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越70年代:我不叫神仙!>第59章 短短四年
  百货大楼门外,几个姑娘站在空地上对峙着,一边三个,一边五个。

  “你说你是凌云的对象?”周思萍愣了愣,捂着嘴咯咯笑了起来:“小姨,你果然和凌云说得一样,真会开玩笑!”

  她有些知识分子的书卷气质,笑起来端庄又温柔,连带她身旁的两个姑娘也轻声笑出来,附和道:“是啊,不过就算是长辈,这么开玩笑也有些过头了,还好思萍和季学长相处一年多,互相信任,不然还不得让您拆散了啊?”

  “就是说啊,人家都说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您差点就葬送了大外甥的幸福呀!”

  凌云的小姨说,她才是他的对象……

  自己变成了小姨?

  李欣月脑袋里好像一瞬间被浆糊装满,搅来搅去就是理不出一丝头绪,她原本犀利的嘴巴里吐不出一个字,视线变得越来越模糊。

  一个不可置信的想法浮出脑海,凌云对她们两个人都说了同样的话,那就说明,他不止一个对象。

  不,不可能!

  李欣月抓起自己的白色围巾擦了一把眼泪,她不能露怯!

  “什么情况?”林书桃问温墨,在她看来,唯一有可能知道具体情况的人,只有和李欣月关系最好的吴红英了。

  温墨低声解释:“季凌云告诉李欣月,对面那个姑娘是他小姨,但是扯了个理由,没给她们互相介绍,现在看来,季凌云对那个周思萍也是这么说的。”

  “季哥哥哪有小姨……啊,那他岂不是有两个……”对象两个字林书桃没说出口,硬生生咽了回去:“不对啊,以我对他的了解,他不应该是这样的人啊?”

  这时,孙冬梅放下手中的东西,上前一步说道:“你才是季凌云的亲戚吧,虽然我刚刚才知道他根本没有小姨,但是你身为季家亲戚,这么逗弄我们欣月,可有些说不过去了!”

  温墨和林书桃的话她都听到了,孙冬梅想得很简单,如果季凌云不是那种会脚踏两条船的人,那一定是对面的姑娘在说谎,也许她才是季家的哪一门亲戚,故意开这种玩笑,把李欣月都弄哭了。

  “就是。”连不爱说话的赵雪都开了口,放下沉重的东西往前走了几步,维护着李欣月:“你要真的是开玩笑,就赶快把情况说清楚。”

  温墨看着周思萍三个人的神色,就知道她们并没有撒谎,这也就是说明,有问题的是季凌云。

  周思萍也察觉出了不对劲,对面那个姑娘听了她的话就一直沉默着,那副委屈的模样她看了都心疼,怎么都不像是故意开玩笑,她试探着问:“……你是凌云的对象?”

  对面的五个姑娘齐刷刷地点了点头。

  周思萍瞬间觉得眼前变得安静无比,仿佛画面也变成黑白色,她身子晃了晃,才有些不甘心地说:“不可能,凌云和我在一起一年多了,他还亲手为我织了围巾和帽子,对,还有手套呢!”

  说完,她在口袋里摸了摸,拿出一副纯黑色的手套来,和她的帽子围巾一样,那是用高级纯羊绒毛线织出来的,摸上去十分柔软又暖和,每次带上都好像凌云牵着她的手。

  孙冬梅指着上面歪歪扭扭的针脚,对她说:“这明明是欣月给季凌云织的那一套,去年十一月份就开始织了,她第一次织还是我教的,所以最开始的部分才是那个样子。”

  “没错,我能证明!”林书桃点头接话:“哪有给姑娘家送东西送黑色的?而且你看,欣月给自己也织了情侣款,那个毛球球,她之前还说去年不太会,做得有些秃!”

  这套纯黑色的三件套,确实是去年冬天季凌云送的,他当时吞吞吐吐地说着自己第一次织,不太熟练,当时周思萍还为此感动了很长时间。

  一个男人,为了自己肯去学针线活,那得多爱自己啊!

  周思萍上前几步,摸了摸李欣月的围巾,不得不承认,也许眼前这几个姑娘说得都是真的,因为这种高级毛线,就连百货大楼都没得卖,当时凌云说是托了很多关系才买到的,所以不能挑颜色。

  可就是这么稀有的东西,却换了种颜色,围在眼前这个姑娘的脖子上。

  她走上前,又一把抓住李欣月的围巾,温墨反应极快地放下手中东西,从她手中抽出围巾,顺势把李欣月护在了身后,冷声问:“你要做什么?”

  “没,没什么。”周思萍被她吓了一跳,连忙摇头:“我就是摸一下,是不是同一种毛线。”

  被温墨挡在身后的李欣月突然眼睛一亮,在自己随身的小挎包里翻找起来,很快就拿出了一支五成新的银色钢笔,举到周思萍面前:“你看,这是凌云送我的钢笔,是他妈妈生前,在他生日的时候送给他的,他用得最顺手的一支!”

  周思萍先是后退了半步,马上又皱着眉头仔细端详起来,随后问:“这支钢笔的笔帽里,是不是刻了两个字母,s和p?”

  “你怎么知道……”李欣月脱口而出,但随即便明白过来。

  s、p——思、萍

  她一直以为,这是季凌云妈妈的名字缩写。

  “这支钢笔我丢了很久了,大概有一年多都找不到了,没想到居然被他偷偷拿去送给你了……”周思萍说完,终于维持不住表面的镇定,捂着脸蹲下了身,小声抽泣起来。

  在这一瞬间,季凌云在两个姑娘心中的美好形象,破灭了。

  不能接受的人不止是她们,还有在一旁大张着嘴喝了一肚子冷风的林书桃。

  在她的印象里,邻家的季哥哥就是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学习好,性格好,人也老实,从不好高骛远。

  可是才短短四年,他怎么会变成这样?

  两个姑娘面对面抱膝痛哭,旁边围了几个女学生不住地哄,这种场景很快就吸引了不少人围观,对着她们指指点点。

  “你们在这里伤心难过,季凌云可还在实习单位逍遥的很呢,”温墨开口:“不如等假期过后,好好去找他对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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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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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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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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