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墨点点头,示意她可以继续,樱樱又讲了起来:“其实最开始李副厂长家里给他相看媳妇的时候,看中的是杨喜凤,等媒婆上了门,下了聘,连订婚的日子都敲定下来了,杨喜凤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李副厂长在那年已经是毛巾厂的干部了,杨家人都说跟了他以后肯定过好日子,杨喜凤性子软,从来都是家里说什么就是什么,不得已就跟李副厂长见面了。但是李副厂长就一点不好,那就是长得可不咋地,杨喜凤不太愿意,又不敢跟家里说,就和赵玉玲说了。”
“赵玉玲也没办法啊,只能劝,劝她男人不能只看外表,要看有没有上进心。”
“谁知道这事怎么就这么寸,眼看快订婚了,杨喜凤不知道吃了啥不好的东西,死家里了,赵玉玲直到这时候才把杨喜凤不想嫁给李副厂长的事说出来,还说这叫什么无声的反抗。”
“白发人送黑发人,杨喜凤还是家中独女,事到如今说什么都晚了,杨家爹妈哭得不成样子,把收的东西都退回李家,给杨喜凤下葬之后就不知去向了。”
“赵玉玲觉得李副厂长也是这件事的受害者,怕他太伤心经常会去安慰他,一来二去的,他们两个人处对象了。”
“处了没多久他们就结婚了,第二年就有了闺女李晓欣,谁知道这孩子不但不是贴心小棉袄,反而越长越像过世的杨喜凤。”
“所以李副厂长现在都是能躲则躲,尽量避开那个孩子,这也是他下班不走赖在厂里的原因。”
“她媳妇赵玉玲从这件事之后也变得有点不对劲,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前一秒还抱着孩子逗她玩,后一秒又恨不得把孩子摔死,过一会再看她,又抱着孩子流眼泪呢。”
“他现在就是想弄明白李晓欣和杨喜凤到底有没有关系,还有就是他媳妇为啥突然之间性情大变,这些事情一天搞不明白,他就一天不敢回去住。他现在都是在厂里待到实在没有人了,才摸着黑回爹妈家住的,这事处理不了,他没心思管别的。”
“所以我和秀秀想,问问你能不能帮着给看一下,当然帮不帮全看你自己愿不愿意。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就告诉李副厂长,让他另请高明。”
温墨听完樱樱的话,对这件事已经有了大概的了解,对樱樱说:“恐怕赵玉玲跟杨喜凤的死脱不了关系,不过听你所说,李晓欣对他们似乎没什么敌意……具体情况我得亲自看了才能得出结论。”
“你愿意帮他们实在是太好了!”樱樱知道如果温墨能帮着李副厂长把这事解决了,以后李副厂长肯定也会承她的人情,她们姐妹也算是彻底能和毛巾厂搭上关系了,有了这层关系,她们姐妹的生活也能改善不少。
“你应该又没带需要的东西吧?”樱樱问了一句,又说:“他们厂后天歇班,咱们就赶在那天去找他,今天先回去,正好,你先回去量量尺寸,我这边衣服先开始做着。”
两人边聊天边向回走,直走到两个村的分叉口处,樱樱才依依不舍地和温墨道别,又嘱咐她尽快把两个孩子的穿衣尺寸告诉她,这才转身向石田村的方向走去。
温墨回到家,先是把买到的东西收进五斗柜,然后翻翻找找半天,才找出一把市尺来,对着红兵和红霞的衣服量了量,又加了点余量——孩子以后还得长呢——记在本子上。
红兵正在院子里拿着自己小学的课本教红霞认字,温墨看他们一个教一个学。都是满脸的认真,也没有打搅他们。
坐在房间里,她浏览起布料来。
太好的布料不能用,过于张扬;太粗的布料也不能用,两个小家伙还小,皮肤正嫩;棉布倒是不错,但是容易缩水不说,还总是皱巴巴的,看起来不够整洁……
在系统的推荐下,温墨选择了这个年代非常流行的“的确良”来给孩子们做衣服和书包,这布料的优点是结实抗造轻薄有型,缺点则是不透气也不吸汗。
挑了几尺藏蓝色,几尺深绿色,又选了一块带粉色小碎花的布,温墨觉得差不多够了,就去了樱樱家把布料交给了她,又和她定好了后天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顺便温墨去看了看秀秀,樱樱把她照顾得不错,她恢复得挺好,脸上的黑气也尽数散去,虽然小产后身子还是虚的,但是气色不差,整个人看起来容光焕发的。
见到温墨还开心地打起了招呼:“大师,你来看我啊?”说着还拍拍床让温墨坐。
温墨坐在床边,看她状态不差,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你感觉怎么样?”
“就孩子刚没的那天挺疼的,还出了不少血,好在有我姐照应着,现在已经好多了。”秀秀的床上放着一个小筐,里面是一些针线,还有一块绣了一半的手绢,上面绣的是大红色的牡丹,象征花开富贵。
感受到温墨的视线,秀秀把筐拿近了些,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这是我给你绣的,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但是我猜你应该不喜欢交颈鸳鸯或者并蒂莲这类的,就选了花。”
这个时代连卫生纸都是要票的,家家都是紧巴巴的用,有些家庭甚至连纸都用不上,上厕所都是用报纸的,哪舍得用纸到处擦。
讲究点的人家出门,随身带着一块手绢,擦手擦脸,不讲究的人要是哪里弄脏了就找点水洗洗,甚至不洗等回家再说。
温墨也是有一块“手绢”的,不过相比秀秀的这一块就显得随意了许多——她只是随意找了块棉布,剪成正方形随身携带。用的次数多了,棉布缩水又变形,早就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了。
“谢谢你,真是有心了。”温墨没有拒绝她的好意。
临走时,温墨看到樱樱已经把门上的木牌收了,意味着不再做这一行当,她微微一笑。
从此世上,又多了两个干净的姑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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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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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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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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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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