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妮宝站在门口,故意跟周卫民发出邀请:“要不进来坐坐?就我一个人哦。”
“我先回去,跟我家里人说下我们两个人的事情,泥宝,这么晚了,你要是没东西吃,我给你带点玉米饼子过来。”
周卫民轻咳一声,谢绝了沈妮宝的建议。
在这个年代,一个女孩子主动邀请一个男孩子进入她的屋子,这是一件多么大胆的事情?可是做出这种事情的人是沈妮宝,又给人一种无比正常的感觉,仿佛这女孩天生就是这么开放,犹如自在奔腾的江流,什么地儿都阻止不了她前进的步伐。
为了沈妮宝的名声着想,在事情尚未有个定局之前,周卫民还是不能进沈妮宝的屋子,虽然在周卫民心中沈妮宝已经是他命中认定的媳妇儿了,亲都亲过,背都背过了,老周家可不能出个渣男!
“好啦~我等你哦。”
沈妮宝抿唇轻笑,也没强迫周卫民,等做了老周家的媳妇儿,哼哼……就怕周卫民受不了自己的强迫。
“那这个送给你。”
沈妮宝将刚才为周卫民擦汗的手帕递了上去。
周卫民瞧着沈妮宝手中绣着“鸳鸯戏水”的手帕,手帕丝儿很滑嫩,定然是用顶好的针线做的,不由得开口:“泥宝,这东西一定很珍贵,我不能收……”
“你不是说我是你媳妇儿了吗?要听媳妇儿的话,我给你什么就拿着便是,以后我们两个人结婚了,你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夫妻两睡一起还要分家不成?那还叫夫妻吗?叫你拿着就拿着。”
周卫民闻言心头像是被一双柔软的双手轻轻揉了一下,沈妮宝这话说到心坎儿去了,作为一个二十多岁血气方刚的青年来说,谁不想娶到一个善解人意又喜欢的女孩子做媳妇儿呢?偏偏上天如此偏爱,给了周卫民一种特殊的心灵感应,才能够遇上沈妮宝呀!
“好,妮宝你别生气,我收下便是……谢谢你,我会当做我最重要的宝贝的。”
见周卫民收下手帕,沈妮宝这才满意地笑了。
目送着周卫民离开,沈妮宝转头便走进了自己的屋子里。
如今分到后埠村红旗大队的下乡知青虽然不多,可按照道理沈妮宝是不可能一个人独居屋子的,像其他知青点最少都是三个女孩子挤着一间屋子。
要分配也得分配至少一个女知青跟沈妮宝两个人住,偏偏她们都嫌弃沈妮宝不讲卫生,宁愿跟其他两个女知青挤一个屋子都不愿意跟沈妮宝一起住。
原主为此还有点受打击的,但很快就没心没肺地惦记着沙元洲开始各种舔狗模式,刚巧就便宜了穿越过来的沈妮宝,哈哈,一个人住一间屋子,这对下乡知青来说不知道有多么舒爽!正好自己大门一关,躲到空间里去,谁都发现不了!
说来这屋子也有一段历史,是前不久的运动风波之后留下来的地主产业,虽然有点破败了,但比起其他屋子显得宽敞,那些下乡知青不敢选这所屋子也许是因为忌惮吧,其实沈妮宝知道村子里都给安排了基本不会有问题,再加上还有两年就改革开放了,只要别弄出什么古董,资本物件,落人口舌,被抓住了把柄,安心住着就完事。
沈妮宝逛了一下屋子,原主住着的房间还是挺大的,是这个屋子的主卧,还有一个破旧的梳妆台,按照记忆应该不是这个屋子原主人的东西,不知是哪里搬来的物件,反正原主下乡被分配到这个屋子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但原主懒,连擦都懒得擦,就这么荒废在这儿,梳妆台上放着的是脸盆,毛巾这些洗漱用品,还有一张两米的单人床。
穿过主卧便是灶台,也是整个知青点唯一一个能够自己使用,不用排队生火煮饭的地儿,原主别的缺点不说,偏偏还有一手好厨艺,经常自己亲自下厨,也许这就是原主肥胖的原因,吃货的本质吧,弄得简单的玉米糊糊或者红薯面之类的充饥都能做的好吃,沙元洲经常过来蹭饭,跟宋暖暖暗地里好上之后还带着宋暖暖过来吃,可把原主给气得……
再看了一眼地上的灰尘,头顶的蜘蛛网,沈妮宝无奈地摇了摇头,这原主也太没心没肺了,这种地方都能住得下去,呼呼大睡的,还好是秋天,老鼠跟蟑螂见得少,南方的蟑螂可比北方的个头大多了,沈妮宝有幸跟着清微道人在南方住过一段时间,第一次见到南方的蟑螂的时候还以为见到了异形生物,还是会飞的,魂魄差点被吓没了一半。
赶着现在有功夫自己得打扫一下,这么脏的环境可住不下去,哪怕要嫁给周卫民搬到周家去了,但这屋子短时间内还是会成为自己的常住地段。
沈妮宝先从空间拿出了一个热狗面包,一袋酸奶和一根香蕉充饥,吃完之后就丢到了空间里去,反正任何垃圾在空间都会自动降解,倒是省了沈妮宝处理包装果皮的功夫,又拿出指甲剪将自己的手指甲跟脚指甲修剪地干干净净,又用免洗酒精消毒液擦了一遍双手,用酒精喷雾喷了喷全身。
看着自己干净的手指之后,沈妮宝满意地点了点头,撸起袖子打扫起整个屋子来,吸尘器什么的太惹眼了暂时拿不出来,好在屋子里没什么东西,空空荡荡的,要清扫起来也不累,用鸡毛掸子弄掉头上的蜘蛛网,再用扫帚将屋子扫几遍灰尘就成。xǐυmь.℃òm
就在沈妮宝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时候,门口传来一阵敲门声。
沈妮宝还以为周卫民来了,心中想着竟然来的这么快,去开门的时候撞见了预料之外的人,沈妮宝挑了挑眉:“你是……宁知青?”
宁梅芳在后埠村的知青窝点比较出名,因为她是窝点里最漂亮的知青,还是高三毕业后下的乡,学历最高,还是知识分子,别提多引人注目了,听说沙元洲来到红旗大队报道的时候第一眼盯上的是宁梅芳,奈何宁梅芳压根就看不上沙元洲,所以沙元洲退而求其次跟知青窝点第二漂亮的宋暖暖暗地里勾搭上了。
这种人物想也不可能跟原主扯上什么关系,沈妮宝没有错过宁梅芳眼神里一闪而过的恶心,挖掘记忆无果,双手环胸,冷冷开口:“你有什么事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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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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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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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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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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