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越70年代:我不叫神仙!>第10章 我这辈子都不会嫁人的
  村长听了温墨的分析,也觉得挺有道理,就又找了两个人一左一右架起了王老婆子,连同王大猛一起,由他带领着送去公安局。

  他们一走,这里就只剩下一群看热闹的女人。

  “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这王大猛看起来本本分分的,心可真够狠,周秀琴都说了钱在哪儿了,他还下得去手把人推下去淹死。”

  “能不狠吗?虎毒还不食子呢!又不是饥荒年,谁舍得把孩子卖了?”

  “要说这赌博可是不能沾,一沾上,啧啧啧,这辈子都给毁了……”

  “这周秀琴真是可怜,闺女让她男人卖了不说,肚子里怀着的那个小的也没保住,最后把自己的命也给丢了!”

  “呸,原来以为王家只有个王二赖子不成器,没想到这王大猛更不是个东西!”

  “上梁不正下梁歪,王老婆子这种人,能养出什么好孩子。”

  “王老婆子她男人,你知道怎么没的吗?我跟你说,这里边也有王老婆子的事!那年啊……”

  她们这边议论的正带劲儿。温墨已经悄悄的离开了人群回了家。

  刚才闹的那一出,离吴家不远,或者说石径村本来也不算太大。王大猛说的真相和人们的议论,周秀琴全都听见了。温墨一进屋,就听坛子里哭哭啼啼的。

  “当年的真相已经大白了,王大猛和王老婆子都不会有好下场,这下你可以安心的去了。”温墨也不太会安慰人,任由她哭,但是要做的事还是得说清楚:“事不宜迟,今天晚上我就送你走。”

  周秀琴依然带着哭腔,连声感谢。

  到了晚上,温墨带着坛子站在井边,拿出准备好的米,铺出阴阳路,再将周秀琴放了出来,送她前去往生。

  临走前,周秀琴还是眼泪汪汪,几次要给温墨跪下,都被温墨拦住了:“不过是举手之劳,不必如此。”

  周秀琴拉着温墨的手,哀求道:“我还有一件事想要拜托你,我的女儿王春兰,也不知被王大猛卖到哪了。我实在放心不下她,也不知道她现在是死是活,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受欺负?如果有机会,我想求你帮我去看看她,如果她真过得不好,希望你能帮她找个好人家。”

  她说完之后,温墨点点头答应下来,又找她要了王春兰的生日。看看天色不早,温墨说道:“我记下了,你安心的去吧。”

  周秀琴站在米上,冲她挥了挥手。

  温墨念到:“太上敕令,超汝孤魂,敕救等众,急急超生!”

  同时敲开鬼门关,将周秀琴送走了。

  旁边的陈天庆看不到周秀琴,却能看到米上的黑色脚印,脚印一直向前延伸,直至消失不见。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这幅场景,不由得看呆了。

  这时温墨看看他,问道:“现在看明白了吧?我的肚子里没有王大猛的孩子,只是受周秀琴之托,让所有人知道当年的真相罢了。”

  陈天庆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如果不是他一直追着问温墨和王大猛之间到底有没有什么,硬把温墨缠烦了,温墨也不会将一切告诉他。

  “你这本事,是从哪里学来的?”陈天庆问:“我从来没听说过你还会这些。”

  “这种事当然是天机不可泄露。”

  陈天庆心想,红英说得对,这种事如果让别人知道了,恐怕会给吴家招来祸患,不说才是最安全的。

  “今天的事,如果你想告诉别人就去说。”温墨看了他一眼:“不过我更希望你能够为我保密。”

  “你放心吧,我绝对不会说出去!”陈天庆拍拍胸口保证之后,抄起一旁的扫把,把地上的米扫到一起。

  待一切收拾好后,陈天庆十分动容的对温墨说:“红英,你可真善良。”

  你想太多了,我可不是什么好人。温墨心里想着,不愿和他纠缠,只对陈天庆说了一声:“不早了,回去吧!”之后,便不再理他进了吴家。

  “恭喜墨姐姐!60德行点已经到账,要不要浏览商城?”

  “明天吧。”温墨用意念回复了它。

  现在正是炼体的好时间,温墨不想受到打扰,一来是因为她问过系统,知道德行点是不会过期的,二来则是她始终认为,系统对她来说仅仅是一个辅助工具,她不愿意过于依赖系统,尽快提升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第二天红兵的学校放假,不用去上学,但他还是早早起来,想要帮姐忙忙家里的活,才发现他姐比他起得更早。

  温墨已经在锅里煮好了粥——她现在煮粥已经练得越来越顺手了,听红兵要帮忙,就让他去做红霞的工作,喂鸡。

  温墨不是那种习惯把事情都揽到自己身上的性格,以前是因为她始终孤身一人,没谁能够指望,不得不亲力亲为。现在不同了,她有了弟弟妹妹,所以也会给他们指派一些轻松的活计,不想他们太过娇纵,否则到最后受苦的还是他们自己。

  以前因为吴喜文在啤酒厂上班,孟安又在村里算个小官,家里有些固定来源的原因,孟安将他们姐弟三人保护得很好,家里大事小情都由她一手操持,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一走,三个孩子的生活水平急转直下。

  以前怕娘太辛苦,有心帮忙,但总是被娘拒绝,让他们去看书。等爹娘都没了,他们要自己照顾自己的时候,遇到点生活上的问题,却没人教了,只能一点点摸索着来。

  温墨叹息,只能说,孟安是位合格的好母亲,却不能算一名出色的家长。

  但凡以前吴红英做过饭菜,温墨也不至于每天在自我肯定和否定之间反复横跳了。

  不过,车到山前必有路,现在的温墨不过只有十五岁,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她相信总有一天做饭这件事于她而言,会变得如抓鬼一般,轻轻松松,信手拈来。

  她有这个自信。

  算算日子已经到了六月底,温墨到东屋,从炕柜里层层叠叠的衣服中,翻出了一个小盒子,这是吴喜文和孟安的全部积蓄,里面还有很多吴喜文去世后啤酒厂的领导同事送的票据。

  她挑出票据里即将过期的那部分,决定去趟供销社,赶在七月前花出去。

  温墨没经历过这个时代,这一看才发现,这时候的票据还真是包罗万象,不光是油盐酱醋各自分开,连肥皂香皂,甚至月经带都有票。

  乡里就有一家供销社,离村子并不远,温墨吃了早饭,嘱咐红兵红霞一声,背上筐匆匆地去了。

  从吴红英的记忆里得知,去供销社要赶早不赶晚,那里不像是现在的超市有充足的库存,很多东西都是限量的,去晚了就有可能白跑一趟。

  不过好在她走得足够快,运气于足,一眨眼的功夫已经出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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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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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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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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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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