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声音由远而近,其中夹杂着许多人的叫喊声。
虽然没有亲历过战场,可她在电视上听过这种声音。
这是一大队兵马千里奔袭的声音。
而且肯定不是二虎山的兵马。
因为她知道,近日二虎山粮草丰足,并没有什么大的军事计划。
不然作为第一头领的叶枫,也不会单枪匹马地下山,半个多月都没有回来。
那么,这个时候听到兵马的声音,莫非是又有官兵来袭?
这可得好好探探虚实了!
想到这里,丁墨谣把眼睛朝四周看了一圈,见不远处有一棵大树,便费力爬到树杈子上,扒开树枝朝山下看。
一看之下,更是吓了一大跳。
原来山脚下乌央乌央地来了一大帮人,有骑着马的,有地上跑的,有扛着大旗的。
这些人身上似乎穿着同色的衣服,像是兵将。
那面随风飘摇的大旗上面还写着一个大字,仿佛是李字。
对于丁墨谣来说,这个画面一点也不陌生。
她以前爱看古装剧,眼前这个阵仗,就像是三国演义里面打仗的情景。
这下可糟了!
山上一点消息也没听到,这么突然被袭击,肯定一点防备也没有。
况且叶枫还没有回来,山上连个主事的人都没有!
无论如何,得先回去通知大家才行。
想到这里,丁墨谣从树上跳下来,顾不得去背地上的背篓,拔腿就往山寨跑。
山上的路本来就崎岖,而且为了能找到比较稀奇的药材,她走的都是比较偏僻的地方。
这样的地方人来得少,也就没什么像样的路。
不是布满荆棘,就是堆满大小石头,坑坑洼洼的。
丁墨谣跑得很费力。
又加上心里着急,跑得太过焦急,突然脚下被一块石头绊住,整个人就跌倒在了地上。
她顾不得检查自己的伤势,想爬起来继续向前跑,谁知刚一动,左边小腿处就疼得厉害。
没办法,她只得忍着痛向前走,一瘸一拐的,速度就没有之前那么快了。
眼看着山下那些兵马越来越近了,丁墨谣心里那个着急呀,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一般,汗水也啪嗒啪嗒往下掉。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丁墨谣的咬牙坚持下,终于来到了一处警示点。
所谓警示点,就是在一棵树上绑着一只大锣,再配上一根木槌。
一旦有人发现有外敌来犯,就立即敲响这只锣。
附近岗哨上的人一听到锣声,就会点起岗哨上的烟火,这样其他岗哨上的人看见了,就会也点起自己那边的烟火。
整个二虎山上设了许多这样的岗哨,很快就能外敌入侵的消息传到山顶。
为了不被动物不小心碰到,以至于谎报军情,上面的木槌和铜锣通常都是被绳子绑着的。
这样一来,除了人以外,一般动物是不会解开绳子的。
丁墨谣快步走到警示点,解开上面的绳子,拿起木槌就在一张大锣上面敲了起来。
大约敲了三五下,附近岗哨上守着的人这才被惊醒。
原来这人昨夜有事睡得晚,今天比较困倦。
再加上最近一段时间没有外敌过来,一时大意,他就在岗哨上打起了盹。
忽然在睡梦中被一声铜锣吵醒,他吓得是屁滚尿流,赶紧点燃身边的烟火。
最近岗哨上的守卫看到这股烟,立马点燃了自己身边的烟火台。
不过半刻钟的时间,整个山上的烟火都被点燃,代表消息已经递过去了。
丁墨谣稍稍松了一口气。
可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今叶枫不在山上,群龙无首,无人指挥战斗怎么办?
怎么就这么倒霉,才搬过来不过半个月,山上就遇袭了。
她拖家带口的可就麻烦了!
越想越着急,她加紧脚步,继续往山上冲。
山上的路就跟会落井下石似的,你越是心里着急,它越是总想机会挡你的路。
没一会儿,丁墨谣又摔了一跟头。
这下不仅腿疼,就连手掌也是疼的。
把手翻过来一看,右手手心被石头棱角擦掉了一块皮,足有大拇指盖那么大,立时有鲜血从伤口处流出来。
嘶!
丁墨谣倒吸一口凉气,可是真疼!
然而事情紧急,再疼也得继续走!
她咬咬牙,费力从地上爬起来。
谁知双腿刚一伸直,摔破的地方钻心的疼。
她站立不住,眼看又要摔倒,却被两只粗壮的手臂给扶住了。
“你没事吧?”
丁墨谣抬头一看来人,心中猛地一喜。
原来眼前站着的不是别人,正是叶枫。
这下好了,主事的人来了。
“快别管我了!赶紧去山顶统领兄弟们要紧!”
丁墨谣也顾不得身上的疼痛,一个劲地催促叶枫上山。
叶枫先是抬头望了望布满山野的烟火,眉头紧皱。
目前形势如何紧急,他自然是清楚的。
后又低头看了看丁墨谣手上和腿上的伤,眼里的心疼也是无比明显。
丁墨谣见他站着不动,一下就急了,扯着嗓子就喊:
“你快点啊!再晚点就来不及了!”
正在喊叫着,忽然觉得身子一轻,把她吓了一跳。
低头一看,才知道自己双脚离地,正以公主抱的姿势被叶枫抱在怀里。
她一下就傻眼了!
不会吧!
这都什么时候了,叶枫还要跟她玩霸总那一套。
刚要挣扎,就听到他低沉而有力的声音:
“别动!坐稳了!”
话音一落,他脚下一点,深提一口气,连跳带纵地奔山顶而去。
丁墨谣真的就稳稳地坐在他怀里,一个大气也不敢出。
生怕不小心打扰他,一个不小心,两个人都从半空中掉下来。琇書蛧
不过说实话,活了两辈子,她还是第一次被一个年轻男人这么抱着。
这么强健有力的双臂,这么宽阔温暖的胸膛,真的让人很有安全感。
丁墨谣的心里就像是揣着一只小鹿,在里面到处乱撞,好似一定要跳出她的胸膛一般。
想起那晚叶枫要她考虑的话,要不要干脆就嫁给他?
可是不行,她真的不想再生孩子了。
看叶枫那么喜欢孩子的样子,肯定也要有一个自己的血脉。
这可如何是好呢?
丁墨谣只顾着胡思乱想,下意识地抬头去看叶枫的表情。
只见他紧闭着双唇,双眼坚定地看着前方的路,就像是一尊佛像一般,除了神圣以外,别无杂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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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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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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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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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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