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叶如云立马拿起笔,决定写一本连载小说,主题就是围绕妇女的现状来写,特别是围绕生孩子这一说。
就拿苏碧莲和刘小英为原型,因为没有生到儿子受家婆的虐待,要是老公维护还好,没有的话就是跟苏碧莲一样的处境,为了闺女选择忍受,最后结局可想而知,要么被打死,要么劳累一辈子。
当天晚上叶如云就写了一万字,准备第二天上县城的时候寄到报社。ωωω.χΙυΜЬ.Cǒm
带着做好的二十个蛋黄酥,还有小说,叶如云和李建明坐着拖拉机去了县城。
到了供销社,符华就将半个月的分红给了叶如云,一共是八百块钱。叶如云趁机将蛋黄酥拿出来让符华看看。
符华尝过以后,认为这叶如云真是个奇女子,为何能做出如此多他完全没有见过的东西,不仅好看还好吃。
“行,这个东西还留在供销社卖。分成就按照钵仔糕的一样,到时和钵仔糕一起拿货。”
符华果然是个爽快人,这买卖一拍即成。
两个人又去了邮局一趟,将叶如云写好的小说寄了过去。接着准备去一趟黑市,要去买一辆自行车。
叶如云也不打算在黑市挨个问了,直接就去找了王大志,作为黑市的头头,一辆自行车对他来说是个小意思。
不过让她意外的是,李建明居然和王大志认识。
“建明兄弟,什么风把你给刮来了。”
当初王大志还没混成黑市老大的时候,被仇家追杀,眼看着就要被打死了,是李建明经过的时候将他救了下来,所以王大志一直记得他的救命之恩。
“来找你帮个忙,帮忙找两辆自行车,多少钱到时候给你。”
李建明很少来找王大志,他不是那种狭恩图报的人,更何况当初选择救王大志只是不想看着一条人命就这么没了,这才救下了他。
“行,明天拿给你,这位是?”其实王大志早就看出来叶如云就是上次给他送货的人,只不过既然她不想让李建明知道,那他就没必要揭穿。
“这是我妻子,叫叶如云。如云,这位是王大志。”
“王大哥,你好,我是叶如云。”叶如云使劲朝王大志眨眼睛,希望他不要在李建明面前暴露他的马甲。
“建明媳妇你好,我是王大志,建明兄弟是我的救命恩人,以后有什么事都可以找我帮忙。”猜到了叶如云的意图,王大志也朝她点点头,表示回应。
告别了王大志,李建明准备带着叶如云去拍个照片,领个结婚证。
当初结婚的时候,只是将叶如云接进门,甚至连酒席都没有摆,李建明觉得委屈了自己媳妇,现在他想把整个过程都补齐,给叶如云一个完整的婚礼。
到了照相馆,现在的照相馆只是一个非常简便的屋子,并没有很多好看的衣服。
叶如云根本就不知道李建明今天会带她来拍结婚照,要是早知道一定要在家整个几小时再出门了,这就是传说中在最丑的时候被求婚吗?
在李建明心里叶如云怎样都是最美的,“云云,没关系,你今天很美。”
“你那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我披个麻布你都觉得好看。”
本来她是可以进空间给自己整一个,但是太麻烦了,索性就这样吧。从空间里面拿支口红补补,提提气色就行了。
“新郎新娘靠近一点,诶对。然后微笑,就这样。完美了,你们真是我拍照这么多年见过最般配的一对了。明天过来拿照片就可以了。”
听到别人夸般配,两个人还是非常开心的,好听的话谁都想听。
因为早上花了很多时间,现在有点晚了,所以两个人不准备去领结婚证了,等到拿照片的那天再领证。
李建明又带着叶如云到了一家金店,说是要买一个戒指给叶如云,要把叶如云牢牢套住。
来到金店,七十年代的戒指款式都是比较老式的,叶如云就直接挑了两个最简单的,就只是一个圆环,刻了一点小图案,简约大方。
七十年代的求婚就是这么简单粗暴,能有个戒指就已经是这个年代非常独特的存在了。
第二天一早,刚刚睡眼惺忪的走出房门,就发现大队长和好几个不认识的人坐在院子里,自家爸妈一脸局促的站在旁边。
“云云,快点回去整整,县长来了,指名要见你。”
妈耶,县长来了,这可是现在非常大的官呀,难怪大队长在那里陪笑。
几分钟后,叶如云重新给自己换了套装备,是那种干练风,应该是非常适合见县长这种大人物的。
“县长,您好!我是叶如云,能冒昧的问一下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叶如云同志,这篇小说《七零村妇逆袭人生》是你写的吗?”
昨天这篇小说一到报社,社长看过之后立马就呈上来给县长看,县长秦放也是大为吃惊,做县长几年的时间,他是头一回看到这种内容的小说。
这篇小说讲的是两个农村妇女在婆婆的磋磨,丈夫的毒打下,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最后走上逆袭之路。虽然只写了一万字,但已经是非同一般了。
里面涉及到当前妇女的生存问题,秦放最近也在严抓这个问题,就直接要了地址来了叶如云家。
“是的,县长。这是以我们村的两个妇女为原型,通过描写她们对压迫她们的各种困难进行对抗,从而获得幸福的一篇小说。我希望能够借助这篇小说来提高大家对当下妇女的关注,不要一味的将她们当作生存的工具和保姆,而是将她们和男人放在同等的位置看待。”
面对县长,叶如云也是从容不迫的表达出自己的想法,这便是她写这篇小说的初心。
“你这女娃娃倒是能说会道,现在我就要交给你一个任务,你负责到各个村子里演讲,让大家提高对妇女的关注,你是否接受这个任务。”
秦放确实也考虑这个问题,但是有很多妇女都选择忍受,而这个又是家事,如果妇女自己不告状,那就没有办法为她们维权。
让叶如云去演讲,就是为了让她们知道男人打女人是不对的,女人也不是生儿子的工具,唯有让她们自己有这种意识,才能改变她们的现状。
“县长,我保证完成任务。还有啊,我不是女娃娃了,我都已经结婚了。这是我的丈夫,李建明。”
公开是给男人最好的安全感,叶如云并没有刻意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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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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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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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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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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