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的右腿受了伤,伤口深可见骨,皮肉都翻在外面。
鲜血染红了整条裤子。
云清猛地蹙眉:
“她怎么受那么重的伤?”
“是……是被狗咬的!”女孩母亲神情悲怆,一副恨不得替自己女儿受疼的表情。
云清仔细看了一下伤口,伤口的形状确实像动物的牙印。
这动物不仅将锋利的尖牙,深深地刺进小女孩的肉里,还用力地撕扯了几下。
“什么狗这么残忍?”念秋忍不住问。
云清自然是接触过狗的,不过那些狗大多都很温顺,很少有这么伤人的。
“就……就是在路上遇到的疯狗!我家丫头倒霉,撞上了!”小女孩的母亲道。
她在说话时,眼神有一瞬间的迟疑和闪烁。
周围其他人脸色也比较古怪。
不过云清和念秋的目光都在小女孩身上,没有注意到这些。
云清拿下自己的包袱,放在地上摊开。
她的包袱虽然不大,装的东西却是挺全的。
小小的不易生锈的小刀、伤药、纱布等全都有。
凭着记忆,云清拿出小刀,割掉小女孩伤口上的腐肉。
又简单清理一番,把伤药均匀地撒在伤口处。
最后,她用干净的纱布将伤口小心翼翼地包好。
做完这些,云清冲着小女孩的母亲露出纯真的笑:
“好了!注意伤口不要沾水!”
“多谢这位小兄弟,多谢这位小兄弟!”
一路上,云清一直都穿男装。
因为年龄较小,不容易露馅。
小女孩母亲跪在地上,砰砰砰地冲着云清磕响头。
云清连忙伸手阻止她。
可她仍是坚持磕完三个头再起来。
就在她即将要起身的时候,突然从不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
这声音非常急促,伴着马鞭高频率的打声声,还有一个人的呼喝声:
“朝廷办案,速速闪开!”
人群突然一阵慌乱,数不清地腿朝四面八方躲避。
云清正在收拾包袱,一个不防被人群挤倒。
“云清!云清!”念秋被裹进人群里,想去拉云清的手,却被越挤越远。
等到两人好不容易挤到一起的时候,却发现包袱和身上的佩剑,不知道什么时候全都没了。
云清的思绪从回忆中拉回。
当时不觉得,此时回想起来,越发觉得这件事跟孙大娘脱不开干系。
念秋不由得心里一阵后怕,紧张地看向云清,“被你这么一说,我好像也觉察出了不对劲。”
“还记得那个被鲁王调戏的贫家女吗?你有没有觉得,她的脸,跟孙大娘的一个女手下有些相似?”
云清猛地睁大眼睛,“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是!”
浑身的汗毛瞬间立起,“好可怕!我们竟然被她暗中盯了一路?”
“可是……她到底图我们什么呢?”念秋百思不得其解。
两个孩子在一边认真地做着分析,却不知道,孙大娘此时都急疯了。
在云清卧室里,她眉头紧紧蹙着,一脸焦急地听着女手下的汇报。
“国……总镖头!属下们已经将整个个镖局都翻遍了,还是没有找到那两个孩子!”
“再去找!”孙大娘把手一挥。
“是!”
女下属走后,孙大娘口内低喃:“到底是哪里没做好,让她怀疑了呢?”
她一遍又一遍地回想着云清出走前的举动。
忽然,她眸子一暗,拉开一只手的袖子,露出手腕上那块蜈蚣形状的疤……
事实会是她想的那样吗?
那丫头小小年纪,竟然有……如此厉害的洞察力?
……
街市上,一老一小并排走着。
老者的头发和胡子已经全白,年纪肯定是不小了。
不过,他的腰杆笔直地挺着,脚下的步子沉稳有力。
连拐棍都不用拄,依旧健步如飞,引来路人接连赞叹。
老者身边那个小男孩,大约八九岁年纪。
别看他年纪不大,却气度不凡,目光如炬。
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路上的行人,见到这么两位迎面走过来,目光惊奇地看着他们,心里猜测着一老一少的来头。
其实他们二人只是普通人。
老的是臧高义。
小的是丁云朗。
他们是顺着云清提供的地址找来的。
老者突然停住脚步,转头问云朗:
“云清说的地方是这里吧?”
云朗抬头,只见面前一座红漆大门,门楣上挂着一副招牌,上面写着“巾帼镖局”四个烫金大字。
“没错,就是这里!”云朗指着招牌念道,“巾帼镖局!”
二人刚要抬脚进去,忽听背后一阵响动。
“咯咯!咯咯……”
二人闻声转头。
是一只芦花母鸡,从后面溜达过来。
“谁家的母鸡,也不看好,小心被人抓去炖了!”
臧高义一脸戏谑地看向芦花母鸡,暗中吸溜了下口水。
啧!那鸡大腿,那鸡屁股,一看就知道肉多,红烧一下,肯定好吃。
见云朗还在盯着这只母鸡看,臧高义催促道:
“快进去吧!云清那丫头肯定都等急了!”
云朗猛地一伸手,“等一下太爷爷!这不是一只普通的母鸡!”
镖局的门口没有人把守,臧高义的一只脚已经跨过了门槛。
听见这话,他又把脚退了回来,视线从云朗脸上扫过,在芦花鸡的身上停留下来。
“不是普通母鸡,莫非还是什么灵鸟、神鸟啊?”
话音刚落,母鸡扑棱了下翅膀,一张纸条落在地上。
臧高义不说话了。
这还真不是普通母鸡,而是信鸡。
左右看没人注意,云朗快速弯腰捡起纸条。
一老一少拐进旁边一处僻静的窄巷,面对着墙壁展开纸条。
“这上面写的啥,我怎么一个也不认识?”臧高义蹙眉。
云朗却展颜一笑,“这是云清写的,只有我和她两个认识!”
臧高义似乎想到什么,“莫非云清此刻不在那个巾帼镖局?”
云朗摇头,将纸条重新叠好收起,“在另一个地方,太爷爷,随我来!”
须臾,一老一少来到一处废弃的民房外围。
此地位置偏僻,少有人烟。
哪个人要是藏在里面,旁人很难发现。
云朗绕着民房走了一圈,最后停在正门。
捡起地上一块碎砖,在墙上连敲了三下。
停留片刻,又连敲三下。
没一下都不是随便敲的,而是有着一定的规律。
一共敲了九下之后,门内一人小声道:m.xiumb.com
“魔镜魔镜告诉我,这个世界谁最靓?”
臧高义:“??”啥意思?
云朗无奈扶额,就知道她会说这个。
“白雪白雪跟你讲,这个世界你最靓!”
臧高义:“!!”好像是在对暗号,还……还能这么对……
门吱呀一声打开,云清从里面探出圆脑袋,脸上的喜悦掩都掩不住。
然而下一秒,她眼圈一红,扑了过来,“哥哥,你终于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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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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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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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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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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