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十九岁以前,从来没有遇见过像容宸君明明满腹才华,却从小受尽各种苦难的人存在。
他和明宇成为朋友后,他折服于容宸君的才华,和他一起创立了宸星,并一起慢慢把公司发展壮大,成了国内首屈一指的服装品牌。
他有时候想,如果不是和容宸君一起创立了宸星,他大概早就回去继承自家公司了。
哪里会像现在一样,能够能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他的性格跳脱,也喜欢玩喜欢闹,虽然和容宸君理念相同,但生活习惯相差甚大。
容宸君喜欢一个人,也不怎么喜欢出去玩,出去闹。
明宇不一样,他喜欢玩喜欢闹,还喜欢漂亮的女孩子。
那些女孩子都香香软软的,抱起来很舒服,冲他撒娇的时候也格外可爱。
只是明宇有一个连最好的朋友容宸君都不知道的秘密,他其实活了二十多岁接近三十岁了,依旧是个处.男。
他不是不想和那些女孩子亲近,实在是抱着香香软软的女孩子们,相处一段时间后,他觉得可以更进一步了,却总是提不起兴趣来。
他一度以为自己其实是不举,还去偷偷的看过医生。
但检查结果是他很正常,他有正常的反应,平时也会有需求,可是当他想行动的时候就总是会下不去手。
他也没太在意,只以为自己的小弟太挑剔了,没遇到让它兴奋的女孩子。
为了能让自己小弟满意,他一次又一次的换女朋友,碰到看上去舒服的的就去试试,不喜欢了就分手。
由于他很大方,所以分手的时候也从来没有遇到过阻力,那些女孩子甚至都从来没有说过他的坏话。
还有好些曾经试图挽回过,但明宇在一起的时候温柔,分手后也依旧温柔。那些女孩子们最后也都会放弃不再纠缠。
这么一来,他慢慢的就混成了个圈内闻名的花花.公子。
一些朋友遇到个什么感情问题什么的,都会来找他帮忙出个主意什么的,活似他就是个情圣。
但很可惜,明宇表面上是个情圣,其实还是纯洁的处.男。
当然,也不算太纯洁,毕竟除了最后那一步,什么牵手拥抱亲吻,他全都试过了,也算得上半个情圣。
他一直以为,他是没有遇到自己的真命天女,所以才会总是提不起兴趣。琇書蛧
从来没想过自己有可能是个弯的。
直到有一天,他和好友容宸君的助理,汤包包因为一场意外睡到了一起。
在容宸君从F国的春季时装周回来后,他抽了个时间和圈内那些狐朋狗友聚了聚。
聚会的地点在一家会所,那天离开公司的时候他正好碰上汤包包,就顺口邀请了他。
汤包包刚好也有时间,平时和他相处的也挺好,就答应了。
谁知当晚喝多了,他的狐朋狗友将他们安排在了同一间酒店房里,当晚就发生了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
明宇第二天醒来都无法描述自己的心情,汤包包更是震惊得直接穿上衣服就跑了。
明宇在缓过那份震惊以后,彻底明白了,他大概就是个gay。
所以才会对那些漂亮的女孩子们没有感觉。
只是他不明白,他也不是没有遇到过漂亮的男孩子,怎么会也没有反应呢?
后来他想了许久才想到以后比较能说得过去的理由,大概是他这么多年对外的名声都是喜欢女孩子,所以没有男孩子会自讨没趣凑上来,他自己也就没注意这个问题。
再加上平时相处的好友容宸君是个优秀又好看的男性,所以他对男孩子的要求就更高些。
之所以没对容宸君动心,大概是太熟了吧。
不然没办法解释他为什么会不对其他男孩子有反应,他总不可能是只对汤包包有反应吧?
将自己的心思都摸透之后,他也没什么负担,直接就对汤包包展开了追求。
汤包包一开始对他避之不及,看到他就跑,从来不回他任何关于工作以外的信息。
明宇一看这情况,干脆就老是借着工作的由头天天召唤汤包包。
这个男孩子是有点单纯的,也是抗压能力很强的人,不然也没办法承受住容宸君那个毒舌的压力。
他不是没想过辞职,但奈何宸星的待遇和前景太好,他实在是舍不得。
汤包包名义上是容宸君的助理,其实就是明宇的徒弟。
都坚持了这么久,要是因为一点私事就辞职,他觉得实在是不划算。
服装设计是他的梦想,宸星又是国内最顶尖的服装设计公司,要他放弃太难。
所以他一直都忍着明宇的以工作为名义的另类追求。
再加上,他内心深处其实并不是很反感明宇的追求。
他只是不安,比较明宇的名声,确实是不咋好。
一个历尽千帆的花花.公子,因为一次意外,就开始了对他的追求,这让他实在是没办法相信明宇真的是真心的。
他只会觉得明宇想跟他玩玩,想尝尝鲜。
但明宇实在太优秀太温柔,汤包包慢慢有些扛不住了。
他觉得这样下去不行,他一定会沦陷的。
他觉得他玩不起,所以他把明宇约了出去,想和他彻底讲清楚。
他一辈子都忘不了,那天在咖啡厅包间,他们的对话。
“明总,我想我们并不太合适,你还是放弃吧,我不会和你在一起的。”
“为什么?你很讨厌我吗?”
“不是,我不讨厌你,只是我们不合适。”
“你都没有试过,怎么知道不合适?”
“我跟你不一样,我玩不起。”
明宇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一样,从随身带的一个公文包里拿出了一份文件递给他。
“包包,我知道你在顾虑什么,你放心,我不是玩玩的,我从来没想过要玩弄你的感情。你别看我交过那么多女朋友,但其实,我真正在一起过的人只有你。”
“从一开始,你就和别人是不一样的,我很认真,我从来都没有这么认真过,也没有这样喜欢过一个人,请你给我一个机会。”
汤包包看着那份检查结果和检查原因,陷入了沉默。
他千想万想,都没想到明宇这么多年以来,其实都是个表面光……
什么花花.公子,什么情圣,什么少女杀手,其实都是假的!
他震惊又不知所措。
明宇把这样私密的事都告诉他,难道是来真的?
他又一次落荒而逃了。
这次落荒而逃是因为他察觉到了明宇的认真,也察觉到了自己的动心,所以他害怕了。
他请假逃避了好几天,在家里彻底的想清楚想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他发现他真的没办法拒绝明宇。
他很喜欢这个阳光又认真的男人,喜欢他工作时的认真,也喜欢他口花花的样子。
他做了决定,正准备回到公司,答应明宇的追求时。
明宇却不知道怎么找到了他家,胡子拉碴一脸憔悴的对他说,如果汤包包真的不愿意,那他也不会强人所难,他不会再骚扰他了。
还跟他郑重的道了歉,说以后他会退回原来的界限,说他会忘了汤包包云云。
那痛苦的样子汤包包一辈子都忘不了,所以他在自家门口吻住了明宇。
明宇欣喜若狂又不敢置信的问他是什么意思。
汤包包笑着对他说了一句话:“你的追求,我答应了。”
明宇在那一刻,真的是听见了穿暖花开的声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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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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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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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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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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