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枫点头,“是,把丁奶奶和两个孩子,还有小辰子都带上。兄弟们整天与刀剑打交道,很需要医术高明的大夫。”
听到叶枫的话,丁墨谣轻轻咬住下唇,却没有说话。
见她低眉静思,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似乎内心很摇摆不定。
叶枫轻轻按住她的肩膀,但很快又放开了。
“你放心,有我在,山上的兄弟没人敢不敬重你!”
见叶枫神情有些紧张,丁墨谣柔然一笑。
“这个我知道的,叶大哥,你是好人,你的兄弟自然个个是好汉。
“只是,我当初之所以能够在九里村安身立命,是因为答应了丁奶奶,要给她养老送终,并要云朗给他家延续香火。
“对她来说,九里村就是她的根,丁家小院和山南的地都是她的命。
“她虽然没有什么高远的志向,平时的为人却很正直,我怕她对上山为匪有抵触。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一直没跟她说你一直在二虎山。
“如果我贸然将她带到二虎山,远离了普通百姓的生活,我怕她会接受不了。
“还有云朗和云清,他们还小,我希望他们能在一个普通的环境下长大,我不希望……”
对于她自己来说,她的芯子是个外来的人,对大夏的皇帝没有什么忠诚可言。
所以,于她本人而言,落草为寇也没什么不好。
可是,她不得不为孩子的考虑。
若是将来,云朗和云清自己选择走上这条路,她不反对。
然而现在,她不能叫孩子一出生落一个反贼的名声。
叶枫目光炯炯望向她,从内心里希望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
没等丁墨谣说完,叶枫忽地握住了她的手,“你的担心我都明白。我跟你保证,二虎山的兄弟不可能永远是山匪。”
丁墨谣一怔,“你的意思是?”
叶枫没有直接回答她的话,而是将目光穿过门框,看向墨色的夜空,眸中映着点点繁星。
半晌,他才说道:
“难道你认为,我是那种愿意一辈子窝在山里做山大王的人吗?”
……
翌日,丁墨谣起晚了些。
昨夜跟叶枫聊得太久,一时忘了时间。
天快亮时,他才离去。
而她也赶紧爬到床上,抓紧时间补觉。
不过,躺在床上的她,却翻来覆去睡不着。
很快,三竿之上的太阳射出耀眼的光芒,透过窗棂跳到了她的被子上。
“姆……妈……”
“姆……妈……”
云朗和云清已经醒了,揉揉眼睛就向他们亲娘招手。
“唉!睡不成了!”丁墨谣认命地掀开盖在身上的薄毯,顶着疲惫的双眼准备下床。
丁奶奶微笑着走进来,按住了她握着薄毯的手。
“孩子我来带,你再睡会儿!瞧你这两只黑眼圈!”
“嗯!谢谢奶奶!有病人的话就叫我!”丁墨谣笑得像个孩子,再次缩进薄毯里。xǐυmь.℃òm
有人宠着就是好!
“跟奶奶还客气!”丁奶奶笑着嗔了她一句,便挨个把云朗和云清抱出了屋。
屋子里终于安静下来,丁墨谣很快便又睡着了。
在梦里,她到了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地方。
说陌生,是因为她的前世记忆里没有。
说熟悉,是因为原主在那里生活过半年。
这个地方是封府,原主的婆家。
在这里,原主过着下人不如的生活。
一般的下人,只要做好自己份内的事便可。
而对于原主来说,她每天不仅有洗不完的衣服,擦不完的地,而且还要在嫡婆母,也就是封家主母那里服侍,受尽封家大小主子的欺凌。
在封家,最喜欢欺负原主的是两个女人。
一个是封家主母王氏,另一个就是封庭疆的妻子,也就是原主的妯娌小王氏。
封庭疆是王氏所生的嫡子,年龄虽比封庭域小,却是封家实打实的继承人。
当年,还未出阁的王氏看上了封家的当家人封继开。
在她的热情追逐下,封继开也对她有了意思。
可当时封继开已经有了家室,妻子叶氏已身怀六甲。
为了嫁给封继开,王氏利用自己娘家的权势,使用各种手段,将叶氏这个正妻变成了小妾。
这个操作,直接让本来是嫡子的封庭域,一出生就成了庶子。
所以,本来应该是嫡长子的封庭域,莫名其妙地变成了庶子。
而她自己则堂而皇之嫁进封家,成了当家主母。
当然,她之所以能这么做,跟封继开的全力配合是分不开的。
之后,王氏接连生下一女一子以后,儿子就是封庭疆。
对于这个嫡子,王氏宠爱得像自己的眼珠子一般,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
而作为庶长子的封庭域以及他的亲娘,地位可想而知。
母子两个只能窝在一个小破院子里谨小慎微地活着。
十岁那年,封庭域的亲娘再次生下一个女儿,却只养到三个月就夭折了。
她受不了这个打击,没多久就撒手人寰。
从此以后,封庭域就彻底成了一个没爹疼没娘爱的可怜孩子。
这些事情,是原主嫁进封家以后,听下人说的。
她没见过那个亲婆母,却见过他们住过的那个小院子。
因为她的新房就安在那里。
成亲当天,新郎封庭域愤而出走,只剩下原主一个人,在那个破院子里孤苦无依地过了半年。
这原本该是原主最不想回忆的地方,却不知道怎么了,在这个凌晨的梦里,丁墨谣再次来到了这个地方。
在梦里,她一直在洗衣服,不停洗衣服。
水很冷,她不住地哈着寒气。
隆起的小腹硬邦邦的,她弯腰坐着真的很难受。
如山的衣服堆在脚边,不断地散发着胭脂水粉的气味。
其实有些衣服才只上身一天,此时天气已经见冷,根本没有必要洗那么勤的。
不用想也知道,这是那些女人故意磋磨她的。
就在她好不容易把衣服洗完的时候,小王氏走了进来。
她目光凌厉,嘴角轻蔑,用一大篇污言秽语来骂她。
“你个死哑巴,洗个衣服洗那么久,真是没用,连我家的三等丫鬟都不如,那难怪你相公会连盖头都不掀就离开了你!
“也不撒泡尿照照你自己,一个从小没爹没娘的哑巴,可配嫁到我们封家。
“没想到你心思那么歹毒,为了抢你堂姐的相公,竟然半夜爬上她未婚夫的床,真是不知廉耻。
“不怪你相公抛弃你,我要是他呀,我也不愿意看你一眼!”
小王氏说完这些还不过瘾,朝着原主就啐了一口。
原主气不过,上前与她理论,却被她身边的婢女扇了一巴掌。
在梦里,原主拼命地叫着,可除了“啊”这个音,她什么音都发不出来。
耳边更是传来“死哑巴,臭哑巴”的骂声。
她恼,她恨,她的眼泪流遍了整个面庞。
明明是堂姐不愿意嫁封庭域,明明是她看中了身份地位更高的昶王,才与叔父一起陷害她失身的。
她明明是受害者,她才是那个需要讨回公道的人。
可为什么所有人都将她说的那么不堪,为什么?
她好恨!
她不想一忍再忍,她要反抗。
想到此,她扑过去抓破小王氏的脸,却被她身边的丫鬟一把推倒在地……
“啊——”丁墨谣一下从床上坐起,额上全是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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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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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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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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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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