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井边,咬破手指先在坛底画了安魂符,然后用手指的血抹了一圈坛口,对着女鬼的方向念到:“五雷使者,五丁都司。悬空大圣,霹雳轰轰。朝天五岳,镇定乾坤。敢有不从,令斩汝魂。急急如律令!”女鬼顿时觉得思维都变得迟缓了起来。
随着温墨的一声“收!”女鬼化作一缕青烟被吸入坛中。待女鬼被收后,温墨又在坛子上画了镇魂符。
温墨盖上坛口,对女鬼说:“我不封你,是表示对你的尊重,但要希望你清楚,我在坛子底部画了安魂符,保你魂魄安全;但我也画了镇魂符,一旦离开坛子,你会永远消失。”
防人之心不可无,这一点温墨一直记得很清楚,女鬼现在看着安分,如果到她家之后性情大变,要对红兵红霞下手怎么办?
女鬼在坛子里依然很安静:“只要能离开那口井,去哪都行。你放心,只要你帮我,我不会害你。”话里虽然没有威胁的意思,但她还是想警告一下。
想害我的人多了去了,你呀,后面排队去吧!
温墨轻哼一声作为回答,拿着坛子回了家。
坛子就放在西屋的窗前,温墨想着,红兵红霞应该不会爬到炕上去看这个坛子。
第二天一早,温墨依然是打坐,早课,然后把前一天剩下的馒头切碎加水,勉强熬了个粥,不知道给红兵带点什么,干脆煮鸡蛋的时候多加了两个。
等红兵出门上学,温墨让红霞看家,自己背了个筐出去割茅草,与前一天不同的是,今天筐里多了个坛子。
女鬼说话除了她谁都听不到,这倒让温墨省了不少心。一路上女鬼和她一个说,一个听,很快一个上午过去了,茅草割了几筐,足够用了,女鬼的过去温墨也听完了。
女鬼名叫周秀琴,本是大城市人,多年前下乡来到的石径村,那时她只是个年仅十六岁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到了陌生的地方,干着辛苦的农活,有苦又累,粮食还不够吃。
虽然来得时候带了些钱票,但总去买东西吃,那不现实。
好在村里有个年长她几岁的小伙子王大猛,经常会在她干活的时候适时的搭把手,在知道她粮食不够的时候,又隔三差五给她塞吃的。
一来二去,两人就熟络起来,周围的村民见王大猛帮她的时候,也会起起哄,逗着他们玩。
周秀琴听了这些话特别不好意思,脸都羞得通红,倒是王大猛很直白地承认了,他喜欢周秀琴。
在他的贴心攻势外加画大饼之下,周秀琴很快就被攻略了,和他确定了关系,没多久就定了亲。
其实定亲这事也是先斩后奏,她定亲前给家里写了信,定亲五六天之后,才收到了回信。家里自然是反对的,因为王家条件不是很好,王大猛的弟弟王二赖子又出了名的泼皮,可是周秀琴就是觉得他和别人不一样,王大猛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
定亲不到三个月,俩人结婚了。
婚后的王大猛没了之前那份体贴,反而对她呼来喝去,周秀琴一边要照顾公婆,还要照顾小叔王二赖子,另一边地里的活也不能耽误,每天拿六个工分还是被嫌赚的少。
有一天起床她觉得不舒服,饭也不想吃,婆婆一问才反应过来,自己可能怀了孩子,忙去找村里大夫看了,确实是有了。
十月怀胎她干了八个月的活,直到实在弯不下腰了,才被婆婆允许在家做点轻松的事。
由于平时吃的差,营养跟不上,又过于劳累,她生了个只有五斤的丫头。
婆婆一看是个女孩,天天对周秀琴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家里的活要干,地里的活也要干;高兴了骂她两句助助兴,不高兴了再骂她解解气。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两三年,某天婆婆突然对她和颜悦色起来,什么活都不让她干,连带着看小春兰的眼神都带着施舍一般的慈爱。
原来是王家听说镇上的罐头厂有人要卖个临时工名额,但是要三十斤大米,三十斤白面,还要一百五十块钱。
米面家里还能凑,这钱婆婆拿不出来,她知道周秀琴的父母偶尔会寄封信再带点钱接济,可是周秀琴藏得严实,她找不到。
婆婆劝周秀琴,这工作是给你男人买,以后他在厂子里转正了,把你们娘俩往宿舍一接,这不就是神仙一样的日子吗。
夜里周秀琴辗转反侧,第二天还是把钱给了王大猛。
工作买到了,王大猛如愿进了厂,一开始还回家住,没多久就不回来了,日子还是像往常一样过着,周秀琴没有因为王大猛有了个临时的工作得到什么优待。
王大猛也没有像之前说好的那样,每月从工资抽出一部分钱还给她,反而每次回家,都要旁敲侧击的问周秀琴有没有收到家里的信。
又过了一段日子,王大猛晚上回家住的频率又高了起来,周秀琴就是这个时候怀上了第二个孩子。
上次生了个女孩,这次又有了,婆婆生怕她肚子不争气再生个丫头,不知从哪找的偏方,非要逼着她喝,不喝就硬灌。
这天王大猛晚上回家又在打听她还有没有钱,周秀琴听着心烦,就问他为什么天天追着问,是不是惹事了。
王大猛又是承诺,又是保证,信誓旦旦地说没有,周秀琴这才放下心来,想到自己婆婆的所作所为,实在忍不住,就把婆婆逼她喝药的事说了,王大猛一听,拍着大腿说上次怀孕就应该喝,没准现在已经有儿子了。
听了他的话,周秀琴只恨自己年轻时识人不清,两句花言巧语就被王大猛哄进了门。
第二天一早,婆婆让周秀琴去隔壁村送东西,周秀琴不敢反对,等她送了东西再回家,王春兰已经不见了。
她哭得撕心裂肺,满村寻找,有人好心告诉她,王大猛上午回来了一趟,抱着孩子走的。
晚上王大猛是一个人回来的,周秀琴问了半天,他支支吾吾地说孩子走丢了。
周秀琴这边伤心难过,王大猛倒是看起来心情不错,晚饭的时候还喝了点酒,喝多了得意忘形,说臭丫头片子卖了五块钱。
周秀琴听了,扑到他身上又打又挠,王大猛抬起一脚,不偏不倚正踹在周秀琴肚子上。
就这样,第二个孩子没保住。
病床前,王大猛痛哭流涕,说自己被猪油蒙了心,他在外面赌,工资输光了还是还不清,才把主意打到女儿身上,他看起来很诚恳,甚至跪在地上求周秀琴原谅他,说孩子以后还会有的,但是他的工作不能丢。
然后又问周秀琴把钱藏在哪。
周秀琴心如死灰,但她也倔,就是不肯说出具体位置。
在家只躺了两天,她就被婆婆叫出去挑水。才到井边,王大猛就跟来了,没别的目的,还是问钱在哪,这次的他不像之前一样认错,反而阴狠地说,你不告诉我,我就把你推下去。
周秀琴只是摇了摇头,就真被推下去,情急之下双手乱抓,好在抓住了伸出手来的王大猛。
那一瞬间,她好像看到了第一次见王大猛时,他的模样——话不多的小伙子眼中闪着光一样,带了些别样的情绪。
周秀琴不想死,她还想找到王春兰,于是老老实实地说出了藏钱的位置,等着王大猛拉她上去。
她怎么也想不到,王大猛放了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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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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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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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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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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