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峦叠嶂之间,氤氲着缕缕炊烟。
二虎山的厨子们带着围裙,在灶间忙活。
今日是二当家江有粮和三当家柳红姑归来的日子。
先不说他们两口子如何回到二虎山,先说他们是为何离开的。
只因之前端了詹王的私库,得了许多金银。
整个二虎山,可谓是银钱多,粮食少。
可金银虽好,却不能拿来吃也不能拿来喝,需要把它们都换成粮食。
只是去哪里买成了问题。
堂而皇之地去附近州县买肯定是不行的。
原因有二。
一来此地距离京城较近,粮食比别处贵了许多。
二来二虎山接连做了几件大案,附近州县查得比较紧。
叶枫作为大当家,各处都离不开。
正好柳红姑过了害喜之期,心情舒畅,就想到处走走。
叶枫经多次思量,就派了江有粮夫妇去比较偏远的黑市上去换粮食。
这条路子已经经过多次踩点,没有任何风险。
所以,他二人过去就相当于游玩了。
出去办完事以后,他俩平安地回到山上。
就见柳红姑淡施粉黛,周身散发着母性的微光,在江有粮的搀扶下,身体略显臃肿。
她走至一张石桌前面,她轻蹙了眉头,口内嗟叹:
“哎!肚子里踹着这么个小东西,可真是累呀!才动这么一下就出一头汗!”
江有粮小心地扶娘子坐下,麻溜地拿起桌子上的茶壶,倒了杯水递过去。
他脸上堆着笑,一副讨好的神色:
“娘子,你再忍忍,等生下来就好了!”
柳红姑接过水杯,同时瞪了他一眼,“你说得轻巧,敢情不是你生孩子!”
“唉!我要是能生孩子啊,肯定就不叫娘子受这份罪了!”
江有粮嘴上说着话,手下却一刻不停,轻轻地替娘子揉她那酸痛的腰。
面对夫君的体贴,柳红姑面上的愠怒稍微减少一些。
“江大哥、柳嫂子,这一路辛苦了,我已叫厨房多做了些好菜,好好为你们接风洗尘!”
见说话的是叶枫,柳红姑和江有粮双双站起相迎,笑道:
“大当家说笑了,我们两个这一路吃吃喝喝,跟玩似的,哪里就辛苦了?
“要说辛苦,大当家才是辛苦,一个人管着咱们七八百个兄弟,叫咱们二虎山一日更盛一日,那才叫辛苦呢!”
三人说笑几句,就有人来报酒宴已经摆好。
三人便移步饭堂。
酒足饭饱之后,柳红姑身子重,感觉困倦,自去休息。
叶枫等人则拉着江有粮,问他这一路的见闻。
“唉!我江有粮这一辈子,见过的死人,没有上百也有几十了,从没有掉过一滴泪。
“可这次在凉州,我竟掉了好几次泪。
“太惨了,有一家七八口人,全都活活饿死,真是太惨了!
“在去的路上,你嫂子哭了一路。”
“回来的时候,我怕她再哭坏了身子,就没走原路!
“只不过,用我自己的银子买了一车粮食散给他们。
“但这肯定是远远不够的,因为那些闹饥荒的人乌央乌央的,太多了!”
听了江有粮的话,众人沉吟不语。
他们虽然大多出身贫寒,受尽富人和官府压迫才到二虎山落得草,却也没惨到那种地步。
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京城附近的村民,那皇帝就算再昏庸,也看不得眼皮子底下饿殍遍野。
叶枫重重地捶了下桌子,“凉州知府是干什么吃的?谁不知凉州地肥土厚,粮食亩产居全国之首,竟会让百姓没有饭吃?”
其他人也道:“就是就是!真是岂有此理!”
江有粮摇摇头。
“快别提这个知府黎雀德了,凉州今年之所以闹饥荒,有九成都是他的功劳!
“虽然那里粮食产得多,可架不住赋税多啊!
“听当地人说,他在任二年,不做实事,一味地收刮民脂民膏,给他自己享用。
“他一介知府,竟比皇帝过得还逍遥,一个人娶了十几房小妾。”
听了江有粮的话,叶枫一脸惆怅地看向门外,那里草长莺飞,一片生机盎然。
谁想到这样一个青青世界,竟会出现此等丑陋的人和事。
良久,他才喃喃一句:“看来凉州百姓离造反不远了。”
在这个时代,皇权至上。
叶枫这句话,可谓是大逆不道。
然而,在场的人听了这句话,并没有露出惊异之色。
他们本来就是山贼,皇权于他们,早就视如草芥。
而且,经过一段时日的相处,叶枫的话在他们心目中极有可信度。
因为他之前说过的话,大多都应验了。
果不其然,就在叶枫说这句话的三天之后,一伙凉州饥民冒死冲进知府官邸,烧杀抢掠一通。
知府黎雀德事先察觉到不对,带着妻子和嫡子女仓皇出逃,这才幸免于难。
而他的十几房小妾和大部分家财全都失陷在流民之中。
这伙流民的领头人名叫武双甲,十日之后自立为凉王。
此消息一出,举国震惊。
皇帝震怒,当即派了武将高桐,点五万兵马前去平叛。
高桐出自名门,自幼熟读兵法,虽然没有上过几次战场,但是大家对他的期望很高。m.χIùmЬ.CǒM
对于大夏朝来说,也不是没经历过叛乱,不过全都不出三个月就被扫平了。
所以,对于高桐的这次平叛,大家也以为不出三个月就能解决。
可是谁知道,整整五万大军竟在短短一个月内就全部魂灭凉州。
当然,这些都只是后话。
且对于小老百姓来说,尤其是京城附近的小老百姓,什么叛乱,什么平叛,都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并没有改变多少。
毕竟日子还是一天一天,认认真真地过的。
所以,丁墨谣一如既往地在家坐诊看病。
夏天生病的人并不多,下午还有一些过来坐着纳凉兼闲聊的人,上午只有稀稀拉拉几个人。
小辰子在诊室门口探头,“墨谣姐姐,我想陪二叔去给奶奶上坟,你这里能忙得过来吧?”
丁墨谣冲他一笑,“去吧!我这里没什么事!”
“好嘞!二叔,咱们走吧!”
小辰子二叔朝诊室里看了一眼,与丁墨谣四目相对。
丁墨谣被他看得一愣。
小辰子在她心里,就像亲弟弟一般,那他二叔就算是自己的长辈。
可那种眼神是怎么回事?
就像是一只狗在盯着肉包子一样……
丁墨谣晃了晃脑袋,或许是自己看错了吧!
等她再往外看时,小辰子已经拉着他二叔走远了。
他二叔名叫周二坤,今年二十八岁,据他自己说尚未娶妻。
自从二十岁那年离开九里村去外面闯荡,周二坤已经八年没离开家乡。
当初走的时候,母亲罗奶奶的身体还很硬朗。
没想到这次一回来,母亲就没了。
这种物是人非的感觉,任谁都会伤感。
周二坤扑通一声在坟前跪下,痛哭流涕,“娘!儿子不孝,没能见到您最后一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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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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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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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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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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