师姐你养的,我等会吩咐下去,让下人们注意就是。”
“如此,那就多谢师弟了。
不打扰你们了,我先回屋好好躺着养身体。”
看出来离潇眼中似乎有些不耐,妙锦心里有点不舒服。
她什么也没说,很识趣地离开了。
临走前,悄悄看了一眼金凌,嘴角弯起一抹弧度。
金凌看着她的背影,心里对她说的大公鸡来了兴趣。
她决定抽空去看看。
这女子喜欢养猫养狗,养金鱼很常见。
没听过喜欢养大公鸡的。
离潇见她一直盯着妙锦离去的方向,便使劲握了握她的手。wWW.ΧìǔΜЬ.CǒΜ
金凌回过神来:“嗯?”
“围猎大会,你跟我一起去。”
“哦。”
金凌还在想着那只大公鸡,和妙锦刚才说的话,这个离潇小时候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结果一个不留神,便在迷糊中答应了离潇的要求。
离潇看着金凌迷迷糊糊的样子,一时忽然觉得她也有可爱之处。
不由自主地,他抬起手,刮了一下金凌的鼻子。
金凌一脸无语。
“我去找表哥商量一下围猎大会的事,你若是喜欢这书房,可以在这多呆一会儿。”
金凌心想那感情好!
正好离潇离开了,她可以慢慢找一找,幻灵珠在不在这书房里。
“行,你去吧,我在这书房再坐坐。”
离潇轻轻一笑,恋恋不舍地松开了金凌的手。
……
妙锦快步走回自己的屋里。
她抱起桌腿边的公鸡,摊开自己手掌心。
手里有一根长发,正是金凌的。
刚才她故意找话题引起金凌的注意,趁机走到她身边,快速地取了她衣服上的一根头发。
有了这根头发,她今晚就可以做法。
让公鸡去盯着金凌的一举一动。
本来也可以取她的一滴血,但是那种方法太过于冒险,不好取血。
所以她才摘取了一根头发。
妙锦看着手中的长发,自语道:“很快,就能知道你目的是什么了。”
说完,她解开公鸡腿上的细绳子。
把它放到桌子上。
自己抽出一把剪刀,轻轻地戳了一下手指,冒出来一点血珠。
她把血珠抹到头发上,接着把它烧掉,抹在了公鸡的眼睛上。
做完这些后,她抱着公鸡,看了床上一眼。
最后决定还是盘腿坐在桌子上,开始念动法决,给公鸡做起了法。
约摸过了一盏茶的时间,妙锦睁开眼睛,擦了下脸上的汗。
抬眼看向公鸡。
公鸡这段时间也没有挣扎,此刻它的眼睛变得更加明亮,仔细瞧去,还有一种摄人的威力感。
妙锦得意地一笑,她从桌子上下来,抱起公鸡,放到了门外。
“去吧,从这一刻开始,你给我好好盯着那头发的主人。
一举一动,我都会通过我的左眼看到。”
……
离潇找到百里长卿的时候,他正在练功。
他平日里做得最多的,不是在打拳就是在练功。
“表哥。”
百里停下站定,见是离潇,便开口道:“你来找我,是为了围猎大会的事?”
“是。”
百里长卿略一思索,叹了口气:“这围猎大会一定会凶险万分。
你一去,定是凶多吉少。”
离潇一脸冷漠,眼中杀意乍现,和刚才对金凌的态度,完全是两个人!
他冷冷开口:“我不去,也是凶多吉少。”
百里长卿哈哈一笑:“可怜的表弟,你还真是命途多舛。
之前什么赏花大会,诗词大会。
你从来不拒。
相必也是那皇帝逼迫你。
可惜每一次的大会,那群人也对你无可奈何,还总让你得了奖。
你不必天天见皇帝,他却阴魂不散,总是要跟你过不去。”
离潇脸色微微一变:“隔墙有耳,还是到你屋里详谈。”
“怎么?不去你书房?”
“书房里,金凌在。”
百里长卿一脸大悟的模样:“哦,原来如此。
看来,这个新夫人挺得宠。
连你的私人地方,都可以随便进。”
离潇淡淡一笑,脸上没了刚才与金凌的温柔模样。
他沉默没有说话。
倒是百里长卿,话锋一转,凑上前去,小声提醒他:“私下里就罢了,其他地方,还是要多注意。
你现在可是皇上的眼中钉。
如果让其他人知道了你有了软肋。
想必你夫人,也会遭不测。
还有,因为幻灵珠,现在很多人视离府为案板上的肉。
这些,你心里要有数。”
离潇仍旧是一脸冷淡的样子。
他垂着眸子,黑密的睫毛像蒲扇一样,盖在眼下方。
良久,离潇轻轻吐出一口气。
这才缓过来神色,拍了一把百里长卿:“走吧,去你屋里。”
……
金凌看着离潇走了好远,这才把门迅速关上。
她在书房里东瞧瞧西瞧瞧。
这里的宝贝不少,不仅有名贵的瓷器,还有当世的很多名画。
目前她暂时不稀罕这些。
她要找幻灵珠。
打开一个抽屉,金凌仔细瞅了瞅。
一目了然,没有幻灵珠。
就这样,接连开了好几个抽屉加柜子,都没有看到幻灵珠。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说,幻灵珠也没有放在这书房?”
金凌站起来,有些气馁。
她想起了上次有一伙人,也是跑来书房找珠子。
结果全部被抓起来。
可能在那之后,离潇就把珠子转移了。
她叹了口气,刚转过身,就感觉到不对劲。
似乎有一道强烈又犀利的目光,在盯着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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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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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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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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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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